观点连载‖从常识上看刘心武“秦学”的不可思议
(接上文)
刘心武的“秦学”不但在史学上站不住脚,听刘心武的讲座,往往是矛盾之处颇多:有与原著的矛盾、有自己前后推理的矛盾,有与历史事实的矛盾,甚至与生活常理的矛盾,虽然伴随着各种批评声音,刘心武也在不断地做着修改,然而还是很难自圆其说。刘心武讲座的时候常爱问的一句话就是:“这下你明白了吧?”其实,这个时候往往是我们更糊涂了的时候。《红楼梦》中有一回是“村姥姥是信口开合 情哥哥偏寻根究底”,既然刘老师信口开河,我们也就想寻根究底,与读者朋友一起,看看刘心武“秦学”的破绽。
秦可卿出身高贵还是低微?
刘心武认为,秦可卿既然是五品营缮郎秦业的养女,又是从养生堂里抱来的“野种”,贾府这一百年大族,又怎么能接纳出身寒微的秦可卿做自己的媳妇呢?为了证明秦可卿是“贾府众多媳妇中的一个例外”,刘心武举了从贾母到王夫人、王熙凤等人的尊贵出身作为例证,来说明贾府娶亲必须“门当户对”,可是这一来,邢夫人与尤氏的家庭背景似乎就不那么显赫,而刘心武为了解释这一点,就将她们说成是“填房”。而刘心武说邢夫人是“填房”的证据就是在迎春的奶妈出事以后,邢夫人说的“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一生干净”这两句话,难道迎春就不能是姨娘、“填房”生的吗?
而贾府是不是真的完全如刘心武所说,在婚配问题上非常重视门第呢?当然会有这个考虑,但在这个问题上,贾府的“大家长”贾母与王夫人、王熙凤等人的态度是有所不同的。我们注意到,当第二十九回清虚观的张道士给宝玉提亲时,贾母说的是:“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得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可是刘心武却说“这不是贾母的真心话,那是一些托词”,而他的证据就是在第57回跟给宝玉看病的王太医说的那番话:“若吃好了,我另外预备好谢礼……若耽误了,打发人去拆了太医院大堂”,可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不过是贾母担心太医对宝玉的病不上心,而说的半真半假的玩笑话而已,这与贾母势不势利应该没有必然的联系。
刘心武还通过贾母认定秦可卿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就判定秦可卿的出身是高于贾府的,能给贾府带来好处,令贾母都得意,所以秦可卿应该是一个公主级的人物,最起码是郡主级的人物,是皇家的血肉。而且说到这里,刘心武还得意洋洋地问我们:是什么“让老祖宗觉得很得意”,而且是“第一得意”?甚至事先就断定,不管今后贾家再娶什么媳妇,“秦可卿都永远是第一得意之人”呢?其实,稍微有点儿古文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这里的“得意”应该是“得……之意”的意思,也就是说秦可卿很称贾母的心,而不是让贾母得意洋洋的意思。如果按照刘心武的解释,那么在第七十八回老学士闲征姽嫿词中,贾宝玉所作的诗句:“恒王得意数谁行? 姽嫿将军林四娘”,难道是说林四娘让恒王很得意吗?套用刘心武的说法,一个出身为秦淮歌妓的女子,又怎么能让“恒王得意”呢?至于秦可卿为什么会受到贾母以及阖府上下的喜欢,书中其实交待得很明白,因为她“生得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可见她是以性格魅力赢得贾府上上下下的欢心的。而且正是因为她出身低微,所以才会处处留神,左右逢源,而从书中秦可卿跟凤姐说的话我们也可以看出这一点:“这都是我没福,这样人家,公公婆婆当自己的女孩似的待”,难道这像是比贾府地位高的人说的话吗?