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故事:人治向法治转化是进步
老生常谈,人治向法治转化。所谓人治就是人说了算,所谓法治就是法规、法律或者宪法说了算。
举个例子来说:某地方出现一次重大交通事故,火车相撞,全世界都在关注,这时候,按照正常处理程序和法规处理,需要先进行救援,之后调查分析,查明原因,为了安全先进行一些保障安全的措施政策等等,最后是通车。同时将本次公众事件公布于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刑或者罚款等。但实际情况是如果领导说,我们先通车是首要任务,结果救援队也可能暂停了,通车修路成了第一步了,这样的现象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看到的是法治多少年一直都没有落实的现象。原因在哪里呢?
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违反规定的多数是领导人,对领导人违反规定没有任何惩治措施,所以就容易出现专权或者专政;
第二,处理问题标准少,流程少,特殊事项处理的原则和规矩少;
第三,缺少一定的对违反规定人员的第三方检查监督机构。
环境不会改变,解决之道在于改变自己。
解决问题的思路也是从以上三点来解决的,但其核心是监督检查的分权机制的建设。比如我们曾经咨询的某个集团公司,单位喊了好多年全员绩效考核,但是总是落实不了,虽然也请了咨询公司设计了咨询方案,但是不同部门或者事业部领导,因自己的喜好来决定推行方案。但我们的解决措施是,对各单位内部的全体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方法是: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各部门派出员工代表共同组成“全员绩效考核落实委员会”,让这个委员会独立享受检查监督权限。由于来自各部门的监督,所以相对公正(本单位人员回避本单位的原则),对所有单位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评估、排序,最终成绩公示,考核结果直接落实在部门领导或者事业部主要领导层身上。不到半年,绩效管理活动全面落地,还受到国资委等相关领导的表扬和标杆企业的学习,这里仅仅是一个分权政策就起到了落地的效果,其核心就是必要的检查监督机制的独立与落实。
所以,如果你的企业希望从人治向法治转化,那么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对可能存在人治现象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第三方检查与监督。如果部门经理有人治现象,则委派至少与部门经理平级或者高一层级的人员进行检查与监督;如果是分公司总经理容易出现“人治”,必须有总部级的第三方检查监督并评价。市场化的企业集团公司的总经理或者董事长,必须有行业委员会、市场消费者评估检查才会更好;到了最高一级,已经没有比他更高的,必须在制度规范上建立分权制衡思路,避免出现错误。美国采用国会防止总统犯错,中国采用人民代表大会来防止出错,检察院用来防止警察犯错,司法独立机构防止检察院或者地方领导犯错。以此类推,市长、省长、中央都是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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