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书法精神与内涵
自我们的祖先发明了汉字,大约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文字由结绳计数的记录功能逐渐有了造型上的变化,这一变化是由于文字在书写中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感觉,人们逐渐意识到文字书写所显露的感觉有美的感受,随着字体的演变,在书写有意识地加以控制,达到一种想要的形式,书法便诞生。
《出师颂》
中国人对文字书写的艺术性最早东汉有了记录,便是赵壹的《非草书》,自此留下了大量关于书法论述的文献,人们认为这种汉字的形式创作,既能表现作者创作时的情绪,又能表现作者的气质、性格、修养、命运和道德情操,还能表现一个时代的气息,以及自然规律和一般哲理,书法不再仅仅是写字,有了复杂的内涵。
书法之为艺术,就在汉字书写。
由于日常书写成为中国书法形式构成最重要的一种形式,使用汉字书写意味着即为书法活动,因此书法最基本对象是书法活动的参与者是人,人的书写是构成书法的基本元素,只有有了人才有了高深的内涵。
北宋 黃庭堅 草書廉頗藺相如傳局部
书法为实用是这样,作为纯艺术后,无论“纯”到何种程度,也离不开“人”“写”“字”这个范畴(当今有人发明了机器人写字,但也不能缺少书写者,机器人只是代替了人的角色),“人写字”就是书法艺术之根本。
书法艺术除了“人写字”最基本的元素,其它都可以变化、也能变化,创新、求新是书法家们一直追求的,当代书坛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如何去变,都是由古人而来,这是文化的特有的现象。日常人们是喜新厌旧,做事是往前看。唯独文化是回头看,书法亦然,以古为徒。古人写的字,不以为旧,反而要学他们,出古才能求新,否则就是空中楼阁。
中国书法经过不断累积逐渐形成了一个意义系统。这个意义系统是在漫长的时期,由整个民族协力完成的。每一位参与书法活动的人,受到这一意义系统的引导而同时受到制约,守“法”的同时也不允许创新。无论书法“新”到何处去,也仍然是以精神、气格符合时代的理想为美,而不是以背离规矩搞所谓“形式美”为创新。事实上,时代的审美心理总是发展变化的,当精妍难求时,人以精妍为美:当精妍被当作美的固定形态,强行做作,就失去审美意义,走向美的反面,反不如得之纯真的质朴。正是由于反对不是出于纯真的所谓妍媚的刻求,所以人们宁愿接受被那些人视为“丑拙”的真率,所以才有“以丑为美”的说法。有人不理解美的本质,以为时代兴起了“以丑为美”的风格,为了“以丑为美”,甚至成为一阵时风,有时耍墩布,又是射墨写字,皆为乱象。
清 朱耷 (八大山人) 倣王羲之 蘭亭序 軸
书法离不开书写者,离不开人,没有人的参与就离开了有生命的形象创造,离开了形象创造中对书法形象构成中内在的民族文化精神,任书者有怎样的创新也没有书法的意义、书法的美。
书法之为艺术,全在其为以民族文化精神、哲学意识,据汉语按“六书”(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总称六书。)创造的一个个字时,赋予了民族特有的文化精神、哲学内涵,通过书写,化为具体的形体把握、风格追求,从而形成特有的审美效果。在其长期为实用而作中,正是这一些的存在,使其有了深厚的审美内涵,以致在其为纯艺术形式以后,也不能不老老实实坚守它。
白蕉书法
在历史已使书法成为纯艺术存在后,如果讲创作自觉,非但不是丢掉汉字,不讲写法,恰好相反,仍需牢记“书之气必达乎道”的原理,以高度的自觉,老老实实系统地学取传统的书法理论,老老实实写汉字、求文理,以字成文,以文书意。
书法就是写字。但又不止于写字。“写”“字”二字中所求的有精深博大的内涵。人们即使开始不一定能领悟,但方向对,路子正,总可以逐步走近它,如果以为书法不是写字,路子方向错了,可能也是“创新”,只是它绝不是书法。
书法之为艺术,只在于它蕴涵着深厚的中华民族文化精神。实用的需要给它创造了形式,立下了规矩。实践证明,书法的实用功能已基本完成,追求纯粹的艺术,路该怎么走,同样需要回头看,参考书法史,几千年的书法为我们提供了经典和经验,也许后人的后人也要参考我们,这就是文脉,就是传承。(文/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