书中写秦可卿死后,“家中仆从老小想她素日怜贫贱、慈老爱幼之恩,无不悲号痛哭”,这也让刘心武先生奇怪,因为按照刘心武的说法,秦可卿才是“既贫且贱”,可是对于仆从来说,秦可卿毕竟是贾府的主子之一,当然比他们高贵,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在对秦可卿的身份判断上,刘心武的另一个根据是秦可卿临终对王熙凤的托梦,在我们看来,这是对素日知己的临终肺腑之言并出于对贾家的维护之心,可在刘心武看来,这完全是居高临下的理论指导,而对于秦可卿所说的“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刘心武称,一个养生堂的弃婴,哪儿来的政治经验?可是别说秦可卿已经在贾家生活多年,就是当时一般的官僚家庭,对这一基本的社会政治常识也不会不知道。刘心武还说如果秦可卿出身低微,王熙凤不会与她处成密友,的确,王熙凤就是如贾母所说的长了“一个富贵心,两只体面眼”,但是你别忘了,贾母是非常喜欢秦可卿的,秦可卿是贾母面前“第一得意之人”,而对于一切以贾母马首是瞻的王熙凤来说,与秦可卿相好亦是情理之中的事。
况且,秦可卿若是被贾府逼死,那她还会托梦给凤姐吗?况且又是那样情辞殷切,替贾府所虑甚远,如果是一个对贾府没有深切感情的人,是不会有这样的肺腑之言的。而且,如果我们结合曹雪芹的家世背景以及坎坷遭遇再读《红楼梦》,可以深切地体会到,秦可卿的这一番话应该是曹雪芹历尽沧桑、痛定思痛之后发出的血泪心声,只不过是借秦可卿之口,浇作者心中之块垒耳!
至于《红楼梦》中有关秦可卿卧室中的陈设器具的描写,以及贾珍买高级棺材、北静王路祭等等描写,不过是沿袭《金瓶梅》等古典小说常用的铺排描写的手法,不足为秦可卿出身富贵的凭证。
其实,秦可卿这个人物可能是有原型的,也许她就是少年时代曹雪芹的梦中情人,性幻想的对象,但这个女人比较水性,私生活不大检点,所以曹雪芹对她的感情非常复杂,一方面非常爱慕她,一方面又觉得她比较“淫”,所以下笔时修修改改拿不定主意,后来听从了批书人的意见删掉了和贾珍乱伦的这一节,而且删掉的内容我们从原回目“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和脂砚斋的批语中,我们也可以知道得清清楚楚:“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几点:一是删去的就是“秦可卿淫丧”的情节,而删去的理由脂砚斋也交代得明明白白,从中看不出删去的部分有任何政治内容,况且以当时的历史环境而言,曹雪芹也不可能在书中明写与任何政治内容相关的情节;二是脂砚斋应该是一位男性,而且可能是曹雪芹的长辈,否则不可能自称老朽,又“因命芹溪删去”。如果按照刘心武的说法,脂砚斋是一位女性,那么应该自称老身才对。更可笑的是,刘心武为了证明脂砚斋是女的,虽然他在一个古本中看到有“脂砚先生恨几多”的字样,但为了证明他的论点,硬说在过去称女性为先生是很正常的,并举例说他管冰心就叫先生。但是我们知道,称呼女性为先生是在五四以后,当时提倡男女平等,一些受人尊敬的优秀女性被尊称为“先生”。所以如果说这个“过去”是五四之后还说得过去,可这是在清朝啊!你可以管冰心叫先生,但你可以管林黛玉叫先生吗?
贾元春可能告发秦可卿吗?
至于说秦可卿之死是贾元春向皇帝告的密,这就更于情于理都不合了。因为贾府如果收留废太子之女,那就是大逆不道之罪,即使皇帝宠爱元妃,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也绝对不会含糊,不可能只让一个秦可卿自尽了事,况且按刘心武的意思,秦可卿也不是皇帝赐死的,而是废太子派人逼她自尽的。而在这种事情出来之后,贾府不但安然无恙,反而又有了“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难道说贾元春的告发之功足以抵得了贾府的大逆之罪?
