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评注(第二三~三十章)
二十三、论妻子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禄,四事并论。自此而外,惟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妻宫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之,可以生财。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则妻必能相夫,其理不可执一。
既看妻宫,又看妻星。妻星者,干头之财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又若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可)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看子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支保吉祥。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郎。除非养取他人子,入墓之时命夭亡。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产有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女宫中仔细详是也。
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申子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用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自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则麟儿绕膝,岂可量乎!若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若有死绝,无所望矣。此论妻子大略也。
二十四、论行运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支,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八字,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难,命中植物之种子,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虽有佳命而不逢时。则英雄无用武地,反之,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亦可乘时顺起。此所以有“命好不如运好”之说也。看命取用之法,本外乎扶抑、去病、通关、调侯、助旺之法。取运配合,不过助我喜用,补其不足,成败变化,大致相同,原文甚明不
何谓喜?命中所喜,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而运逢印。煞重身轻,而运来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印。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这类,皆美运也。
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运透,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遇巳午则相冲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杂重官之类是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巳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巳以伤官之类是也。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上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而又冲则重也。
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此皆取运之要法,其备细则又于各格取运章详之。
二十五、论行运成格变格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运,亦有成格变格之权。成格变格,比之喜忌祸福尤重。
何谓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运从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申子以会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会印成局,而运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类,皆成格也。
何谓变格?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又逢戊,透出辰中伤官,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会寅会午,作财旺生官矣,而运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戌月,透己为用,作建禄用官矣,而运逢卯未,会亥卯未,又化禄,禄为伤。如此之类,皆变格也。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运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类是也。
又有逢变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运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类是也。
