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份税法文件规定了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第三十五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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