为了说明贾元春告发秦可卿的可能,刘心武将我们通常看到的元春判词中的“二十年来辨是非”弃之不用,而采用了他所谓的一个古本的说法:“二十年来辨是谁”,也就是说,贾元春这二十年来没干别的,就分辨秦可卿这人到底是谁来着。
刘心武的根据是:贾元春二十年来辨谁的是非啊?难道是辨皇帝的是非吗?既然不可能辨皇帝的是非,那就只能是“辨是谁”了。可谁说“辨是非”一定是辨皇帝的是非了,难道不可以是辨家族和宫廷的是是非非吗?刘心武的讲座有一个特点,他总是爱树一个假想敌和自己辩论,而那个假想敌问的问题当然都很愚蠢,所以最终总是会被刘心武所驳倒。
况且,既然秦可卿与贾珍的淫乱阖家皆知,又都因为她是废太子之女而眼睁眼闭,身为贾家长女的贾元春又怎么可能不知情?还用得着“二十年来辨是谁”?
而按照刘心武的说法,元春又是先被选到东宫,也就是废太子胤礽身边,后来又经“二次分配”分到了弘历身边,可又是按照刘心武的说法,元春应该是对胤礽很有感情的,否则就不会选在五月初三胤礽的生日来打平安醮了,那她又怎么可能出卖作为废太子骨肉的秦可卿呢?况且,一个曾经伺候过废太子的女子,就算被“二次分配”到弘历身边,又怎么可能成为王妃?
刘心武说,曹雪芹应该有一个比他大许多的姐姐入了宫,就是贾元春的原型。可这个所谓的姐姐,只不过是刘心武的臆测之词,于史无考。而我们所知道的,只有刘心武不承认是元妃原型的、曹寅的女儿嫁为平郡王正室。而且知道了曹家出过一个平郡王妃,我们也就很好理解《红楼梦》第63回探春抽签之后,大家说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一句了,曹雪芹在这里的确可能是明写贾府,暗写曹家,所以故意把皇妃写成王妃,但我们很难理解为是刘心武所说的:贾元春的形象最初就是废太子的一个王妃。
刘心武还将元春判词中的“虎兔相逢大梦归”,说成是“虎兕相逢”的笔误,认为是宫廷上两大政治力量冲突,元春成为这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其实,“虎兔相逢”之说很好解释,完全没有刘心武说的那么复杂,刘心武说高鄂续书中说元春死于“卯年寅月”是牵强附会,但这并不能证明曹雪芹的原意是让元春死于“卯年寅月”啊!难道就不能暗示元春是死于寅年和卯年交替的日子吗?也许是除夕,也许是指康熙驾崩雍正登基这两年之间(康熙死于康熙六十一年(1722)即壬寅年的十一月十三日,十九日雍正登基,次年改元为雍正元年(1723),即癸卯年。),这些都说得过去啊!而且也确实是在雍正即位之后,曹家由盛而衰最终“大梦归”的。
秦可卿与贾珍算不算乱伦?
与贾蓉是不是名义夫妻?
更为荒唐的是,为了给秦可卿与贾珍的关系罩上一层“合理”的外衣,刘心武甚至说:秦可卿的“生活原型的辈分和贾珍是同辈的,两人并不乱伦”,别说把生活原型和艺术角色相提并论本来就是一种混乱,就是按照常理我们也可以想出:假如某人娶了跟他父亲同辈的女子为妻,某人的父亲就可以和他的儿媳妇乱来了吗?这样的关系算不算乱伦?
而刘心武的第二个证据就更为荒唐了,在第五回贾宝玉到秦可卿房中午睡,刘心武说书里一再强调是秦可卿的卧室,而不是贾蓉的卧室,而“按过去封建社会的规矩和语言习惯,不能够说这个卧室是媳妇的,一定要以丈夫来命名这个卧室”,所以刘心武得出了一个判断,秦可卿与贾蓉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可在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中,曹雪芹明明白白地写道:“那周瑞家的又和智能儿劳叨了一会,便往凤姐儿处来……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走至堂屋,只见小丫头丰儿坐在凤姐房中门槛上……”而这一段的描写,恰恰是贾琏在与凤姐行房事,可如果按照刘心武的说法,因为曹雪芹没有写周瑞家的到“贾琏房中”,而只写了“凤姐房中”,就能断定贾琏与王熙凤没有夫妻之实吗?其实,秦可卿房中也好,凤姐房中也罢,不过是小说在按照叙事主角的视角来行文罢了,因为强调的是秦可卿、王熙凤,当然没有必要提贾蓉、贾琏。刘心武是小说家,应该明白这一点啊?
