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称呼?我们该怎么说话?

这两天,网络上有一个话题很热,那就是关于“党内称同志”的讨论。河南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在公文运转和正式会议场合中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称呼的通知”引发热议。接着,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 记者称,这份文件只是政府办内部的一个工作提示,不属正式公文。

党内怎么称呼,居然已经成了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出生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工作于七十年代,也算见多识广了。我一直知道,“党内互称同志”是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的政治规矩。我一直坚持并告诉同事,职务只是人物的身份,而不能成为称呼。在公文和新闻稿件中,必须把职务放在姓名之前,说明身份,而不是之后,成为称呼。比如,只能写“检察长某某”,而不能写“某某检察长”。可到了后来,却遭到了异议和嘲笑。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公文和新闻稿件中,职务都成了一种称呼。更有甚者,把“老板”、“老大”之类的江湖称谓带进了官场,使阿谀奉承的庸俗风气愈演愈烈。

人的姓名本来就是给人称呼的。直呼其名本该是人生的常态。放眼世界,莫不如此。就像尊称“您”不如用“你”字亲切一样,互相称呼姓名,甚或称为“老张”、“小王”,岂不很自然?

写到此处,我想起刚才央视新闻联播里的一个镜头,一位基层领导干部对着镜头张口闭口“老百姓”,似乎她是个高高在上的施舍者。这就是问题之所在。我们很多同志为官几年、十几年、几十年,渐渐地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风气所浸染,自觉不自觉地与大众产生了距离,习惯于“官话”连篇,甚至连“人话”都不会讲了。让他们不称呼“书记”、“县长”,恐怕真还不那么容易!

这种习惯定势不仅反映在称呼上,在公文里也俯拾皆是。就拿新乡这份通知冗长的题目看,问题何其多!何谓“正式会议”?为何“规范”不够,还要“进一步”?为何内部提示不属正式公文?明显的语言累赘,明显的同义反复,明显的概念含混,反映出公文写作上的形式主义倾向。要命的是,很多领导同志已经习惯于这样“穿靴戴帽”式的八股文风,忘记了常人都是怎么说话的了!

清洁官场称呼,清洁公文语言,已经迫在眉睫。但这也只是形式而已,重要的是,不要忘记“实事求是”四个大字,不要忘记我们党的本质,不要忘记基本的人生道理。这样,我们才不会舍本逐末,才不会再把称呼之类的细微末节当做问题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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