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所

张所(?-1127年) 宋朝大臣,抗金名将,山东青州(治今山东益都)人。宋徽宗朝进士,累官监察御史。因言忤逆时任宰相黄潜善,责授凤州团练副使,于江州安置。

李纲入相,除龙图阁直学士、充河北西路招抚使。李纲罢相后,贬谪居广南,入潭州界时,为钟相、杨幺所部叛军遇害。

靖康元年(1126),金兵围汴京,他以书信招募河北兵民,应者17万之众。靖康二年(1127)四月,受康王赵构派遣按视陵寝。宋高宗即位,以为兵部员外郎,曾上书劝上还都汴京,收复河北、河东等地。他力陈还京有五利,还说:“国之安危在乎兵之强弱,将相之贤不肖,不在乎都之迁不迁。”因言忤时任宰相黄潜善,责凤州团练副使、江州安置。

李纲入相,除龙图直学士、充河北西路招抚使。置司北京(今河北大名),以王彦为都统制,并破格提升岳飞为统制。时黄潜善党羽张益谦为招抚副使,他力排黄潜善、汪伯彦及张益谦之扰,招募、训练兵马,以备收复“两河”之地。不久,李纲罢相,他被谪居广南,后北还,入潭州界遇害。据岳飞所呈奏章,称其为钟相、杨幺所部叛军杀害。

儿子张宪,字宗本。岳飞身居高位后,花费很大气力,终于找到张所的儿子张宗本,“教以儒业,饮食起居,使处诸子右”。他上奏朝廷,追复张所,并将张宗本荫补为 官,抗金将领。

《宋史·卷三百六十三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张所,青州人。登进士第,历官为监察御史。高宗即位,遣所按视陵寝,还,上疏言:"河东、河北,天下之根本。昨者误用奸臣之谋,始割三镇,继割两河,其民怨入骨髓,至今无不扼腕。若因而用之,则可藉以守;不则两河兵民,无所系望,陛下之事去矣。"且论还京师有五利,谓国之安危,在乎兵之强弱、将相之贤不肖,不在乎都之迁不迁。又条上两河利害。上欲以其事付所,会所言黄潜善奸邪不可用,恐害新政。乃罢所御史,改兵部郎中。寻责所凤州团练副使,江州安置。

  后李纲入相,欲荐所经略两河,以其尝言潜善故,难之。一日,与潜善从容言曰:"今河北未有人,独一张所可用,又以狂言抵罪。不得已抆拭用之,使为招抚,冒死立功以赎过,不亦善乎?"潜善许诺,乃借所直龙图阁,充河北招抚使。赐内府钱百万缗,给空名告千余道;以京西卒三千为卫,将佐官属,许自辟置,一切以便宜从事。所入见,条上利害。上赐五品服遣行,命直秘阁王圭为宣抚司参谋官佐之。

  河北转运副使张益谦附黄潜善意,奏所置司北京非是;且言自置招抚,河北盗贼愈炽,不若罢之,专以其事付帅司。李纲言:"张所今留京师,招集将佐,尚未及行,益谦何以知其扰?朝廷以河北民无所归,聚而为盗,故置司招抚,因其力而用之,岂由置司乃有盗贼乎?今京东、西群盗公行,攻掠郡县,亦岂招抚司过耶?时方艰危,朝廷欲有所经理,益谦小臣,乃以非理沮抑,此必有使之者。"上乃命益谦分析,命下枢密院,汪伯彦犹用其奏诘责招抚司。李纲与伯彦争于上前,伯彦语塞。

  所方招来豪杰,以王彦为都统制,岳飞为准备将,而李纲已罢相。朝廷以王圭代之,所落直龙图阁,岭南安置。卒于贬所。子宗本,以岳飞奏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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