况且,刘心武的推断中还有一个更为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如果秦可卿是抱养的废太子之女,贾珍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子跟秦可卿乱来?对此,刘心武的解释就更为好笑了:因为“贾珍是一个七情六欲都很旺盛的男子,胆大妄为,恣行无忌”,而秦可卿又“出落得风流袅娜”,所以两个人“合理乱伦”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了。可是别忘了,你刘心武说的是收养秦可卿是贾府的一个政治投机,可是这样一来,被当朝皇上发现,贾家就是灭门之罪,即使废太子即位,知道此事,贾家依然是没有好果子吃。况且按照刘心武的说法,贾珍与秦可卿的关系,在宁国府并不是秘密,而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试想当时的政治环境与大家族的人多嘴杂,这样的事又怎么能保得住不传到外面?就算贾珍吃了熊心豹子胆,贾家上下也是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毕竟,这可是灭门的死罪啊!
而按照刘心武的说法,尤氏也是知道这些事的,可这就更说不过去了。如果尤氏因为知道秦可卿是公主之身,忍气吞声倒也罢了,可是在秦可卿生病之后,尤氏却跟儿子贾蓉说不许难为她:“倘若她有个好歹,你再要娶这么一个媳妇,这么个模样,这么个性情的人,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刘心武自己也说“这么一个媳妇得点病,她心就像针扎似的”。可这合乎常理吗?一个妻子明明知道自己的丈夫跟自己的儿媳妇偷情,不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而对这个儿媳妇疼爱有加,这不是变态又是什么?
秦可卿可能是被抱出来的公主吗?
我们知道,清朝的宗人府对于皇室成员的管理非常严格,皇室的每一个成员,从婴儿开始就要登记的。清朝规定,亲王以下的宗室成员,犯了罪(即“坏了事”),只要不是叛逆重罪,不革出宗室;即使革退了宗室,也给以红带,附入黄册,在修玉牒时附名册后;所生子女,均由本族保结送府入册。(参见《清会典》卷一“宗人府”) 由此看来,如果秦可卿的生父是一个不犯叛逆重罪的亲王,他没有必要,也绝对不可能把自己的亲生子女送到养生堂去;如果犯了叛逆重罪,他的家庭成员就要受到极严格的监视,也不可能隐匿在养生堂或权贵家中。
而刘心武认为瞒报宗人府是可能的,因为康熙自己就曾处理过一个包衣佐领私自认养宗室子女的案子,但他自己也承认:“只是我们现在还没有找到胤礽的一个女儿被曹家藏匿的一手档案而已”,那么你刘心武又是如何认定秦可卿是被从层层监管中抱出来的公主呢?而刘心武的另一个证据是,废太子曾经在被软禁的时候传出去过一封密信,既然密信可以传出去,当然孩子也可以传出去。可是他随后也说,传递密信的事很快就被康熙知道了,更何况,密信和孩子能相提并论吗?一个活蹦乱跳又哭又闹的孩子被私相传递出去,怎么可能逃得出康熙的耳目?
而且按照刘心武的说法,秦可卿“并不是真正地在一个破落的小官吏家庭里面长大”,而是一出生就被曹家收养,并且后来“可以短时间或者相当长一段时间地到郑家庄的亲王府(废太子的儿子弘晰居住的地方)去住”,可是刘心武又说,秦可卿应该是胤礽二次被废的时候出生的,也就是康熙五十年,而当时的曹家远在南京,巧的是,曹雪芹也正是在康熙五十年诞生在江宁织造府内。试想,将一个襁褓之中的女婴,千里迢迢从北京送到南京谈何容易?而刘心武自己也说,弘晰是在雍正登基后才被移到郑家庄的,可史料记载,曹家是在雍正五年被抄后,才举家北迁到北京,已经被送到曹家的秦可卿又怎么“可以短时间或者相当长一段时间地到郑家庄的亲王府去住”呢?
