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傳世文獻證海昏侯簡《保傅》“非色”#2021-05
——海昏侯簡《保傅》
——《大戴禮記·保傅》
——《漢書·賈誼傳》
海昏竹書《保傅》“知=非色”臆解,抱小,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754
海昏竹書《保傅》“知知非色”補說,顏世炫,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629
海昏竹書《保傅》“知知非色”餘論,顏世炫,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631
海昏侯簡《保傅》“知知非色”俗解,王寧,https://mp.weixin.qq.com/s/iJJxahkreuCJO5lAeWdgVw
甚有興味。此不揣謭陋,亦陳拙見。
愚意蔡、顏二先生限於“知知非色”與“賢賢易色”在結構上的相似,可能鑽進了一條死胡同,特別是顏先生將“色”解為“美色”最不合理,把“親近智者、遠離美色”作為學齡前兒童入學資格不能接受。王寧先生後出轉精,其理解最近事實。“天子稍微长大点儿了,其智慧已经知道看大人的脸色变化时,就入小学接受教育。”句意大致可取,唯將“非色”釋為“不正常的容色”為余所不取。其義不必靠猜,也不必求之民俗,文獻足徵。
“非色”為古恆言,此三先生所未發。
顏氏引《大戴禮記·誥志》“民之動能,不遠厥事;民之悲色,不遠厥德”為證很有見地,可惜對“悲色”一詞訓釋有誤。“人民勤勞其力,就不會違離其農事;人民遠離美色,就不會違離其德行。”這種句意理解置諸語境,參考前賢訓詁即知其非。
——《大戴禮記·誥志》
孫詒讓曰:
悲色,猶言顏色也。考工記梓人云:「且其匪色必似鳴矣。」鄭注云:「匪,采貌也。」此與管子之「悲色」並與「匪色」聲義同。孔釋為妃色,則與上句「動能」文義不相貫矣。
于鬯曰:
悲蓋讀為斐,斐、悲並諧非聲,例得通借。……爾雅釋訓「有斐君子」,郭注云:「斐,文貌。」斐色者正如有斐之義,故下文云「不遠厥德」;若作悲本字讀之,則於德何有?孔廣森補注謂:「悲色當為婓色,言好色不淫也,婓即妃字。」亦取同聲假借為說。汪照注補本徑改作「妃」,然止言婓色,未見有不淫之義。色與德正相反,恐更不妥。上文云:「民之動能,不遠厥事。」動能與事義貫,則悲色與德亦必義貫,以是知悲之不當讀婓而當讀斐也,色之不當解作女色而當解為顏色也。事必在動能,然動其能不必即成事,德必有斐色,然斐其色不必即成德,故不云即厥事、即厥德,而並曰不遠也。
孫詒讓、于鬯皆認為“色”不能解作女色,顯然是正確的。主題歸結為“物之所生”、“蕃昌之道”,哪有勸民戒色之理,解作“避色”太過荒謬。
“悲色”一語先秦兩漢傳世文獻中只三見,餘下二例是:
《管子·任法》:“賤人以服約卑敬悲色告愬其主,主因離法而聽之,所謂賤而事之也。”
《晏子春秋·內篇雜上·泯子午見晏子晏子恨不盡其意》:“燕之游士有泯子午者,南見晏子於齊,言有文章,術有條理,巨可以補國,細可以益晏子者,三百篇。睹晏子,恐慎而不能言。晏子假之以悲色,開之以禮顏,然後能盡其復也。”
孫詒讓《札迻·晏子春秋》云:
「悲色」,猶言「匪色」,即謂形色也。考工記梓人云:「且其匪色,必似鳴矣。」鄭注云:「匪,采貌也。」「悲」與「匪」聲同字通。大戴禮記誥志篇云:「民之悲色,不遠厥德。」管子任法篇云:「賤人服約卑敬,以悲色告愬其主。」與此義並同。
孫詒讓所言甚是。後人無此會通卓識,釋《晏子》“悲色”為“文雅溫和的臉色”、“憐憫的臉色”、“和悅燦爛的笑容”,釋《管子》“悲色”為“謙恭可憐的神態”、“可憐兮兮的樣子”、“低三下四的一副可憐相”,皆各自據文為意,並非詞義。先秦兩漢“悲色”一語只有一義,即臉色。“假之以悲色”就是“假以顏色”。
《周禮·考工記·梓人》:“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則於眡必撥爾而怒。苟撥爾而怒,則於任重宜,且其匪色必似鳴矣。爪不深,目不出,鱗之而不作,則必頹爾如委矣。苟頹爾如委,則加任焉,則必如將廢措,其匪色必似不鳴矣。”
孫詒讓之成果今人沒有採納,皆取鄭注釋“匪色”為塗飾的色彩,而不理句意實不能通。從色彩哪裡看得出鳴與不鳴?句明言刻畫獸之爪、目、鱗,達到“於眡必撥爾而怒”的效果,皆言神情,何嘗一語及於色彩。“其匪色必似鳴矣”,謂“它的表情一定像是在鳴叫”;“其匪色必似不鳴矣”,謂“它的表情一定像是不在鳴叫”。如此而已。
觀鄭玄注知“匪色”一詞東漢末已不行用,鄭玄是讀“匪”為“斐”,以意解。此亦見孫詒讓辨正難能可貴。“悲色”、“匪色”所記錄的這個詞最後一次出現可能是東漢前期的王充所使用,寫作“蜚色”。
《論衡·自然》:“且吉凶蜚色見於面,人不能爲,色自發也。天地猶人身,氣變猶蜚色。人不能爲蜚色。天地安能爲氣變?”
