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旅游文化的内涵及其特点

以森林为主要景观的森林旅游业,是 20 世纪 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为有效保护森林、改善人类生活环境而兴起的一项独具特色的旅游产业。 依托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多元的旅游成长环境,中国森林旅游中存在着森林景观与传统文化景观共存的现象,形成一种独特的森林旅游文化。 现将我国森林旅游文化的内涵及其特点略予分析,以便共同探讨。

一、森林旅游文化的内涵

1.森林旅游既属于一种经济现象, 更属于一种文化现象。 森林旅游文化以生态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它的核心, 以现代森林文化为基本内涵, 表现出来的是人对森林的认识与审美关系。 郑小贤在《森林文化、森林美学与森林经营管理》)一文中把它定义为:

“森林文化是指人对森林(自 然)的敬畏、崇拜、认识与创造,是建立在对森林各种恩惠表示感谢的朴素感情之上的,反映在人与森林关系中的文化现象。 ”它的内容包含了技术领域与艺术领域的森林文化两大部分,即既包括人类在合理利用森林而形成的文化现象,如造林技术、培育技术、森林法规、森林的利用习惯等,也包括人对森林的情感、感性的具体作品。 如诗歌、绘画、建筑、音乐等。 由此看来,现代森林文化集中体现在现代人对于森林价值的认识及现代人对于森林的经营理念。 在现代人看来,森林作为人类生存环境中的重要一环,它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提供林产品。 森林的生态意义决定了它的文化意义,而森林的文化意义是森林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 也就是说现代的森林文化集中到一点即森林的生态理念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现代林业也以生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念作为现代林业的基本理论,以经济、生态、社会全面发展的综合观作为现代林业的指导思想,注重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及可持续利用的研究,加强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建立具有现代特征的生态林业、社会林业。

2.森林旅游文化集中体现出对生态的关注。 无论森林旅游经营者的经营理念,还是森林旅游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及审美追求都以森林的生态特征作为核心,体现出对生态的关注,这是一种文化的要求。 这种文化要求需体现在森林旅游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六要素之中。 现代森林文化作为文化背景是现代森林旅游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森林旅游文化的基本内涵之一,决定着森林旅游文化的基本文化理念。

3. 构成现代森林旅游文化的心理基点之一是传统的文化心理。 森林旅游景观蕴含的文化内涵,很大部分指的是传统文化, 即在森林旅游区范围之内,或存在着寺庙、道观,或者存在着一些名胜遗迹、历史古迹等。 这种文化共存使历史文化以一种独特的形式融入森林旅游文化之中,成为森林旅游文化中的一个组成因素,使得中国的森林旅游在文化上具有了历史的凝重感,从而显示出森林旅游文化的厚重. 这是中国森林旅游文化独特的地方。 从旅游的个体而言, 民族的文化心理一直影响着旅游者的旅游行为与审美追求, 从魏晋中国旅游兴起以来, 山林旅游即成为中国文人旅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 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对山林景观的审美追求, 即比德审美定式与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和在自然中追求生命永恒意义的审美理想。

4. 森林旅游与传统宗教、哲学在文化上是一致的。 中国的传统哲学与宗教, 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道二教,都有一种生态倾向, 表现出对自 然的回归, 讲究人与自然的和谐。 从前述森林旅游的概念来看, 森林旅游文化既是历史的, 又是现代的,是历史与现代的交融。

二、森林旅游文化的特点

森林旅游文化诞生于人类在森林中进行的实践,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内容。 森林旅游过程中,游客感受最多的是森林旅游文化。 自然景观或雄伟壮丽,或奇绝灵秀,或妩媚多姿,或浩渺迷朦,无不给人以美的享受。 森林旅游文化的凸显,是森林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森林文化的载体之一。 森林旅游发展的历史尽管很短,但是无论是我国还是世界上的其他各国,其文化是人类过去和现在所创造的、与森林旅游有关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森林旅游文化具有以下特点:

1. 综合性。 美国学者麦金托什才说“旅游文化事实上概括了 旅游的各个方面”。 文化是一个大的范畴,包括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人们对文化多角度、多侧面的研究也正说明文化内容丰富, 外延宽广。