秦可卿自杀为哪般?
秦可卿为什么自杀?其实原回目已经交待得很明白:“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可按照刘心武的解释,却是废太子逆谋败漏之后,匆匆抛出秦可卿来当替罪羊,逼秦可卿自杀。可是这一来我们就不明白了,秦可卿一个女流之辈,又是刚生出来就被抱到养生堂,她怎么可能会参与到废太子的逆谋之中?而且事败之后,身为主谋的废太子还有刘心武所谓的逆谋骨干冯紫英都安然无恙,为什么秦可卿却非死不可?难道秦可卿掌握着什么机密材料?如果按照刘心武的逻辑,我们是不是也可以推论,林黛玉的死也是跟废太子一案有关?黛玉焚稿是不是在销毁秦可卿临死时托付给她的机密文件?
刘心武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删去了很多内容,但这些内容只能与情色有关而不应与政治有涉。刘心武说瑞珠触柱而死是因为无意中听到了“绝对不应该听到的话”,也就是秦可卿出身的秘密,可是试想一下,在文字狱猖獗的当时,曹雪芹用不着脂砚斋的提醒,也会知道在书中写进政治内容的利害,他怎么可能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往文字狱的刀口下伸脖子?
而且从时间上来说,刘心武的说法也是漏洞百出,如果说秦可卿是因为逆谋泄漏而死,那么她死得也未免太早了些。因为秦可卿死封龙禁尉是在第13回,可是冯紫英打猎潢海铁网山是在第二十六回,如果说是指那次逆反不成的话,秦可卿为啥在第十三回就死了?可书中又在第十三回提到在秦可卿死的时候,义忠亲王老千岁已经“坏了事”,而这个义忠亲王老千岁恰恰就是刘心武所说的废太子,可我们知道,胤礽是雍正二年51岁时死于禁所,而按照刘心武的说法,元春告密应该是在乾隆元年,那么,元春究竟是向康、雍、乾哪个皇帝告的密呢?而刘心武对第十六回贾政入宫的情节又是怎么判断的呢?他从书中“吓得贾赦、贾政一干人不知是何消息”,“贾母等合家人等心中皆惶惶不定”的描写,判断出“在第十六回这一笔所写的应该是雍正的突然死亡”,这就奇怪了,按照他的逻辑,秦可卿是被元春出卖的,而元春又是向乾隆告的密,这么说,秦可卿怎么也得等到第十六回之后再死不迟啊?总不能在乾隆朝被告密却在雍正朝自杀吧?秦可卿死的也太“超前”了。要知道,曹雪芹写的是《红楼梦》,可不是《古今大战秦俑情》!
其实,面临圣旨宣召,曹家的慌张不是不可理解,毕竟在封建王朝,天威莫测,伴君如伴虎,更何况,现实中的曹家也好,小说中的贾府也罢,哪一家没什么毛病不怕被皇帝抓住把柄?况且,如果真的是雍正驾崩,新皇帝登基首先做的事竟是允许妃子省亲、皇亲国戚建省亲别墅,这恐怕不是一个“至孝纯仁”的皇帝所该做的事吧?
张太医的药方是“密码”、“黑话”?
