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酸汤子中毒已致9人死亡,意外险赔不赔?
本人为保险领域从业人员,有机会学到一些专业知识。然而每个人站在不同立场,内容就会有所偏重,客观与否还请大家指正,期待深入探讨交流。
全家聚餐,本该开开心心,却因为一种食物,亲人离世...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家庭聚集性食物中毒事件,截止目前已导致9人去世,引发全国广泛关注。
据报道,王某一家人在家里聚餐,一共有12人。
期间9位长辈都食用了酸汤子——这是一种当地人经常吃的面食;剩下3个年轻人,因不习惯其口味逃过一劫。
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食物,竟然让一家人全部中毒,并无情夺走了9个人的性命。
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信息,本次中毒事件为由椰毒假单胞菌污染产生米酵菌酸,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
实在是没人预料到的悲剧,一顿饭的功夫,天人永隔。
有小伙伴问,如果他们全家都买了意外险,是不是能赔?
但事实上,意外险的定义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意外险的所有保障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需要具备4个必要条件:
1、外来的:非被保险人自身的因素作用所致的。
2、突发的:被保险人受到突然的袭击所形成的伤害。
3、非本意的:非被保险人所预见或本意下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的伤害。
4、非疾病的:非被保险人本身身体疾病所引发或造成的伤害。
这4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否则就不属于意外,不在意外险的赔付范围内。
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通常会觉得“食物中毒”是个意外,但一般是吃了不干净的食物,再加上自身的免疫力问题刺激身体出现不适应的急性肠胃问题,原因多数在本身的健康情况,属于疾病范畴,不属于意外险的赔付范围。
而3人或3人以上集体发生食物中毒,才被视为意外事故。
像这次的事件,其实就已经可以定义为集体食物中毒了。
虽然意外险不赔食物中毒(对食物中毒不免责的意外险可以赔),医疗险,重疾险和寿险还有机会。
医疗险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不限制是疾病还是意外,只要符合理赔条件即可。
食物中毒还可能引发重大疾病,比如脏器衰竭(主要是肝衰竭、肾衰竭、心肌衰竭)、深度昏迷、身故等,如果达到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或者身故了,买了这两种保险的,保险公司也会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天有不测风云,保险还是提前备好才安心。
最后提醒大家,食品安全一定要重视。
经常在网上看见各种食物中毒事件,泡发久了的黑木耳,发芽的土豆,还有吃货爱的野生蘑菇,都是每年食物中毒的高发案例。
特别是有些家庭,老人十分节俭,剩饭剩菜都要留着,还非要等到全都凉下来了才肯放冰箱,怕浪费电。
这个过程,其实是各种微生物繁衍的好机会。
大家一定要跟父母家人宣传到位啊!
点击下方视频可了解有关“米酵菌酸”导致的食品安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