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其实没有那么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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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上文我们已经基本了解了康德的哲学思想。

本章开始,就着重谈及康德认识论哲学的核心“纯粹理性批判”,因为康德哲学最为核心的莫过于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论。

这是康德哲学最大的价值所在,这也是康德足以成为人类史中最伟大思想家之一的根因所在。

那么康德先验论究竟在探讨什么?先验论是如何有如此大的贡献,接下来的五篇文章将全是追究康德最为核心的先验论。

而要深度认识康德先验论,就必须先了解何谓经验、先验、超验。

-壹-

先验、经验、超验

了解“先验论”哲学要表达什么?

就必须先了解对经验、先验、超验词项的基本理解,因为如果不了解既往哲学的词项概念区别,自然也就无法准确理解康德的先验论哲学。

什么是经验?

哲学上所谓的“经验”和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经验”的内涵是有很大区别的。

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谓的“经验”指的是我们在工作、生活中的知识、经历积累,可以说是基于归纳法和以归纳为基础的演绎法的这些粗疏逻辑而得出的某个“结论”是为经验。

但是“经验”在哲学上,则指的是指我们用五感的感知获得的对象或“现象”,或者说用感官获得对象要素。

比如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味觉等获取的“经验对象”或“经验现象”,或者简单理解就可以理解为感性逻辑中的对象皆为经验对象,我们将其称为“经验”。

什么叫“先验”?

所谓先验,就是在经验以先规定着经验的格律或者范式叫“先验”,也就是在你经验还没有发生以前,就已经规定了你的经验产物和经验系统的那个格律或者范式叫“先验”。

就好比说,你带着不同颜色的眼镜去看世界,因为眼镜本身的颜色不同,这必然就是导致你看到的世界是不同的。又比如说婴儿一睁开眼所看到的世界和蝙蝠幼崽所看到的世界一定是不同的,尽管面对的都是同样的世界,这是因为感性直观的表象世界本身就是被婴儿的眼睛或者蝙蝠幼崽的超声波发射回收装置所规定了。

所以,这个规定经验的先验感应方式,也就是格律或者范式就叫“先验”

(这个“先验感应方式”在康德哪里指的是“时间和空间”,而在物演通论里则指的是感性逻辑的“感应质态”,诸如人类的眼睛、耳朵,蝙蝠的超声波发射回收整顿装置等);

再比如说,先验可以理解为围棋游戏的规则,下棋的人所走的任何一步都是按照围棋的规则来基准的,围棋的规则就像一个无形的形式或框架,下棋的人要想获得胜利,就必须按照这个既有的规则来落子。而这个既有规则就可以理解为先验逻辑形式。

所以,

无论是将杂多的经验素材整顿为经验对象,还是将经验对象整顿为知识,都必然有对应约束的框架法则,使得其符合主体的格律或者范式来运行。

正如康德著∙唐译翻译的《康德的批判哲学》中写道:凡一切知识不和对象有关而和人们知道对象的方式有关,而这方式验前有可能的,那么这样的知识就是先验知识。

也就是说,先验本身就表达的经验、知识以先就规定着经验、知识的格律或范畴的非经验知识(可以用数学、几何学、物理学来表达),是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的。

总之,在康德这里。

先验的“格律或者范式”在“经验范畴”指的就是先天直观形式的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其规定着感性经验。在“知识范畴”则指的是先验逻辑形式的范畴(康德十二范畴),其规定着广义的“知识”。

什么是超验?

所谓“超验”就指的是超乎于感知直观经验之外,并且也与先验格律和范式无关的那些追究

比如,人类只能看到作为感应属性和可感属性耦合产物的具体杯子、桌子、椅子等等,但是人类看不到被人类视觉系统整顿为颜色的客观光波,也看不到诸如细胞、分子、原子乃至夸克等视觉之外的“对象”,更看不到诸如牛顿的绝对时空观、爱因斯坦的相对时空观。

这些非感性直观经验以外的皆为“超验”对象,而超验的“对象”只能通过符合逻辑三洽的理性逻辑才能被人类认识或认知(本书物演通论偏重有部分谈及)

当然,“超验”还有诸如客观存在本身,感知属性和可感属性本身,以及承载属性的实体本身,这些都是超验的,都是人类永远无法直观触及到的。

只是,在康德看来“超验”更多指向的是物自体和先验格律或者范式,物自体可以引导“知性”所要达成的目的,诸如道德、情感、信仰等,而先验格律或者范式则具有规范性的用途。

而实际上超验的范畴要比物自体和先验格律或者范式的范畴要宽泛得多。

-贰-

何谓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论?