最让刘心武感到奇怪的就是张太医的那张药方了,用他的话说:“这个药方起码头几句就很恐怖”,这让刘心武感到“恐怖的”头几味药就是人参、白术、云苓、熟地、归身,刘心武将其拆解为:“人参白术云,令(苓)熟地归身”,一般人可能还不明白,刘心武又作了进一步的阐释,他说人参白术应该是代表她的父母,理由是人参的参在古代是指天上的星星,又把白术(音zhu)念成白术(音shù),谐音白宿然后又联想到星宿(音xiu),再把云苓拆开,便成了:生身父母告诉秦可卿,你就在自己熟悉的地方自杀吧!刘心武的猜谜功夫真是可以,不过姑且别论他的“错别字推论”是否成立,就算是星宿,也未必一定是指父母的意思吧?我们把它理解为梁山一百单八将可不可以?而且这副药方并非只有这几味药,如果刘心武的推论成立的话,那么其他几味药也应该有所含义,我们倒想请刘心武先生一并为我们解释一下。(附药方)
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
人参二钱白术二钱土炒云苓三钱熟地四钱
归身二钱酒洗白芍二钱炒川芎钱半黄芪三钱
香附米二钱制醋柴胡八分怀山药二钱炒真阿胶二钱蛤粉炒
延胡索钱半酒炒炙甘草八分
引用建莲子七粒去心红枣二枚
刘心武对于张友士的判断也很有意思,他说“这个人物表面上说是冯紫英的一个朋友,目的是上京给儿子捐官,却有一个奇怪的身份,说是'太医’……太医,只有皇帝他才能设太医院,冯紫英这位朋友,怎么能够叫太医呢?”可是只要刘心武查查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的《汉语大词典》中对“太医”一词的解释,就可以知道太医是“古代宫廷中掌管医药的官员。周官有医师,秦汉有太医令丞,魏、晋、南北朝沿置。隋置太医署令。宋有医官院,金改称太医院,置提点为长官。明清相沿,长官称为院使。亦以泛称皇家医生……宋元以后用为对一般医生的敬称。”商务印书馆2005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亦有两个词条:1、皇家的医生;2、〈方〉医生。
其实,《红楼梦》里称呼“太医”是很普遍的,如第二十八回:“王夫人见了林黛玉,因问道:'大姑娘,你吃那鲍太医的药可好些?’”第五十五回:“刚将年事忙过,凤姐儿便小月了,在家一月,不能理事,天天两三个太医用药。”所以,将给秦可卿看病的医生说成太医,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且将“太医”用作对一般医生的敬称,在古代戏曲和小说中早有先例,如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中,崔莺莺听红娘说张生害病很厉害,就说“请个好太医,看他症候咱”;《警世通言·金明池吴清逢爱爱》中提到员外给女儿看病时也有“许多太医下药,病只有增无减”的字样。难道说张生是什么皇亲贵胄?难道说那个员外的女儿也是个什么公主不成?
至于文中提到张友士只用“张先生”,而在回目中却称之为“张太医”,我想可能因为回目是对联的形式,要求平仄对仗,所以曹雪芹没有用先生,而用了张太医这个称呼来与金寡妇三字对仗,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最好笑的是,作为一个作家的刘心武,似乎对人之常情也不甚了了,张太医说的“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但凡家中经历过生老病死及请过医生的人可能都会理解成:这是对病人及家属的一种委婉说辞,所以曹雪芹说“贾蓉也是一个明白人,也就不往下问了”,可是在刘心武看来,这番对话也成了“黑话”,是“在传递某种非医疗诊断的信息”,在我们看来,未免有些一惊二乍、草木皆兵了。
其实,如果废太子一方如果真想让秦可卿自尽,又何必劳心费力开这么个让人费解的药方,直接让张太医传句话不是更安全?否则一旦让皇上获悉,既然今天的刘心武都能猜到,更何况当时的皇上。我们都知道的纪晓岚,在乾隆朝时就曾玩过这种把戏,而且显然比张太医的药方要高明得多。他的姻亲两淮盐运史卢见曾,由于理财不善,又好排场应酬,以致亏空公帑,朝廷要抄卢的家财充公。于是纪晓岚给他寄去了一撮茶叶和几颗盐粒,可以理解为“严查”,也可以理解为“查盐”,结果事情还是泄漏了,纪晓岚被逮捕下狱,充军伊犁。要知道,封建王朝的皇帝在别的事情上可能不行,但在望文生义、捕风捉影这样的事情上可是从不含糊的,而明清两朝皇帝于文字上大做文章之风尤甚,对于这一点,废太子不可能不清楚,曹雪芹也同样不可能不清楚。
刘心武的其他常识性错误
刘心武为了说明他说的是对的,不惜让历史成为错的。他不但把雍正篡位的野史当成正史来说,而且还称:“雍正吸取了父亲的教训……雍正是看好乾隆的,但是不为他立太子。”可是同样在《百家讲坛》讲座的、北京社会科学院满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满学会会长阎崇年先生却告诉我们:“乾隆,名弘历,是雍正帝的第四子,自幼得到祖父康熙帝的宠爱。他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密立的储君。”“雍正元年二月十四日册封的时候,这个时候雍正没有秘密立储,八月份雍正才秘密立储,立乾隆为皇太子…….”我们是该相信刘心武呢,还是该相信阎崇年?
