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喜 | 论元王朝在乌蒙山政区的设置

摘 要:乌蒙山地区是西南边疆历史与社会变迁的典型区域之一。作为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相连地带,元王朝的设治与经营,折射出三省地缘政治关系的变化。同时,还反映出元王朝经营边疆地区的曲折过程,包括政区的设置与调整,治理政策的制订及其实践,边疆民族对封建王朝建立统治的反馈以及边疆社会发生的变化等。

关键词:元王朝;乌蒙山;设治

作者简介

吴喜(1973-),男(彝族),云南昭通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在读博士后,昆明理工大学社科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西南边疆史地和国际关系研究。

原载于《贵州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

元代是中国西南边疆形成和奠定的重要时期。乌蒙山地区处于滇川黔三行省相联地带,又西南边疆地区通往内陆的重要衿喉之地,其政区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西南边疆能否安定。

蒙元时蒙古军南下攻占西南地区,在军事上取得胜利后,元王朝先后建立云南行省、湖广行省和四川行省。元朝在乌蒙山地区外围的主要统治据点得以建立。由于远离三处行省的中心区域,致使乌蒙山地区处于三处行省的边缘。元朝考虑到这一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民族众多等因素,把这一区域分别划分给三省管理,这种分治状态在元代是极不稳定的。随着元朝势力与乌蒙山地区各民族间利益的相互博弈,该地区政区的建置和隶属关系在有元-代呈现出动态的变化。元朝在云南行省设置了曲靖宣慰司、乌撒乌蒙宣慰司兼管军民万户、罗罗斯宣慰司等,在湖广行省设置亦溪不薛宣慰司,在四川行省设置永宁路宣抚司以及一些路府,在这种设置状态下对乌蒙山地区进行经营。

01
三省分治格局下的乌蒙山区的政区设置

自唐中叶至元初,乌蒙山地区处在南诏与唐、大理国与宋朝相对峙的前沿地带,致使部分区域或辖于南诏、大理,或辖于唐宋王朝。在大约590年的历史变迁中,双方互有攻掠,使这一地区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区域。在蒙元开拓西南边疆的过程中,乌蒙山地区被纳入了元代的行政区划。随着新的全国大一统局面的来临,元王朝从西南地区的战略形势出发,对这一区域进行了积极的开发与治理,明显加强对乌蒙山地区的统治,逐渐打破了原本相对消极的格局,这一地区的各民族,便分别被云南行省、湖广行省或四川行省所统治。

(一) 云南行省所辖区域

蒙古军平定云南地区后,陆续设置一些统治机构,并派宗王率重兵戍守。宪宗五年 (1255年),蒙古军大将兀良合台奏:“平大理五城八府四郡,洎乌白等蛮三十七部”。八府四郡和三十七部是大理国原有的区划设置,“五城”则是蒙古军对云南地区五个区域的称呼。蒙古统治者在云南及其附近地区设置“五城”和19个万户府。《元史·世祖三》说:至元四年,世祖遣云南王忽哥赤镇大理、鄯阐、茶罕章、赤秃哥儿、金齿等处,此五地即兀良合台置兵戍守的“五城”。其中“赤秃哥儿”指今贵阳以西的贵州西部。在设置的19个万户府中,位于乌蒙山地区的有于矢万户府,驻今贵州普安以西;必畔万户府,驻今会泽;磨弥万户府,驻今曲靖。至元八年,元朝又分大理国三十七部旧地为南北中三路,路设达鲁花赤并总管。[1]云南行省建立后,始在云南地区全面设置政区。云南行省涉及乌蒙山地区的政区有:

1. 乌撒乌蒙宣慰司

《元史·地理志》载:乌撒乌蒙宣慰司,在本部巴的甸,乌撒者为蛮名。“其部在中庆东北七百五十里,旧名巴凡兀姑,今曰巴的甸,自昔乌杂蛮居之。今所辖部六,曰乌撒部、阿头部、易溪部、易娘部、乌蒙部、閟畔部。其东西又有芒布、阿晟二部。后乌蛮之裔折怒始强大,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宪宗征大理,累招不降。”至元十年 (1273年) 乌撒部乌蛮始附,十三年元朝立乌撒路。十五年改军民总管府,二十一年改军民宣抚司。二十四年升乌撒乌蒙宣慰司。[1](P1483)《明一统志》载:乌撒部乌蛮于元初归附,至元间置乌蒙路,隶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因此乌撒乌蒙宣慰司辖乌撒路、乌蒙路、芒部路、东川路。又载:元朝以乌蒙路隶云南行省,仍诏谕乌蒙路总管阿牟,置立站驿,修治道路。“并一应事务并听行省平章赛典赤节制。”[2]“丙辰,以乌蒙阿谋宣抚司隶云南行省。”[3]因此在多数的情况下,乌撒乌蒙宣慰司隶于云南行省,后至元元年 (1335年) 才改隶四川行省。

乌蒙路。于至元间置路。至元十五年 (1278年),元王朝定界,置乌蒙路隶属于云南行省,诏谕乌蒙路总管阿牟,置立驿站,修治道路,要求地方事务听行省平章赛典赤节制。[1]

乌撒路。于至元十年 (1273年) 内附。十三年元朝置乌撒路,十五年置军民总管府,二十一年改宣抚司,二十四年升为宣慰司。大德四年(1300年),元朝置乌撒乌蒙宣慰司所属州县。

芒布路。至元十年 (1273年),元朝置芒布部路军民总管府,辖益良州 (治今彝良)、强州 (治今威信)。二十四年,改隶乌撒乌蒙宣慰司,辖阿头 (今赫章)、易溪 (今威信以东)、易娘 (今彝良) 等三部。[6] (P1466)

东川路。元初内附,元朝置万户府。至元十五年 (1278年) 改閟畔军民总管府,隶于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至元二十八年立东川路。《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二十八年罢云南四州,改立东川府。

2. 罗罗斯宣慰司

《元史·地理志》载:“至元十二年,分析其地置总管府五、州二十三,设罗罗斯宣慰司以总之。”罗罗斯宣慰司下辖有建昌、德昌、定昌、德平五路。至元十四年 (1277年),又立建都、罗罗斯四路,并置官属。后来添设里州总管,合为五路。《元史·地理志》载:至元二十三年,朝廷罢德平、定昌二路为德昌路,至元二十六年并里州于建昌路。因此,罗罗斯宣慰司所属只有建昌、德昌、会川三路。罗罗斯宣慰司最初隶属四川,至元十九年则改隶云南省,终元之世未变。

建昌路。《元史·地理志》载:建昌路,为古之越嶲地,唐初设中督府,治越嶲。至德中没于吐蕃,贞元中复之。唐懿宗时,南诏立城称建昌府,迁乌蛮、白二蛮人口以实之。其后诸酋争强,不能相下,乃分其地为四,以段兴为长。其裔浸强遂并诸酋,自以为府主,大理国不能制。传至阿宗,娶落兰部建蒂女沙智。元宪宗朝建蒂内附,元朝以其婿阿宗守建昌。以后建蒂反叛元朝。至元九年 (1275年) 元军征服建蒂,设立建昌路,因“建都女子沙智,治道立站有功,已授虎符,管领其父元收附民为万户”,并任命沙智为建昌路总管。

德昌路。《元史·地理志》载:德昌路在建昌西南,所居之蛮称屈部。元至元九年内附。十二年元朝立定昌路,以屈部为昌州。二十三年罢定昌路,并入德昌路。因此德昌地区,在至元九年被元兵征服,元朝设置定昌、德平二路总管府,二十三年合并二路为德昌路,下领四州。

会川路。元至元九年内附,十四年元朝立会川路,治武安州,领州五。[1] (P1474)

3. 曲靖等处宣慰司

《元史·地理志四》载:元宪宗六年,朝廷立磨弥部万户。至元八年改为中路。十三年改曲靖路总管府。二十年以隶皇太子。二十五年升宣抚司。下领县一、州五。州领六县。[1] (P1467)其地即元朝灭大理国以后,分滇东三十七部为南北中三路,至元十三年改其中路为曲靖总管府。二十五年升曲靖总管府为宣抚司,领县一,州五,即陆凉、越州、罗雄、马龙、沾益。陆凉州领芳华、河纳,罗雄州领通泉,沾益州领交水、石梁、罗山。[5]曲靖等处宣慰司之设,当在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是年元朝以云南曲靖等路宣抚司所辖地广,民心未安,改立曲靖等处宣慰司管军万户府。[1]《大元混一方舆胜览》另载:“曲靖道宣慰司,曲靖置司,所领曲靖路、澄江路、普安路、普定府、仁德府。”[1] (P69)因此曲靖宣慰司所领,计有曲靖路、澄江路、普安路、普定路与仁德府。

