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的三治融合包括什么?具体措施有哪些?
新时代的乡村治理环境发生重要变化,乡村自治、法治和德治已具备融合的条件。“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包括促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动乡村治理结构整体优化和实现乡村治理目标系统转化三个维度。健全和完善以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那实现乡村治理有效,三治融合具体包括什么内容呢?具体怎么施行呢?接下来就和美丽乡村公司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自治”方面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村民自治在我国的实践历程,可以发现,作为自治核心内容的都强调了以“村民”为主体,以“村社”为空间,注重教育和服务,提倡村民参与,公开透明行使自治权力,分享自治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村规民约”等成文规范。如何更好地将自治融入乡村治理,可以从以下途径着手:
抓好村规民约的执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村级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做好村规民约的执行工作。
抓好以“五步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村务民主决策机制的落实。以“动议、审议、报审、民决、告知”为主要内容的重大村务决策“五步工作法”,是经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要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建立健全村级调解组织、环保协会、文体协会、志愿者队伍、老年协会等,为基层治理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
2、“法治”方面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成为时代主题。自治是基础与目标,法治是方式与保障,德治是动力与愿景,三者相互融合,构筑新时代乡村治理的稳定架构和可靠路径,其中法治成为了连接自治和德治的关键。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抓好普法工作,有利于法治建设更好地融入。
3、“德治”方面
乡土文化与乡土情感的共生共建,乡约德治价值的存在,是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传统乡约的创制和运行原本就是基于乡土文化的共生性,每个村落都有印刻自己地域烙印的地方性知识,在当地生存的人们共享同一文化,其价值基准和行为方式天然地具有趋同性。当前乡村德治振兴,需要外在力量的推动,更需要内生文化的彰显。只有重拾文明乡风,重建岁月乡愁,重塑文化共生,才能自发地产生由内而外的正向集合力量,形成文化自觉。那么,在德治融入方面,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抓好村级“文化礼堂”建设,提高农村群众文化品位;开展以贤传德,进行最美系列评选,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家庭、最美小区、最美公婆、最美媳妇等系列评选,进一步强化“最美基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作用;培育良好的文明乡风,开展“孝老爱亲”活动,推动树立良好的家庭美德观念,营造敬老、亲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