所谓“批判”并非是否定的意思

而是带有审视和考察或反思的精神去追究、分析纯粹的理性问题,分析理性知识如何可能,进而去追究和探讨人类的经验和知识的框范。

所以,“先验论”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探究在“经验”、“知识”以先的人类能知、理智能力、感知属性、理性逻辑的规定性。

而探究经验和知识的规定性,起源于康德认为“凡事皆有原因”

显然,这是不需要任何经验来证明的,因为根本不可能存在没有任何原因就突然发生的任何事物,这是康德先验论的逻辑奇点。也是康德对经验、知识的觉察,即任何事物的发生必然是有某种原因的。

然后,康德把经验、知识的发生原因归结于先天直观时空形式和先验范畴,也就是认为有了先天直观的时空形式才会有所谓的客观的“经验”对象,有了范畴才会有真正的“知识”,自然科学知识也才可能。

要知道

先验论的这种哲学思维方式,是古希腊哲学之后第一次构造特殊的思维方式以应对既往经验论、唯理论的对立

而且,也正是通过先验论这个前提将怀疑的经验论和独断的唯理论达成亲密无间的融合。

而此前的思维方式大多是将不同学科思维方式的进行融合。比如培根将自然科学中的归纳法引到哲学,霍布斯和笛卡尔将数学引入哲学,而莱布尼茨则是将归纳法和数学融合后再引入到哲学中。

所以无论培根、霍布斯、笛卡尔,还是莱布尼茨都没有创建新的哲学思维方式,只是将不同学科内部有效的哲学思维方式进行重组,并未对经验和知识本身的规定进行直接论证

另外,

可以说康德的先验论是对笛卡尔天赋观念的直接证明。

因为,在笛卡尔的天赋观念那里,已经暗含着人类的“知”是有规定性的,只是因为笛卡尔信息量不够,无法做出有效证明,只好说人类的观念是上帝赋予的。

而康德的先验论就是对笛卡尔天赋观念的最佳证明。

也就是在康德那里,先验论指的就是感性(先天直观形式的时间或空间形式)为知性提供经验对象,然后知性依照知性的本性(范畴)来整顿经验对象。

所以,笛卡尔所谓的天赋其实指的就是康德这里的先天直观形式“时间形式”、“空间形式”和先验逻辑形式“范畴”,这些都是人类先天必须有的,也是知识得以成立的根本性条件。

也就是说,你的任何经验在出现以前就已经被主观感知规定好了,你的全称判断,因果判断等这知识基础构架的东西,也就是逻辑的范畴同样是在成立之前就已经被规定好了的。

总之,一切的经验和知识都是预先规定了的

要知道,康德当年并不知道人类的视觉只是感光,把光感成明亮,把波长错觉为颜色,这是一种先验规定。

也就是所谓的“视觉对象”是人类在张开眼睛以前就被规定死了的视觉模型,就像蝙蝠在出生之前他通过超声波装置来认识或认知世界的方式已经是被规定好了的,但是他居然推导出我们的感知是有先验规定性的!

康德仅仅依据对休谟遗留下来的问题和唯理的独断论问题做探讨,最终得出了对经验和知识的规定,即一切经验和知识都是被预先规定的,是局限的。也就是对应的信息量只能符合“对应的“逻辑形式””。

尽管,在具体的论证上是有欠缺的,但是能察觉到“知”的规定性,就足以证明康德的哲学功力是何等的深厚。

而在今天,我们要知道的是。

康德的先天直观形式实际指的就是感性逻辑。比如所触及到的对象,都是我们感性逻辑和客体可感属性的耦合产物,是我们的视觉系统、听觉系统等对客体的可见波、机械振动波的整顿,由此才形成我们看到和听到的经验对象。

这个对象产生的耦合过程就像你在电脑中只是输入了0和1,但是出现的缺少逼真的图片一样都是一个类似黑箱的压缩模块化过程,由此你获得目之所及的现象、经验对象。

康德所谓的先验逻辑形式或先验范畴则指的是知性逻辑(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理性逻辑的混合范畴。

只是康德并未给出具体的区分,只是从“知”的总体范畴来限定“知”,“范畴限定”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无论是知性逻辑、辩证逻辑、理性逻辑都是有限度的,但是康德并未详细区分不同逻辑的区别,这必然就会导致一系列麻烦。

