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为什么不需要“懂”?

文丨果其然 · 主播丨苏木

《高山流水》的故事,我们耳熟能详:

俞伯牙弹琴时想到高山,钟子期立刻就能感受到高山;俞伯牙弹琴时想到流水,钟子期也能立刻感受到流水。后来钟子期去世,俞伯牙便把古琴摔碎,因为俞伯牙觉得,他的音乐没人再懂。

《高山流水》常常比喻知音难遇、知音难寻,但是我国著名的音乐教育家,周海宏却说:错在俞伯牙,因为他根本不懂音乐。

这是为什么?

内观己心  外察世界

“不懂”,是我们对于音乐的常规感受。特别是当“音乐”的题材为“古典”时,“不懂”的感受就越发强烈。

我们的“不懂”,是全方位的:不懂这段音乐的创作缘由、也不懂这段音乐的创作背景、更不懂这段音乐究竟要讲什么。

至于说“懂”的观众,其实也未必真的“懂”。比如《春江花月夜》,大多数人都说听得懂,但当面对“哪一小节反应的是'春江’?哪一段反应的是'月夜’?”的问题时,那些说“懂”的观众,大多一脸错愕、面面相觑。

于是对于音乐来说,“懂”,是相对的;“不懂”,才是绝对的。

启迪多元思维

“不懂”有积极的因素,因为造成“不懂”的主要原因,是我们旺盛的求知欲。

我们想要了解音乐的主旨、想要知晓音乐的技法、我们想要把“音乐”掰开揉碎、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才觉得是真正“懂”了音乐。

这样想、没有错。但音乐的属性,首先是艺术,而且是最为特殊的艺术。

萨义德曾经说过:“音乐,以最直接的方式表达思想、以最直接的方式打动听众。它和电影、绘画、摄影、文字完全不同,它是最深奥、也是最难定义的艺术。”

萨义德是对的。

即便艺术的门类五花八门、林林总总,但从传播媒介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美术、摄影、电影、雕塑是视觉艺术;

诗歌、小说是文字艺术;

音乐,是听觉艺术。

听觉艺术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无需视觉艺术的具体影像、更无须文字艺术要求的识文断句能力,所以欣赏音乐的门槛最低。这也使得音乐成为最具想象力的艺术,因为音乐没有视觉的参照物进行约束,所谓“大象无形”,就是这个道理。

听觉艺术的特殊性,决定了理解音乐的方法,绝对不能生搬硬套小说、电影、摄影、绘画。当我们试图“掰开揉碎”音乐的时候,实际是在解构音乐,将对音乐的整体性造成伤害;当我们动辄追问主旨、意义、思想的时候,其实陷入了音乐艺术的理解误区。

著名作曲家艾伦·科普兰,将音乐分为三个层次:

美感层次、表达层次、技法层次。

他认为以上三者互为前提,必须依次推进。作为普通听众,欣赏音乐的美感是最重要的,如果只是一味追问表达层次和技法层次,将会大大削弱音乐艺术的感染力。所以盲目求“懂”,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是对音乐的误判、是将音乐视为“技术”而非“艺术”。

即便从“技术”角度考量,音乐本身有着“三度创作”的概念:

一度为作曲家、二度为演奏者、三度为听众。

三度代表着三种诠释方法,三度意味着三种理解方式。而且随着演奏者的更替、听众数量的增多,无论是诠释方法,还是理解方式都在不断更新,所以音乐根本没有“标准答案”,“懂”与“不懂”从何谈起?

更何况具体的音乐作品,会受到时代、舆论、社会形态的影响,而发生曲解、改变,其本来面目究竟为何,有的已经无法考证。比如《月光》、《黎明》、《悲怆》等等贝多芬著名的钢琴作品,名字皆为后人添加,贝多芬从来没有给这些作品命名,因为贝多芬认为:音乐根本无法被确切定义。所以正如钢琴家傅聪所说:“欣赏音乐,你不需要、更没必要懂。”

既然不懂,那听什么?

正心正举

一、内感——唤醒未知的情感

人的感觉系统有两套,一套叫做外感,包括视、听、味、嗅、触;

一套叫做内感:包括喜、怒、哀、乐、愁、苦。

艺术就是通过作用于外感,引发内感,所以罗丹说:艺术就是情感,情感就是艺术。

但人的内感,远远不止喜、怒、哀、乐、愁,苦,还有喜中带忧、悲喜交加、苦乐参半等等奇妙体验。内感的微妙程度,如同宇宙一般丰富多彩、微妙万分,表达它的方法,便是艺术。

音乐作为听觉的艺术,可以引起人们内感的共鸣。比如舒曼的《梦幻曲》,能够诠释出看见璀璨星空的激动;而有关宗教的静谧和安详,《G弦上的咏叹调》可以完全表达。

但同样的音乐,对于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触,雨果觉得《G弦上的咏叹调》让他觉得自己正在返老还童,这使他又害怕又惊喜;而歌德觉得聆听《G弦上的咏叹调》,让他仿佛看见了众神的降临,这让他既担心又盼望。

那雨果和歌德之间,谁是对的?谁真正算懂?