曲靖路。宪宗六年 (1256年),元朝立磨弥部万户。至元八年 (1271年),改为中路。十三年又改曲靖路总管府。二十年以隶皇太子。二十五年升宣抚司。下领县一、州五,州领县六。

仁德府。《元史·地理志》载:往昔为僰刺蛮居之,并无郡县。其部称仲扎溢源,以后乌蛮之裔新丁夺而居之。传至四世孙,因其祖称新丁,乃以为部号。宪宗五年内附。原为乌蛮新丁部居之,后讹为仁地 (地、德相通)。宪宗五年 (1255年) 内附。六年元朝立仁地万户。至元十三年(1276年) 改万为仁德府。[12]仁德府驻今云南寻甸县。下领二县:为美县 (今寻甸县北),原仁地故部,至元二十四年置县。归厚县 (今寻甸县西),旧隶仁地部,至元二十四年立倘塘县,二十五年改称归厚县。

普安路。原为乌蛮于矢部之地。宪宗七年(1257年) 内附,元朝置于矢万户。至元十三年(1276年) 改为总管府,次年更立招讨司。十六年改为宣抚司,二十二年罢司为路。领和龙、八纳、习旧三千户所 (在今贵州普安一带)。《弘治贵州图经新志·普安州沿革》说:“元改置普安路,领和龙、八纳、习旧、普安四部,隶云南行省。寻改为普安安抚司。后复为普安路,领和龙、八纳、习旧三千户所,镇宁、永宁、习安三州,普定、永山、石梁、罗山四县,隶曲靖等处宣慰司。”则所言范围过大。同书“普定卫沿革”条说:“元初内附,置普定县,隶普安路,寻改普定府,隶云南行省。领安顺、镇宁、永宁、习安四州。大德七年,改普定路,隶曲靖宣慰司。”另据《大元混一方舆胜览》卷中“普安路沿革”条:“初附后,立总管府,领蛮夷诸甸,近分立镇宁、永宁、习安三州。”则可知普定原隶普安,后因地位上升而分出,并从普安分出镇宁、永宁、习安三州以隶之,元朝后又置安顺州,始成有元一代领四州之制。而普安路只领和龙、八纳、习旧、普定四部及和龙、八纳、习旧三千户所,其中和龙部在今贵州兴仁东境,习旧部在今贵州晴隆,八纳部在今贵州盘县,普定部在今贵州兴义及以东。

普定路。本为罗殿国所辖之普里、普东二部之地。归附元朝后先置县,后改为府。大德七年(1303年),元朝置普定路。领安顺、永宁、习安、镇宁四州。终元一代未改,治今贵州安顺一带。安顺州。《大元一统志》、《大元混一方舆胜览》、《元史·地理志》并不载。方国瑜先生以为其或为至正年间分习安州地所置。其路领有二长官司,西南40里为宁谷寨长官司,西北90里为西堡寨长官司。

(二) 四川省所辖地区

永宁宣抚司。宋代为罗氏鬼国阿永蛮部之地。至元十五年 (1278年),元朝置西南番安抚司。二十年置西南番总管府。二十九年改为永宁路。领县一、州一、千户所一。[1]

叙州路。元至元十二年,郭汉杰携城归附元朝。十三年,元朝立安抚司。不久毁其山城,复徙治于三江口,罢安抚司立叙州。十八年,复升为路,隶诸部蛮夷宣抚司。领县四、州二。[1]

马湖路。《元史·地理志》载:元至元十三年内附后,立总管府,迁于夷部溪口,濒马湖之南岸确立府治。其民散居山箐,并无县邑乡镇。开初马湖蛮来朝,仅以独本葱来献,以后岁至,郡县疲于递送,元贞二年皇帝敕罢之。[1]