而从本质上来看,知性逻辑、辩证逻辑、理性逻辑其本质都是不同的逻辑形式,然后每种逻辑形式的范畴是不同的,也就是获取的信息量是被限度的,并且还需要达成广义逻辑融洽。

当然也包括感性逻辑本身也是逻辑形式,也是有限定的信息量,比如人类只能看到400-700纳米波长的光波,只是康德将其视为时间形式和空间形式。

总之,康德的先验论其表达的是获得经验和正确知识的范式,即任何普遍必然的知识必然有一个对应的逻辑模型,而这个逻辑模型所获取到的信息是有限的,如果这个逻辑模型即符合感性直观的经验又能对应容纳新的经验性对象,那么这样的知识就是正确的。

-叁-

先验论的基石: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认为“知识”源自判断。

在康德看来,单个概念或单个表象并不构成知识。比如一朵花、一棵树是无谓真假的,也就不称为“知识”,而需要说一朵花是红色的、一棵树重50kg,这才构成了“真假”知识。

所以,康德认为只有先天综合判断下的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这是康德为经验或自然科学知识制定的有效基本法则。

所谓先天,即分析判断。

这里强调的唯理论的几何学、数学、物理学、逻辑学等普遍必然不含有归纳经验的纯粹逻辑理性模型,也可以说是感性经验或理性知识的先验格律或范式,即时空形式和范畴。

这个格律或范式本身在康德看来是先天的、必然的、普遍的,可以通过先验分析来对其进行分析,也可以理解为休谟的必然真理。

所谓综合,即综合判断。

指的是通过先验感官获取到的后天经验素材或经验对象,然后将其整顿或联系为具体的经验或知识。

所以,这里的“综合”强调的经验论的经验或者说实践检验的自然科学知识,那么这些基于归纳经验、实验等现象的知识就是所谓的综合判断。可以理解为休谟的偶然真理。

于是,

先天综合判断的本质是表达着既有普遍必然性,又能拓展新的经验内容。

比如人类的声音无非我们的听觉系统整顿16-20000赫兹的机械振动波,你这个听觉系统本身的格律或范式是被规定好了的,听觉中枢的格律或范式是被规定好了的,是普遍必然的,而且还有容纳新的经验内容;

再比如1+1=2这个实体为前提的范式是普遍必然的,而这个范式也可以用于经验性的对象,如一只羊加上另一只羊就是两只羊,基于这样的前提范式,那么经验知识也必然是正确的。

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可以分为先天直观形式(先验感性论),关于经验如何产生、成立。和先验逻辑形式(先验分析论:就是研究各项范畴),关于真正的知识如何成立。

“先天综合判断”是康德最为伟大的地方。

康德是首次提出人类无论是感性经验还是理性逻辑都是有规定性的,都是被某个先验的格律或范式所规定好了的,然后你的任何经验和知识都是被这个前提范式或格律规定了的。

其内涵着人类不可能无限的感知,更不可能触及客观存在本身。

但是,康德并未真正弄清感性经验和理性为什么会被规定?为什么会有武断?其背后的自然法则是什么?其要达成的目的是什么?这些康德是没有说清楚的,康德的后人也从未在这项思路上继续追究。

而康德仅是察觉到了“知”的规定性,并以这项为核心去建构了他的先验论,并以此去解决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对立。

这是康德哲学的架子所在,也是康德哲学的局限所在。

探讨完康德先验论的指谓以及先验论的基石,下一章我们就进入康德对“经验”如何可能的“感性”中。

参考文献:

《物演通论》∙ 王东岳著

东西哲学启蒙课 ∙ 王东岳(视频)

《西方哲学史》∙ 弗兰克 ∙ 梯利著/贾晨阳 解本远译

《西方哲学史上、下》∙ 罗素著/何兆武 李约瑟译

《西方哲学史上-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美] 斯通普夫(S.E.Stumpf),[美] j.菲泽(J.Fieser)著/匡宏 ∙ 邓晓芒译

《康德的批判哲学》∙ 康德著/唐译 编译

《康德三大批判合集上 下》∙ (德)康德著/邓晓芒 译 杨祖陶 校

《西方哲学简史修订版》∙ 赵敦化著

《西方哲学史修订版》∙ 赵林 邓晓芒著

《西方哲学史第2版》∙ 张志伟著

本文节选自《中国新哲学之东岳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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