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好一点
夏天的一个下午,和朋友在北京西便门附近闲走。经过一家副食商店门前时,发现地上有几个小西瓜。这些小西瓜真的很不起眼,很小,又很脏,是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垃圾的,于是有个妇女就捡了一个。没走出几步,传来一声凶狠的呵斥:“那个捡瓜的,你给我站住!”妇女吓坏了,连忙退回来把瓜放回地上。但是,呵斥的“声源”——一个粗壮的青年男子仍是不依不饶,继续说了很多很难听的话。那个妇女面如死灰,一言未发,只是默默地承受着,然后默默地走掉。
看着发生的这一切,我心里很难过。我想写一篇小说,结局是这位妇女上吊死了。也许你会觉得我太敏感,因为类似这样的故事每天都有不计其数,有声有色地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里上演。大家都习以为常了。那些总是欺负别人的人,大概觉得能够为难别人,好歹也可以算是一种权力,或者是能力吧?
心灵和知识无关。有些人文化程度不高,但很善良,他们的心里总是很朴素地想:“每个人都挺不容易的,人生也就几十年,能给人方便就给人方便,何必为难别人呢?”而有些人恰恰相反,他们也许受过高等教育,却是信奉“与人斗其乐无穷”,或者是有着“能卡别人就卡别人”的病态心理,或者是把为难他人视做权力和能力。政治学所讨论的“人权”太复杂,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人权”是很具体的。人与人之间客客气气,相互尊重,互相帮助,于是人人都会感到有“人权”。相反,如果社会上人人都恶语相向,以“恶心”别人为乐事,那么,即使国家再发达,政府再民主,大家也不会感到有“人权”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人权”需要每个人都作出努力,也只有每个人都努力了,我们才会越来越有“人权”,活得也越来越有意思。
小编注:此文刊发于2001年8月10日《检察日报》急话闲说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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