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坠物致人死亡无人承认,81户和物业被判陪50万
12月29日上午9点30分,安徽芜湖高楼坠物致死人案,在芜湖市镜湖区1号大法庭宣判,法院判决81户、133名被告,十日内按户各付给原告王德和、卜华毅、卜华鹏补偿款4395多元、福田物业15万两千,共计508671元。排除15户不承担责任。
去年10月4日,芜湖市镜湖区一小区南区28幢1单元外人行道上,一位骑车老人被一块高空坠落的砖块砸中,老人当场身亡。图为事发现场。
由于一直没有找到肇事者,受害人家属向芜湖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案发地居民楼96户业主(除一楼外)及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共同担责给予赔偿。图为去年事发现场。
7月25日,此案在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受害人代理律师要求,判处各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同时判处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图为7月25日庭审现场,受害人家属。
2016年10月4日上午11点左右,66岁的卜英贵在芜湖市镜湖区伊顿公馆附近门店新买了一部手机,正当卜英贵骑电动车经过伊顿公馆小区28号楼附近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红砖砸中,导致后脑流血不止。事后经120医护人员检查,卜英贵不幸当场死亡。图为卜英贵生前照片。
卜英贵身亡之后,警方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花费数月时间逐户调查,并张贴了悬赏公告,但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线索,也无法认定肇事者到底是谁。图为坠落的红砖。
因无法找到肇事者,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建议下,卜英贵的亲属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小区物业、小区开发商以及96户居民共计176位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进行民事补偿。图为事发的高层住宅。
原告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去一楼以外的1单元32层96户所有权人都属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图为12月29日宣判,被告和原告排队进入法庭。
此外,卜英贵亲属认为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职能,有几套房屋开发商还没有进行过户,开发商就是“业主”,因此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对卜先生的死亡具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也被告上了法庭。卜先生亲属要求上述被告共同承担赔偿52万余元。图为宣判现场,来了很多住户。
当日宣判现场,被告96户业主,只来了20户。图为宣判结束后,一些住户对结果表示难以接受。
原告的代理律师李长志称对于判决结果较满意。图为原告代理律师。
而受害人家属称,谈不上满意不满意,判决80多户住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给父亲讨回了公道,未来担心何时执行到位。图为受害人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