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指导活动 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帮助各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和社区更好地落实上海市教委、妇联、精神文明办等联合颁布“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的要求。交流根据内容大纲开展指导活动的经验,提高各学校指导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拟在2010年举办全市落实“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的指导活动优秀案例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及社区机构自2007年以来,根据“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开展家教指导活动时所形成的指导活动方案,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申报主体:
参评的案例可以用单位申报的方式参加评选,也可以用个人名义参加评选。
三、申报要求
(一)指导活动开展的主体:须由开展指导活动的直接当事单位或个人(校、园或班级班主任)撰写,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加以表述。
(二)指导活动案例的类型:活动案例可以是各单位、个人,采用专题讲座、讨论辨析和亲子活动等方式中的某一种或几种方式所开展的家教指导活动。
(三)指导活动案例的基本格式
1.指导活动题目:题目需生动活泼,紧扣主题,字数不宜过多,可以加副标题以点出指导活动的主题;
2.指导活动主要内容有:采用各类不同方式开展的指导活动中,均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指导对象;活动时间和地点;面临的家教问题和学生、家长及家教的状况分析;预期的活动目标;活动的前期准备;活动开展过程的概要介绍与精彩部分的介绍;活动的效果;活动后指导者的反思与总结。
3.指导活动书写格式:只要包含以上内容,各投稿人可根据指导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如何撰写,不强求遵循统一格式。
4.署名:指导活动案例可以单位署名,也可以个人署名;个人署名时不得超过三人。均需注明自己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编及Email。
5.字数:每篇指导活动案例的字数一般掌握在3000字左右。
四、评选方法
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首先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的活动案例,根据科学性实践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的要求进行评定和做出推荐,再由评委会对初评结果做出最后评定,评出等第奖。
对评审中所涌现出的优秀指导案例,中心将根据“指导内容大纲”分类整理和进行必要修改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上海市家教指导内容大纲指导活动方案汇编”,供广大教师参考使用。
2010年底,中心将召开全市性的获奖作者表彰大会和新书的发行会议。
五、申报方法: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早教中心和社区可将填好的《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大纲指导活动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只需文字稿一式三份)送交本区县的教师进修学院家教工作教研员和学前家教专业理事处(每个单位的申报数量不限)。各区县汇总、签署推荐意见、盖章后在2010年4月31日前统一送交至上海市教科院家教中心327室谢光庭老师处,电话64183135。
(二)每项参评案例收取评审费150元整。
上海市教科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201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