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参谋说消防 | 30年前,这场大火持续了28天

2017年5月4日

星期四

防火参谋——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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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5月6日,一场大火席卷了大兴安岭。如今,30年过去了,许多百姓提起当年那场大火,仍然用“天火”两个字来形容。

“和一般人想象的不一样,那火根本就不是漫过来的,而是从天上'飞’过来的。”当年大兴安岭地区常务副专员,现退休居住在哈尔滨的张举这样描述当年的那场大火。

大火过后,山是黑的,树是黑的,房子是黑的。这不只是大兴安岭的黑色记忆,更是人与自然的悲歌。

西林吉、阿木尔、图强3个林业局局址,3个林场、4个半贮木场在火中被烧毁。

官方统计显示,5万8千军民参与灭火。211人在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森林火灾中丧生,266人烧伤甚至落下终身残疾。

漠河县在大火后组建了森林消防大队,当地林业局把原本只有两三人的防火股扩编,成立了防火办公室。

发现大火袭来,人力无法控制时,只要时间允许,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当巨大的林火袭来时,可以用周围的道路、河流、小溪为依托,点迎面火,使新火点向大火方向逆风蔓延,阻挡火锋解围。在无上述依托时,如果时间允许,可以点顺风火,然后进入火烧迹地避火,并用手扒出地下湿土,脸贴湿土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窒息。

当受火袭击又来不及点火解围时,切忌顺风跑,要选择已经着过火或杂草矮小又好走的地方,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过火线,进入火烧迹地。

在来不及点火解围时,可用水浸湿衣服蒙住头部,到附近的河沟、无植被或植被稀少的迎风平坦地段,卧倒避火。

每个人都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森林火灾危害的严重性,在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火线,做到防患于未“燃”。

在山林游玩时,不要擅自用火,不要在林中生火取暖,不准小孩上山玩火,不在林中乱丢烟头,在林区不要夜间点火把照明等。

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进入林区应自觉向森林防火检查站交出随身携带的火种,自觉移风易俗,不在树林区上坟烧纸。

沿山村组建立防火组织。在防火期内对防火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密切关注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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