从不同视角可以把文化进行细分,森林旅游文化是其中的一个分支。 森林旅游文化着重考察体现在旅游活动中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文化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从而揭示这些文化现象背后包含的、 共同的、普遍的本质以及旅游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 森林旅游文化的内涵十分丰富, 既涉及历史、地理、民族宗教、饮食服务、园林建筑、民俗娱乐与自 然景观等旅游客体文化领域,又涉及旅游者自 身文化素质、兴趣爱好、行为方式、思想信仰等文化主体领域, 更涉及旅游业的服务文化、商品文化、管理文化、导游文化、政策法规等旅游个体文化, 还涉及到旅游学、旅游心理学、旅游市场营销学、旅游管理学、旅游社会学、旅游文化学、旅游美学等对旅游活动进行研究的综合领域。 从旅游文化的结构体系来看,应包括最外层的物质文化, 如建筑、园林、器物、工具、饮食、服饰等, 这些都是有形的, 有能被人的感知器官所能感受到的物质形态。 还包含旅游文化的中间层次,即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两个方面。

2. 继承性。 森林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摇篮, 是孕育森林文化的源泉, 它保留了过去的生物、理等方面演化进程的信息和文化,以其独特的形体美、色彩美、音韵美、结构美,对人们的审美意识、道德情操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丰富了森林的人文内涵,具有极其珍贵的历史价值。 森林旅游目 的地的传统本土文化是吸引旅游者的原动力,而旅游文化的形成则因其不断更新的变异性而具有时尚性。 传统与时尚并存, 体现了旅游文化在传播当地原生文化、融合外来文化、形成新的文化吸引力的过程中特有的性质。 正如中国文化几千年来不断融合外来民族文化的历史过程一样, 森林旅游文化也正是在南来北往的旅游者带来各种异域文化冲击的过程中,实现着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交流、融合。 森林旅游业提供的旅游产品、所凭借的资源既有人文的又有自 然的,既有历史遗留的,又有今人创造的。 所需要的设施条件, 既包括旅行社设施, 又包括以饭店为代表的餐饮住宿设施和交通客运设施;所提供的服务不是某一单项服务,更不是某一具体物品, 而是由吃、住、行、游、娱、购等多种服务项目构成的综合体。 其产生的效益也是综合的, 追求的是经济、社会及生态等效益的综合。

3. 生态伦理性。 人类受赐自然,同样也受制于自然。 森林旅游是利用森林所特有的环境、奇丽的景观和美学价值为社会提供服务,作为一种独特的旅游方式,因追求健康、释放压力、缓解疲劳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绝大部分森林旅游都属于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伦理是指在生态旅游地开展生态旅游所依据的生态学伦理思想。 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伦理,而是将人与自 然、生态、旅游三者密切地联系起来的关于人与自 然关系、人与生态关系、人与旅游关系的伦理, 将它们综合为一体, 则可称为人与生态旅游环境关系的伦理。 作为一种全新的旅游方式, 生态道德是发展生态旅游的道德保障。 对开发者来说,开发要有一个限度, 即道德界限。 对经营者来说, 要始终将真善美三者兼顾起来,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态道德教育。 对旅游者来说, 要从多角度接受现代生态伦理的的学习与教育, 在具体的旅游活动中, 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4. 地域性。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文化既基本统一又千差万别、丰富多彩。 地域性差异正是形成旅游者旅游活动的吸引力之一。 我国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目前著名的生态旅游景区大致可以分为 9 类: 即山岳生态景区,以五岳、佛教名山、道教名山等为代表; 湖泊生态景区,以长白山天池、肇庆星湖、青海湖等为代表; 森林生态景区,以吉林长白山、湖北神农架、云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等为代表;草原生态景区以内蒙古自 治区呼伦贝尔草原等为代表;海洋生态景区, 以广西北海及海南文昌的红树林海岸等为代表;观鸟生态景区,以江西鄱阳湖越冬候鸟自然保护区、青海湖鸟岛等为代表;冰雪生态旅游区,以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吉林延边长白山等为代表; 漂流生态景区,以湖北神农架等为代表;徒步探险生态景区,以西藏珠穆朗玛峰、罗布泊沙漠、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等为代表。 旅游者对异域文化的猎奇、探险、求知心理,促成了旅游活动的实现。 同时,旅游者在旅游的过程中, 又会缩小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的文化差异,在形成新的旅游文化的同时,也呈现了旅游文化的又一个特征。

5. 民族性。 文化有很强的民族性,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它们的地域性决定了文化的差异性。 但是,地域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相互联系、相互交流,而人类的旅游活动, 就是各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结合的运动。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 5000 年的传统文化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食粮。 森林旅游文化植根民族传统的基础上,中国在加强旅游文化建设的过程中, 必须重视突出中国文化特有的传统, 中国人特有的建筑、园林、雕塑、绘画、民俗风情,中国人特有的思想观念、精神追求、审美追求、道德情操等,只有这样才能具有特色,才能具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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