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多支柱养老模式下的社区养老
充分认识社区养老的重要性
根据相关机构对我国2015—2050年老龄化的预测,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和比重将分别从2.1亿和15.2%上升到4.9亿和36.5%。面临老龄化社会的严峻挑战,我国正努力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元分立体系向“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服务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多元化体系转型。
居家养老区别于传统模式家庭养老,由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承担照料老人的责任,以社区为依托,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照护服务。第四支柱拓展的居家养老模式破解了传统家庭养老照顾功能弱化、沉重的养老负担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将家庭血缘的道德情感融入社区养老服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依托,社区养老必须从传统、简单的养老管理和服务模式向新型社区多元化、多层次的中间服务平台转化,发挥其“支点”“传递”“纽带”和“增力”等依托作用,并不断创新社区养老的管理、协调、参与和保障等功能。
进一步推动社区养老的变革与发展
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求系统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制度和工程建设。如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交由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公司经营,政府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打通三级医养体系、引进机构和社会基金,构建智慧型多功能社区平台等。笔者建议,社区养老应该在三个方面加强建设。
一是发挥社区平台的社会化功能,提升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综合服务及管理能力。社区承担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链条中的中枢职能,建立社会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养老机构能够及时获取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居民提供各种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政府可以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形成家庭、社区和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互融、互利机制。
二是探索建立社区服务新模式,激发社区养老平台内涵建设新动力。发挥社区中枢作用,积极利用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养老发展(PPP模式)+医养结合+智慧养老”的社区养老服务和管理的各项政策,尤其是要充分发挥“零支柱”和“第四支柱”养老的优势,寻求社区养老新动力。如介入家庭的医养服务,推介、培养和管理医养人才;合理规划与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相适应的相关服务,提升社区持续发展的动力。
三是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模式,推动“社区养老”准政府职能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在家庭、邻里、单位、社会组织、社区、政府等多主体养老环节中的关键示范功能,在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个性化的基础上,完善信息传递、质量评价和过程监督等“准政府”职能,持续推进各级政府对社区养老的制度化建设。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研究”(18CHLJ1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山东女子学院外国语学院教授)
(中国社会科学网.发展多支柱养老模式下的社区养老.20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