还有对元春判词中“三春争及初春景”一句的理解,刘心武认为我们通常解释的迎、探、惜三春怎及元春光景好的解释说不通,刘心武说,元春最后“回首相看已化灰”,可是除了迎春,其他二春的命运都比她好得多,所以要说也只能说“迎春怎及初春景”。可是在元春贵为皇妃的时候,迎、探、惜三春确实比不上元春的光景啊!所以我们将这句话理解为:虽然迎、探、惜三春的命运都不如元春荣耀显贵,可当“虎兔相逢”的时候,显赫一时的元春不也一样“大梦归”了吗?这又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呢?
刘心武认为把三春解释为三个女子,很多地方说不通,比如秦可卿托梦时说的那句:“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他说:如果死了算“去”的话,只有迎春、元春死了,应该是“二春”,而如果远嫁、出家也算“去”,应该是“四春”才对。可是如果我们理解成:元春、迎春之死和探春的远嫁都是发生在贾府被抄之前,而惜春的出家则应是贾府败落之后,所以“三春去后诸芳尽”应该是指在元春、迎春和探春死的死,走的走之后,贾家也随之败落,包括惜春在内的“诸芳”,自然也就各自飘零了,这句话也就说得很通了。至于“勘破三春景不长”一句,则更是从惜春的角度来说的,不多解释。而如果按照刘心武先生的说法,把三春理解为乾隆元年、二年、三年这三个春天,那么我倒想问一句:“三春争及初春景”,这说的到底是几春?如果三春包括初春的话,难道还能是“初春争及初春景”?可如果不包括初春,那么三春再加上初春,岂不是成了四春?
其实,我们都知道,三春在古代是指春季的合称:孟春(正月)、仲春〈二月〉、季春(三月)。不管作者是想将其挪用来形容三个女子,还是三个春天,都只能用三春这个约定俗成的词语,而不可能纯为了写实而写“二春”、“四春”,这不合乎诗词之道。还有刘心武在谈到“三春争及初春景”这一句时,竟然说“元春是元春,你说初春干什么呀?如果这么解释,会越解释越乱”,可我们看乱的应该是刘心武自己吧?元春本来就有初春的意思,所以作者用初春寓指元春,而诗中之所以用初春而不用元春字样,只不过是因为写诗没必要也不应该直犯其名,这也是诗词的一种含蓄之美,就像第78回中贾环的诗句“红粉不知愁”中用“红粉”代指美人,难道还一定要改成“美人不知愁”不成?
更为好笑的是,为了证明《红楼梦》中“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一联,与胤礽幼时的对子“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有着“惊人巧合”,明明在有人告诉了他“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这一句诗是刘禹锡《送蕲州李郎中赴任》中的之后,他还硬说这是废太子与刘禹锡“不谋而合”。这倒让我们想起了1996年刘心武在《新民晚报》上闹的那个著名的笑话:他当时写文章称,自己在梦中偶得佳句:“江湖夜雨十年灯”,虽然怕与古人暗合,但查了资料没发现哪位古人写出过这样的佳句,于是便坦然地称“江湖夜雨十年灯”是自己想出的“上联”(注意:是上联!),而且遗憾没有对出“下联”。可是这一联其实北宋诗人黄庭坚早就对出来了:“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而且“江湖夜雨十年灯”是作为下联出现的,其实懂得点儿诗词平仄规律的人,都应该知道上联和下联的区别。可是若干年之后,刘心武又让胤礽去抢刘禹锡的“版权”,看来能与古人“暗合”者,唯刘心武君与胤礽耳!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