所以面对音乐,“是否懂得”的问题过于苍白。因为高明的音乐,总是超出了逻辑范围,所以才能到达逻辑的死角,表达逻辑不能表达的东西。音乐是对内感的全面洗礼,它唤醒了人们心间神秘未知、且难以表达的感情。

二、联觉——汲取已知的能力

严格来说,我们其实也懂得音乐。

比如选择哀乐,无论是否具备乐理知识,我们都会选择“低沉”、“缓慢”的调子;要想要表达快乐心情,我们则会选取“高昂”、“欢快”的曲子。

若是认为这是得益于我们后天的教化,那就大错特错。有人曾经做过实验,给8个月大的孩子,哼唱民歌《小白菜》当催眠曲,但孩子迟迟无法入睡,因为这首歌太过悲伤。

这就是我们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联想”。在音乐心理学中,叫做“联觉”。

“联觉”的作用是伟大的,而且它自然而然地发生,无论你是否懂得音乐。

小平邦彦,日本数学家,首获菲尔茨奖的亚洲人,他喜欢古典音乐,尤其是舒伯特的曲子。但小平邦彦根本“不懂”音乐,他甚至后来才知道,自己喜欢的曲子,都是舒伯特写的。

问及缘由,小平邦彦表示:并非自己深爱曲子本身,而是从舒伯特的曲中,他仿佛闻见了花香,心里特别的舒服。

还有西贝柳斯的《芬兰颂》,在沙皇俄国一经上演,便遭禁止。因为警察局长听完之后认为:“这部作品太过反动,是要号召人们起来造反。”虽然警察局长根本不懂音乐,而《芬兰颂》也只是一部交响乐,并没有歌词。

所以对于音乐来说,“懂与不懂”其实是个伪命题,“联觉”告诉我们:我们从音乐当中汲取力量、感同身受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它无须他人定义,更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

三、形式——最好的教育

加布里·艾伦,古典吉他大师,他曾在北京举办过音乐会。他曾担心自己演奏的是“古典吉他”,怕没有受众。结果场次爆满,观众反响激烈,听的如醉如痴。当记者问及观众为何如此喜爱古典吉他时,观众表示:

自己虽然从未听过古典吉他演奏,但在这样一个安静的场合中,聆听乐队的精彩演出,非常难得。

古典吉他属于古典音乐的范畴,和我国的民乐一样,又同属于“严肃音乐”的门类之中。“严肃”这个词语,有些拒人千里的意味,但在这个纷纷扰扰、一切都可以拿来调侃的互联网时代,“严肃”是一种十分稀缺的品质。

在庄严的台上,明亮的灯光下、静谧的气氛里,观看10-20分钟演奏家有条不紊地演奏,这件事情本身,就值得去欣赏。因为“美”的形态有很多种,激情澎湃、不拘一格是一种美;深邃悠长、循规蹈矩也是一种美。

更何况所谓“严肃音乐”,其实并不“严肃”,台上经常会和台下互动,曲子的风格也并非都是低沉静谧,同样也有慷慨激昂、欢快活泼。

最为重要的是,严肃音乐传递出的“宁静致远”以及“厚重深刻”,是喧嚣的生活中,必要的提示和警醒。如果流行歌曲,能够带给我们快乐高潮,那严肃音乐蕴含的欢愉,则是我们精神的享受、心灵的按摩。

所以从形式上说,只要愿意走进演奏大厅,坐下欣赏音乐,我们便开始了收获的过程,懂得的过程。

拨迷见智 开启自在之门

回到当初的问题,为何周海宏认为:错的是俞伯牙?

因为音乐如果只有一个人懂,那么音乐本身就并不高明;

因为音乐若是强迫听众懂,音乐就会丧失艺术感染力;

因为音乐一味纠结“懂不懂”,就是本末倒置,毫无意义。

何止是音乐,任何艺术形式,都有高深莫测的一面。我们也许不懂毕加索、不懂抽象画,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感受美术的博大精深;我们也许不懂博尔赫斯的小说,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赞叹文字的奇妙张力。

所以音乐无须“懂”,更没必要刻意“懂”,用心倾听才是最好的方式、用心感受才是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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