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惩戒教育”,缘何感动无数人?

一提起“惩戒教育”,在一般人的眼里无非是,教师板着面孔,盛气凌人的对“问题”学生施以罚站、罚跪、罚写等带有惩罚性质的教育方式。可我要说的恰恰与此相反,它是教师勿需动容和肝火,又深得学生认同和理解而效果明显的“惩戒教育”。

据报道, 9月19日中午时分,武汉科技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大三学生简瑞毅骑着自行车去送外卖,因他一手扶车把,一手接电话没有刹住车,与前面正行驶在减速带的轿车发生追尾,将轿车尾部的油漆蹭掉了一些。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轿车主人即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院肖科峰老师,为惩戒学生,只象征性地向小简同学索赔了1元钱,这事在武汉科技大校园内引发热议,受到了在校领导、教师与学生们高度赞扬。(武汉晚报)

从数量上来看,1元钱,在现实生活中实是无足挂齿、微不足道,即便是用可如果将其放到“教育”这个特有的平台上,“甜”、“辣”具存成为一种“惩戒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时,则会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其深邃的爱意与殷切的期望。由此说来,“1元钱”,在这里仅用其固有可流通的价值量去认识和衡量,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

客观实际情况是:撞车者(学生小简),为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课余便做兼职送起了外买,一个月700元左右的收入,再加上包午餐,生活费用也就有着落了。而被撞车者即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院的肖老师,其轿车就价值40万元,要给被撞车补漆就需数百元。从交通管理规则来说,学生小简应负“全责”,肖老师要其按实需赔偿也实属应该,从师生情分来说,肖老师也可不用小简赔偿。

怎么处理?事后,肖老师说出了1元钱处罚的原委,也道出了“惩戒教育”的真谛,小简认错态度不错,一开始并不想让他赔偿,考虑到要他记住这个教训,最后象征性地索赔了1元钱。面对这样的赔偿,小阐心领神会地说,“老师很有爱”,并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就是这样,在彼此双方认识上的深化和感情上的碰撞中,完成了“惩戒教育”过程,收获“惩戒教育”的成功!

在这种充满爱意的“惩戒教育”下,作为“肇事”方的学生小简的认识和感受是深刻的,对其健全人格的养成乃至未来发展产生影响的积极意义,在此也就不言而喻了。

由此及彼,反观现实生活,我们的一些教师在这方面做的又是怎样?相比之下,可就少人一筹了。面对没完成作业或作业做的不规范的学生,气不达一出来就厉声嚷着,你再重做10遍、20遍甚至50遍还多……;面对违纪违规,或与学生打架或顶撞教师的学生,更是怒火中烧,轻者,大声吼叫,“你简直是属鸡的,记吃不记打”,“你是出窑的砖定型了”;重者,罚站,或以劳(打扫卫生)代罚等,……。试想,这样的斥责和这样的惩罚,学生能去接受吗?,又能实现教育转化的目的吗?在此,也就可想而知了。

1元钱的“惩戒教育”之所以能感动无数人,这不仅是因为“1元钱”的“少”和故事的“奇”,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因为,在实施“惩戒教育”过程中有一种不可遗弃的东西,那就是“爱”。因为有爱才会有教育,有爱才会目标远大,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合点,也才会有成功的取得或奇迹的发生。

在新形势下,这是否应成为我们教育管理学生实施“惩戒教育”秉持的基本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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