(三) 湖广行省所辖区域

亦溪卜薛宣慰司。原为罗氏鬼国之地,其在有元一代的归属十分复杂。亦溪卜薛又作“亦奚不薛”,或“亦乞卜薛”。据考,“亦溪卜薛”为蒙古语的音译。《贵阳府志》说:“亦溪,水也;不薛,西也。”《大定府志》:“亦溪不薛,水西也。”《元史·世祖纪七》载至元十六年,元朝以湖南兵万人伐亦奚不薛,亦奚不薛降。乌蛮首领阿察本为罗殿之主,于至元十五年内附,被任命为罗殿安抚司土官安抚使,次年与罗氏鬼国主阿里等同叛,受到军事征讨而投降。当阿察、阿里投降时,罗氏鬼国首府亦奚不薛的其他鬼主尚未投降,故元朝令湖南兵万人伐亦奚不薛。亦奚不薛被元朝攻下后,仍有不少的罗殿首领继续反抗,征伐战争延续至至元二十年 (1283年)。据《元史·世祖九》载,至元二十年,元朝敕药剌海戍守亦奚不薛。都元帅也速答儿还自亦奚不薛,驻军成都,求入见,“许之。”征伐罗氏鬼国诸首领的战争于此告一段落,因此都元帅也速答儿回军,留药剌海率领部分军队戍守亦奚不薛。以后开展对其余罗氏鬼主的羁縻。《元史·世祖纪九》载,至元二十年,元朝立亦奚不薛宣慰司,在其地施行军事屯戍,目的是打通滇川通道,开设云南驿路。为防分亦奚不薛之蛮叛,三分其地,设军治之。以后亦奚不薛军民千户宋添富,及顺元路军民总管兼宣抚使阿里等来降。元军班师,令罗鬼酋长阿利及其从者入觐。元朝立亦奚不薛总管府,以阿里为总管。[1]至元二十九年 (1292年),元朝命亦奚不薛归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隶于湖广行省。元贞元年 (1295年),以亦溪不薛宣慰司还归云南行省,终元之世未改。

总之,元王朝建立以后,于行省之下设置宣慰司,其职责是“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即负责行省与郡县之间的沟通,注重镇守和征讨而带有明显的军事机构性质。乌蒙山地区的地理位十分重要,事关整个西南诸省的稳定。如果元王朝对乌蒙山地区的形势处置不当,可能会威胁对西南地区统治。因此元王朝在乌蒙山地区取得军事胜利后,尽力控制这一战略要地。但是,由于统治条件的还不成熟,较难完全控制乌蒙山地区的乌蛮部族社会,立足于势力强大而又“叛服无常”的乌蛮部族社会,在政区设置时,元王朝不得不考虑乌蒙山区的特殊性。在政区设置上力求强化王权,保证王朝统治永固,把唐宋以来乌蛮部族社会日趋统一的局势加以打破。通过三行省分治,瓦解乌蒙山地区乌蛮各部的势力,逐渐消除其政治独立性。同时,在乌蛮各部族社会的激烈反抗下,三行省分治的格局极不稳定,元王朝为减化矛盾,不断改变对乌蒙山地区的政区设置,导致隶属关系时常变化。

02
影响政区设置的几个因素

方国瑜先生认为西南的政区建置,在统治设立之初多半以部落聚居区为行政区域的范围,“自西汉到南朝,西南地区的行政区划,载于各史《地理志》的地名,多无事迹可考。惟从部落区域与历史发展,不难得其大概。因为郡县区划是在部落区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以部落区域为郡县区域,以部落分合为郡县分合:这就是所谓'羁縻统治’之'即其部落列置郡县’的特点”,[7]即中央王朝在划分政区时,须考虑到地理环境、民族、政治等因素。因此,元朝对乌蒙山地区实行三省分治,与上述因素是密不可分的,具体而言,可分析如下:

(一) 自然形成的山川形势

元代以前,乌蒙山地区处于自然发展状态,较少受到外界的影响,历代中央王朝对这一区域虽有所经营,但都不够深入,因此自然地理环境对政区设置的影响较小。然而,随着元大一统时代的到来,乌蒙山地区进入元朝全面设置政区的范围。元朝对这一区域进行了大规模的经营,在政区设置方面,亦考虑到这一区域独特的地理环境因素,以便能有效地控制这一战略要地。因此,地理环境作为政区设置的重要性便凸现出来。