成格变格,关系甚大,取远者其细译之。
二十六、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
支中喜忌,固与干有别也。而逢运透清,则静而待用者,正得其用。而喜忌之验,于此乃见。
何谓透清?如甲用酉官,逢辰未即为财,而运透戊,逢午未即为伤,而运透丁之类是也。
若命与运二支会局,亦作清论。如甲用酉官,本命有午,而运逢寅戌之类。然在年则重,在日次之。至于时生午,而运逢寅戌会局,则缓而不急矣。虽格之成败高低,八字已有定论,与柱中原有者不同。而此五年中,亦能为其祸福。若月令之物,而运中透清,则与柱中原有者不甚相悬,即前篇所谓行运成格变格也。
运中透清或会合,与原有者不甚相远,待仅此五年,过此则依然如故。至于在年或在日时,未可拘执。总之,喜忌清则吉凶之验显,若为闲杂之神,则关系亦轻耳。
故凡一八字到手,必须逐干逐支,上下统看。支为干之坐地,干为支之发用。如命中有一甲,则统观四支,有寅亥卯未等字否,有一字皆甲木之根也。有一亥字,则统观四干有壬甲二字否。有壬,则亥为壬禄,以壬水用。有甲,则亥为甲长生,以甲木为用。有壬甲俱全,则一以禄为根,一以长生为根,二者并用。取运亦用此术,将本命八字逐干逐支配之而已。“支为干之生地,干为支之为用”二语,实为看命之要旨,并透兼用之说,似未尽合。地支之中,虽所藏多神,然亦有次序可循。如寅中藏甲丙戊三神,甲,当旺之气也;丙,方生之气也;戊,寄生之气也,次序先甲次丙次戊,显然可见。又如辰中藏戊乙癸三神,戊,土之本气也;乙木,春之余气也;癸,水之墓也。先戊次乙次癸,次序亦显然可见。
如 甲寅 丙寅 庚寅 戊寅。寅中有丙戊并透,然地支全寅,甲木当旺,当以从财为用,若地支寅午会局,则以丙火为用矣。
二十七、论时说拘泥格局
八字用神,专凭月令。月无用神,始寻格局。月令,本也,外格,末也,今人不知轻重,拘泥格局,执假失真。
故见戊生甲寅之月,时上庚申,不以为明煞有制,而以为专食之格,逢甲减福。
丙生子月,时逢巳禄,不以为正官之格,归禄帮身,而以为日禄归时,逢官破局。
辛日透丙,时遇戊子,不以为辛日得官逢印,而以为朝阳之格。因丙无成,财逢时煞,不以为生煞攻身,而以为时上偏官。
癸生巳月,时遇甲寅,不以为暗官受破,而以为刑合成格。
癸生冬月,酉日亥时,透戊坐戌,不以为月劫建禄,用官通根,而以为拱戌之格,填实不利。辛日坐丑,寅年亥月卯时,不以为正财之格,而以为填实拱贵。
乙逢寅月,时遇丙子,不以为木火通明,而以为格成鼠贵。
如此谬论,百无一是,此皆由不知命理,妄为评断也。
二十八、论时说以讹传讹
八字本有定理,理之不明,遂生异端。妄言妄听,牢不可破。
如论干支,则不知阴阳之理,而以俗书体象歌为确论。论格局,则不知专寻月令,而以拘泥外格为活变。论生克,则不察喜忌,而以伤旺扶弱为定法。论行运,则不问同中有异,而以干支相类者为一例。
究其缘由,一则书中用字轻重,不知其意,而谬生偏见,一则以俗书无知妄作,误会其说,而深入迷途,一则以论命取运,偶然凑合,而遂以己见为不易,一则以古人命式,亦有误收,即收之不误,又以己意入外格,尤为害人不浅。
如壬申 癸丑己丑甲戌,本杂气财旺而生官也。而以为乙亥时,作时上偏官论。岂知以旺财生煞,将救死之不暇,于何取贵。此类甚多,皆误收格局也。如己未壬申戊子庚申,本食神生财也,而弃却月令,以为戊日庚申,合禄之格,岂知本身自有财食,岂不甚美,又何劳以庚合乙,求局外之官乎!此类甚多,皆硬入外格也。
人苟中无定见,察理不精。睹此谬论,岂能无惑!又何况今日贵格不可解者,亦往往而有乎。岂知行术之人,必以贵命为指归。或将风闻为实据,或探其生日,而即以己意加之生时,谬造贵格。其人之八字,时多未确。即彼本身,亦不自知。若看命者,不究其本,而徒以彼既富贵,迁就其说以相从,无惑乎终身无解日矣。
二十九、论正官格
官以克身,虽与七煞有别,终受彼制。
何以切忌刑冲破害,尊之若是乎?盖人生天地,必无矫焉自尊之理,虽贵极天子,亦有天祖临之。正官者分所当尊,如在国有君,在家有亲,刑冲破害,以下犯上,乌乎可乎?
以刑冲破害为忌,则以生之护之为喜也。存其喜而出其忌则贵。而贵之又有高低者,何也?以财印并透者言之,两不相碍,其贵也大。如薛相公命,甲申壬申乙巳戊寅,壬印戊财,以乙隔之,水与土不相碍,故为大贵。若壬戌丁未戊申乙卯,杂气正官,透干会支,最为贵格。而壬财丁印,二者相合,仍以孤官无辅论,所以不上七品。
若财印不两用,则单用印,不若单用财。以印能护身,亦能泄官,而财财生官也。若化官为印而透财,则又为大贵之格。如金状元命,乙卯丁亥丁未庚戌是也。此皆用财印,无伤官而不杂煞,所谓去其忌而存其喜者也。
然而遇伤杂煞,亦可转败为功。转而有情,其格愈奇。故遇伤在于佩印,混煞贵乎取清。宣参国命,己卯辛未壬寅辛亥,未中己官透干清,用支会木局,而辛解之,是遇伤而佩印也。李参政命,庚寅乙酉甲子戊辰,甲用酉官,庚金混煞,乙以合之,合煞留官,是杂煞而取清也。
至于官格透清,用印者,又忌见财,以财能去印,未能生官,而适以护伤故也。然亦有逢财反大贵者,如范太傅命,丁丑壬寅己巳丙寅,支中巳丑会金伤官,丙丁解之,透壬岂非破格,却不知两丁并透,用一而足,以丁合壬而财去,以丙制伤官而官清。无情而愈有情,此正造化之妙,变幻无穷,焉得不贵。
至若地支刑冲会合可解,已见前篇,不必再述。而以后诸格,亦不谈及矣。
三十、论正官取运
取运之道,一八字则有一八字之论,其理甚精,其法甚活,只可大略言之。变化在人,不可泥也。
同一宫用财生,而取运不同,斯何以故。盖八字用神,喜神、忌神之外尚有闲事,用神喜忌有定,而闲神无定也。如官用财生,正官,用神也;财,喜神也;伤官,忌神也。而闲神之夹杂,则不一律;地支之位置先后配合,则无一定,故一八字有一八字之论也。
如正官取运,即以正官所统之格,分而配之。正官而用财印,身稍轻则取助身,官稍轻则取助官。若官露而不可逢合,不可杂煞,不可重官,与地支刑冲,不问所就何局,皆不利也。
正官用财,运喜印绶,身旺之地,切忌食伤。若身旺而财轻官弱,即仍取财官运可也。
正官佩印,运喜财乡,伤食反吉。若官重身轻而佩印,则身旺为宜,不必财运也。
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运喜官旺印旺之乡,财运切忌。若印绶叠出,财运亦无害矣。
正官而带煞,伤食反为不碍。其命中用此合煞,则财运可行,伤食可行,身旺印绶亦可行,只可不复露七煞。若命用伤官合煞,则伤食与财俱可行,而不宜逢印矣。
此皆大略言之,其八字各有议论。运中每遇一字,各有讲究,随时取用,不可言形,凡格皆然,不独正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