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德才:公平与效率孰优孰劣?

厦门    尤德才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每个社会不能回避的难题,始终是人们论争的主题,甚至被称作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哥德巴赫猜想”。

英国曾以自己“高福利国家”而自豪,它确实向公平迈出一大步,但过高福利可能造成国民超前消费、长期养尊处优,缺乏勤劳精神等,容易造成像希腊和欧债危机的经济低增长;亚当·斯密提倡“产业主义”,发展“个性”并没错,实行“自由竞争”而国富。错在过分提倡“自由竞争”加大贫富差距而加深和激发社会矛盾;达尔文讲“进化”也没错,“优胜劣败”而强国。错在过份倡优胜劣败之说,以强权为公理,而防害他国他人,种下战争、混乱和内耗之祸根。

从某个角度看,公平更多属于社会政治层面,效率更多属于经济层面的问题。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实际也是处理经济与政治之关系。譬如,垄断虽有效率,但权力经济不公平。对效率而言,即使短期有效率,也会因权力不受约束产生腐败,从长远看,也难以为继。总之,解决公平与效率这个矛盾是人类一大难事。

如何破解“公平与效率”这世纪难题?

《易经》是中华文化之源、哲学之根,是一门“大道至简”的形而上学。《易经》以“一阴一阳之谓道”作为宇宙密码。由阴阳二元律中又可导出许多规律,如:万事万物法于阴阳,阴阳互根,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阴阳此消彼长,阴阳转换等等,这是哲学的元知识、元理学,开启探索宇宙的奥秘。这里再就“公平与效率孰优孰劣?”看如何应用“一阴一阳之谓道”这宇宙密码,望网友不吝赐教。

此时,你把《易经》中的“阳”代表“效率”,把“阴”代表“公平”,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水平,人们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因素为“卦象”,有助于破解“政治经济学说哥德巴赫猜想”迷题。如图:

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在各个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意义。它本身变“易”的,但变易中亦有规律。公平(阴)与效率(阳)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万事万物法于阴阳,阴阳互根,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它们相互联系而存在。即效率中有公平(阳中有阴),公平中有效率(阴中有阳);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公平与效率在定条件可以互相转化(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阴阳转换)。在一定条件下,公平就是效率,效率就是公平,公平促进效率,不公平导致低效率。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目标均有价值,谁都没有处于绝对优先地位,应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水平,人们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客观因素(卦象)来决定谁优先问题。社会如果单纯追求某一方面,把它推向极端,都会使它向自己的反面转化(阳极生阴,阴极生阳),都会“南其辕而北其辙”。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增强国力,用30多年时间走过其他国家上百年走过的硬件路程。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今日的辉煌。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结构出现了明显变动,利益格局出现了巨大调整,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越来越受到挑战。表现在改革成果却并没有让全社会得到“公平”的享受,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就易产生钱权交易,官商勾结,潜规则盛行于社会,强势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执法部门的腐败失职使得公民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腐败愈演愈烈,导致政府信用下降,“仇富”甚至发展到“仇官”。“拜金主义”思潮泛滥,道德沦丧,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等问题;即使很多人经济条件比以前好多了,却没感到比过去更幸福,甚至要移民。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保这“四座大山”让贫弱阶层喘不过气来,缺乏幸福感,出现失落、愤恨、偏执、消极和敌视等现象。这些往往会成为愤世嫉俗,激进主义以及离经叛道的主要根源,也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忧。

在这些表象的背后实际上是分配不公、权利不公、规则不公、司法不公、教育不公、言论不公、社会保障不公等等,于是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最终就会逐渐就形成一种普遍对立,消极的社会心理。人们就会消极怠工,甚至诉诸激烈行动,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影响到经济持续发展。效率原则逐渐走向反面变成无效率。即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于是,社会就会提出公平优先,并且用公平来恢复效率。一些拉美国家出现的社会危机证明这点。

日本成为经济大国奥秘之一。就是早期实行公平优先,效率兼顾的方针。表现在把儒家思想“以和为贵”作为经营思想管理的指导思想,实行“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企业工会、禀议决策制等所谓日本企业管理成功四,大支柱。日本人的伦理观的本质之一是“互相互让”,从而使日本企业职工爱公司如家,为公司发展而全力工作。企业具有很强的活力,持续、稳定提高生产率,经济快速发展,堪称世界企业管理最高成就的象征之一。即:公平中有效率,只有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公平往往是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公平就是效率,公平促进效率。

但如果一味追求经济上“公平”,抑富济贫,搞平均主义,势必损伤人们追求“效率”的积极性。如当年的计划经济公有制里,貌似较为公平,均贫富,就会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所谓“公平”。最终,从人格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基本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走向结果平等、待遇平等的“公平”异化。这样的公平如“吃大锅饭”心理,反而不利于人的潜能和积极性发挥。这时,公平原则不但不再能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反而造成一种普遍消极的社会心理,影响效率和经济发展。今天日本“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等所谓日本企业管理成功四大支柱,也越来越受到挑战。

即使我们把“经济蛋糕”切得更均等些,但在达到某种程度后,我们蛋糕的规模就会变小。结果,各组织和个人为分割这一小块“蛋糕”的纠纷便显白热化。一旦社会出现利益的冲突,也就会出现不公平。所以,效率往往是实现公平的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分配的公平。 即效率中有公平,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往往构成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部份。在实际生活中,它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价值选择,其选择结果,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心理、观念、举止,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策目标乃至管理方式。

譬如,如在分配上实行即要根据贡献大小拉开档次,又不能过于悬殊,目的在于减少阻力,特久且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率。就我国国情而言,社会主义思潮及传统“不患贫而患不均”的观念,历史“吃大锅饭”的习惯心理,以及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更应注重“公平”要素。忽视这些因素,就会“南其辕而北其辙”。就可能造成社会政治问题,最终会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

也就是说,只受“效率”原则支配,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且千方百计用这个差别。在分配上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等制度,以努力体现这种差别,甚至扩大化差别,以便刺激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物壮则老,久而久之,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就会加深对立和加深激发矛盾(更不用说由谁来制定分配制度,是否符合按劳分配,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这时,肯定和放大差别的办法不但不再能刺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反而会造成一种普遍对立,消极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效率原则走向反面变成无效率原则。人们就会消极怠工,甚至诉诸激烈行动,要求消除这种差异。此时,公平是效率的保证,社会就会提出公平并且用公平来恢复效率。

为此,在社会决策中,重要的是发展和辩证眼光,立足于国情。一个社会即要讲究效率,又能维持公平是最为理想,但是如果发生矛盾呢?最佳途径是进行调和兼顾,使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由“矛盾而统一”。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一个持久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体制应是合理公正的,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实现效率,促进公平。

总之,讲公平不能没有效率,而讲效率则不能不注意公平。才能解决借公平为名搞剥夺国民自由权益有理,借效率为名搞剥削国民财富有理,误国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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