乌蒙山地区呈东北——西南走向,处于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大多位于长江流域。支离破碎的地形和立体多样的气候使得本区域内部形成了诸多相对封闭的自然地理小单元,周边的高山大川又使得整个区域与外部地区的联系缺少通畅的渠道。这种封闭的自然地理环境,是元朝大规模进行政区设置时必然要考虑的要素之一。

(二) 三省分治与犬牙交错

行省制度为元代首创,对中国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乌蒙山地区在进入蒙元版图后,也就进入行省有效管辖的范围。历代中原王朝在乌蒙山地区也有过经营,但是规模不大,也不系统。随着乌蒙山地区战略地位的凸现,元王朝统治者在前代羁縻之治的基础上强化统治,主要是推行实土官制度。其特点表现在:土官在一定范围内占有土地等资源,享有接受官府庇护的特权,并可世代沿袭其职位,以此换取了各级土官对朝廷的忠诚和效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元王朝的统治得以深入。较之前代王朝,元王朝经营乌蒙山地区具有更好的条件。如宋代乌蒙山地区徘徊于中原王朝、大理国两到势力之间,导致宋王朝对乌蒙山区缺乏有效的控制。而元代与前代不同,在前代南诏、大理国实现云南局部统一的基础上,元王朝建立范围广阔的云南行省,并以极大的积极性经营云南地区,乌蒙山地区作为云南行省联系内陆的必经之地,自然受到元朝统治者的重视。

元王朝于至元十一年 (1274年)、十八年、二十三年先后建立云南、湖广、四川三处行省,乌蒙山地区处于三省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三省相继完成对乌蒙山地区不同区域的军事占领,随之进行政区的设置。由于云南立省最早,又是蒙元早期攻伐内陆的战略基点,乌蒙山地区大部归属于云南行省,包括今曲靖、昭通与威宁等地。叙州一度归云南管辖,四川行省建立后又划归四川统辖。湖广行省建立后,也把原属于云南行省的亦溪卜薛划归于治下,从而完成了三省分治的格局。在三省分治的过程中,各行省为维护各自的利益,对乌蒙山地区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争夺,如至元中湖广行省与云南行省对普定归属之争,就是很好的例证。

由此看来,元朝对乌蒙山地区的三省分治,是其主观上实施政区区划中的犬牙交错原则的有效利用,这是乌蒙山地区首次被分割,而置于不同行省的管辖之下,为改变部落林立的状况准备了条件,也为后世深入治理这一地区奠定了基础。

(三)“依其故俗治”的统治措施

元代以前,乌蒙山地区是个部落林立的区域,基本属于“乌蛮”,自北向南分布着乌蒙、芒布、罗氏、乌撒、罗殿、夜苴、磨弥、自杞等部落。尽管这些部落在内部互不相属,但在主体上同为乌蛮,具有族属上的一致性。其他还有苗、都掌蛮等,但是分布最广、势力最大、居统治地位的是乌蛮。隋唐五代两宋时期,乌蛮利用有利的外部条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形成被称为“乌蛮七部落”的近亲集团,以后又被称为“罗罗”。据明代记载:“东川、芒部诸夷,种类皆出于罗罗。厥后子孙藩衍,各立疆场,乃异其名曰东川、乌撒、芒部、禄肇、水西。”[9]可知这些部落均为近亲集团。唐宋时期,这些部落利用中原王朝与地方政权之间若即若离的关系从中渔利,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但这一近亲集团始终未能结束部落林立的局面,形成统一的政治联盟关系。至元代统一以前,乌蒙山地区就已存在芒部、乌蒙、閟畔、乌撒、磨弥、于矢、夜苴等部落以及罗氏、罗殿、自杞等部落政权,彼此之间互不相统属、屡屡争斗。而另一方面,由于族属方面的同一性,彼此又声息相连,兼之乌蒙山地区“北扼巴蜀,南控滇、粤”,一旦有事,则西南诸部落皆有所行动。针对这种情况,元朝采取了比较适宜的措施。在施行三省分治的策略下,将这一区域的各部落分散治理,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这一近亲集团进一步结合,以减少其联合对抗中央政府的可能性,从而达到就近控制的目标。