“蜚色”亦與“悲色”“匪色”同,“吉凶蜚色見於面”即《荀子·禮論》“吉凶憂愉之情發於顏色者也”。
另外,傳世文獻中還有一處可疑。
《素問·風論》:“肝風之狀,多汗惡風,善悲,色微蒼,嗌乾善怒,時憎女子,診在目下,其色青。”
今人皆視“善悲”、“色微蒼”為二事,但“善悲”、“善怒”為一類,卻不連屬,中間夾入“色微蒼”、“嗌乾”,似非為文之法。竊疑本作“肝風之狀,多汗惡風,悲色微蒼,嗌乾善怒,時憎女子”,四字句一律。“悲色微蒼”,言“面色微蒼”耳,猶《靈樞經·血絡論》“面色蒼蒼”,與《墨子·節葬下》“顏色黧黑”、《金匱要略·痰飲欬嗽病脈證并治》“面色墨黑”、《傷寒論·平脈法》“面色青”等常見說法相似。蓋因後人不識“悲色”,因《素問》中有“善悲”的說法而臆補“善”字於其上,遂致文理不暢。
羅列文例,可知“悲色”、“匪色”、“蜚色”皆同,為古恆言,意義相當於後世“臉色”,可指臉上的色澤、氣色、表情、神色。由此推之,《保傅》之“非色”、“妃色”亦同。故“知=非色”讀為“智知非色”,言其智力能辨識成人表情神色。《中論·智行》“明以觀色”近之。古以觀察尊長顏色為社會人基礎能力,漢人所倡之“孝”亦以此為重點。
《論語·為政》“色難”下何晏集解引包咸曰:“色難者,謂承順父母顏色乃為難。”引馬融曰:“承順父母顏色,乃為孝也。”
《論語·季氏》:“未見顏色而言謂之瞽。”
《荀子·勸學》:“不觀氣色而言謂之瞽。”
《儀禮·士相見禮》“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鄭玄注:“始視面,謂觀其顏色可傳言未也。中視抱,容其思之,且爲敬也。卒視面,察其納己言否也。”
《禮記·曲禮上》“夫爲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鄭玄注:“反言面者,從外來,宜知親之顏色安否。”
故以“智知非色”為入小學之標準。
在此古恆言中“悲”“匪”“蜚”“非”“妃”皆非正字。鄭玄、于鬯以“斐”為正字,不通,《管子》《論衡》顯然說的不是什麼“斐色”。章太炎《膏蘭室札記》卷二“且其匪色必似鳴矣”條謂:“蜚色即飛色,漢人以蜚爲飛也……飛色謂色之發越者也。”然“飛色”一詞毫無徵驗,近於望文生訓,且質之於《管子》《晏子》難通,那二例都不是自然發揚,而是刻意做出的表情。姑妄猜測,正字或即“皮”,古非、匪皆與彼通。《釋名·釋長幼》有“皮色驪悴”之語,可與《素問》“悲色微蒼”合觀。皮者,表也,“皮色”或與後世“表情”所取相近。當然正字之說並非必需,文例才是最重要的。
海昏侯簡《保傅》“非色”出現意義重大,聯通傳世文獻“悲色”、“匪色”、“蜚色”,足以撥正歷來解傳本“妃色”為女色之誤。“非”、“妃”亦不必破讀,作繫聯、釋其義即可。至於傳本皆作“知妃色”,則無須以為誤脫重文號,“智知非色”、“知妃色”皆可通,“其智力能辨識成人表情神色”與“能辨識成人表情神色”意義並無甚不同,強傳本從簡本大可不必。
2021年2月1日
吳銘訓詁札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