在乌蒙山地区设置政区方面,元朝统治者立足于当地部落林立的实际,以原有部落为基础进行设置,如在罗氏鬼国之地置亦溪卜薛宣慰司,以乌撒部置乌撒路,以乌蒙部置乌蒙部,以于矢部置普安路,以罗殿国置普定路,以罗氏鬼国一部阿永蛮部置永宁路等,这既考虑到乌蛮各部落族属方面的一致性,另一方面还考虑到自然地理环境和各部落的生活习惯不同等因素。然而,由于乌蛮具有好斗的性格特征,立足于按照部落设置政区的方法,只会加剧各部落之间的分离倾向,尤其在为争夺有限的生存空间的情况下,诸多部落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四) 打击乌蛮反抗势力

元代前期,乌蒙山地区的乌蛮诸部对元朝的认同尚未形成,仍然表现出易于反叛的特征,如大德四年 (1300年) 发生的宋隆济、蛇节之乱。其原因是云南行省左丞刘深为征讨云南行省南部的八百媳妇国,途经乌蒙山地区时大量征收赋税,乌蒙山一带的土官宋隆济、蛇节乃起兵反叛,其他地方的蛮夷也以供输烦劳为辞响应。以乌蒙山地区为中心的乌蛮各部纷纷起事,“劫芒部官吏,商旅货财,乌撒宣慰司僧家奴逃入中庆。”“乌撒蛮阿都、普信及乌蒙阿桂、阿察多等,杀掠皇太后及梁王位下人畜。”宋隆济、蛇节之军先攻阿都,再取建昌,并焚烧乌蒙总管衙署。但乌蛮各部落分散为战,未联合进攻蒙古军的主力,亦未组织有效的力量进攻中庆 (在今昆明)。针对这一状况,南台御史中丞陈天祥向成宗出谋划策说:于各少数民族的反抗者,要“以计使之互相仇怨,待彼有可乘之隙,我有可动之时,徐命诸军数道俱进,服从者恩之以仁,拒敌者威之以武,恩威相济,攻乃易成。”[19]元朝既对乌蒙山地区的反抗部落进行分化诱降,同时集中军事力量,打击水西、顺元路等地的反抗蛮夷。元朝派刘国杰率四川、湖广军队自东北南下,也速得儿统帅陕西军队北至,梁王阔阔从中庆路提兵北上,这三队元军分别夹攻水西、乌蒙、乌撒和芒部。在不利的形势下,顺元路的土官首先投降,反抗最终被元朝所镇压。据《滇云历年传》卷5:大德七年(1303年),刘国杰命杨赛因不花分兵进剿,大军继之。“贼众战败,大兵乘胜逐北千里,破之于墨特川,阵斩蛇节。宋隆济遁去,寻为其兄子宋阿重执献,余悉平。”[20]

宋隆济、蛇节起事失败后,乌蒙山地区的乌蛮势力受到严重打击,但由于当地的地理环境复杂,元朝欲彻底征服这一地区,且能实行切实有效的管理,仅靠军事镇压仍不可能。若乌蒙山地区的乌蛮诸部实现联合,仍将严重威胁元朝在西南边疆地区的统治。因此,元朝统治者既利用军事手段威慑乌蛮,同时也进行军事屯田,以加强统治乌蒙山地区的力度。

纵观上述,元王朝在乌蒙山地区政区调整的过程中,主要遵循山川形便、犬牙相制和“依其故俗制”的基本原则。由于元朝的治策缺乏稳定性,致使乌蛮部落的首领恐惧不安,起事反抗不断发生,严重影响到云南、四川、贵州等相邻地区的稳定。然而也应看到,三行省分化了势力强大乌蛮部族社会,破坏了一个相对独立政权的形成。这种格局有利于历代中央王朝的统治和利益,以至于明清两代继承了在乌蒙山地区实行三省分治的政区格局,为维护西南地区的稳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1] 元史,卷61,地理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6.

[2] 元史,卷10,元世祖七[M].中华书局,1976.

[3] 元史,卷11,元世祖八[M].中华书局,1976.

[4] 元史,卷10,世祖本纪七[M].中华书局,1976年:201.

[5] 元史,卷16,世祖本纪,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344.

[6] 混一方舆胜览[A].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三卷[C].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109.

[7] 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7:29.

[8] 明太祖实录,卷143[M].

[9] 元史,卷168,陈天祥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6.

[10] 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卷5[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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