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记得那时我们也曾天真烂漫

谁记得那时我们也曾天真烂漫

文丨幽灵  图源网

年前在家总是几多烦恼,就在我已不耐烦亲朋好友的各种询问时,接到了阿傲的电话。约好的那天,我提前来到了那家以前我们经常饭馆的餐厅,没想到还是看到了她坐在窗旁的那个座位上,迎着太阳,笑的眼泪直流。

“老大,你怎么每次都提前这么早?”

“因为我知道我们家小七会提前啊,作为老大,怎么能让你等我呢。”

尽管好久没见,我们仍是熟络的打趣,晒着温暖的阳光,为了一块肉争抢不休,笑的没心没肺,同样的座位同样的人,温馨的氛围一如从前,让我有了一种时光从未走动过的错觉。吃完饭,跟着老大来到了门口树荫下的长廊,两人就在那坐着。

“小七,姐要结婚了,到时候记得给姐包个大一点的红包。”说着,阿傲从包里拿出来一张红色的请帖。

我愣了愣,打开请帖,新郎那一栏写着:王新。居然是他?

“你……”

“是啊,我转正了,从见不得人的小三转到了正牌,你是不是为我高兴?呵呵。”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看着她熟练的点起香烟,那张精致的脸在烟雾与光线中好似露出嘲讽的表情,一眨眼,又仿佛什么都没有。

后来,我们两个包了一个豪华的大包去唱歌,用阿傲的话叫做单身派对,虽然是只有两个人的派对。阿傲喝了很多酒,也唱了很多歌,当我们合唱完《当》的时候,阿傲哭了,撕心裂肺。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抱着她,轻轻的拍着她的背。那一天我们很晚才回家,一直没说话的阿傲临上楼前背对着我说:“小七,成长好累,这一路走来,谁还记得我们也曾经天真烂漫,小七,再见。”

回到家,我翻箱倒柜的找出以前那本相册,一页页的翻着,时光的剪刀,一刀刀剪去我们身边的人,慢慢的独留我们一身。

阿傲是我的闺蜜,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同年出生,妈妈说那年我们村上的新媳妇就像约好似得,生孩子都赶在了同一年,阿静、秀秀、明子、阿翔等等都是和我们同一年出生,相差的也只不过是月份。阿傲月份最长,也是我们的孩子王,所以大家都叫她老大。而阿傲那时候是叫做二妹,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她父母喜欢的是男孩,所以起名二妹,希望以后能生个男孩做她们家老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这个,隔两年,她果然多了一个弟弟。后来上学的时候背着父母给她改了名:傲。一如其人。

阿傲很淘气,掏鸟蛋、扔擦炮、爬树、追野兔样样都精,其余的人都只能跟在后面加油助威。我从小体弱胆小,阿傲一直是我羡慕的对象,我也一直是阿傲欺负的对象。那时候我经常被她逼着去我亲戚开的小卖部里赊吃的给她。后来亲戚找到我妈要钱,我也一直没敢供出阿傲,就因为这,阿傲将我纳入了羽翼:“小七是我罩的,谁敢动她,就是跟老大我过不去。”少不更事的我就因为她那句话从此死心塌地的任她欺负了。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上学的时候虽不在一个学校,但阿傲总能时不时的冒出来就为了送我些吃的东西,还经常带我去一家饭馆加餐,吃完了就在门口树荫下的长廊里坐着,聊些体己的话。她总说肯定是小时候欺负我狠了,现在都是补偿。

慢慢的,我们断了联系,我有了自己的圈子,她有了自己的生活。我渐渐的变的现实,潜移默化的学了很多手段,再也不是刚进公司被排挤的菜鸟了,我学会了反击与主动出击,不再天真的相信别人,一句话也能拐三拐,就算面对讨厌的人也面露笑容,虚与委蛇。我和阿傲也从一年见几次变成了几年见一次,每次见面我们都会发现对方的不同,但我们从不说破。还是一如既往的打闹吃饭,饭后的时间就变了谈心的悠闲。我说着自己的无奈,她聊着她的伤感。有一年见面,她说她迫于生活做了小三,从未哭过的阿傲第一次在我面前嚎啕大哭。她说活着太累,看不到光明,她说她羡慕小孩,活得肆意,她说她想回家,回到那个好像只有她弟弟的家。那时候我才知道坚强如阿傲,内心也藏满了不安。

参加完婚礼,我收到了阿傲的电话,她说她离开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阿傲一向是这般的决绝,做了哪怕再后悔,也不会显露。再见了,阿傲,再见了,我那悠闲的岁月,再见了,曾经见证了我们天真烂漫的时光。

PS:很多年后的我们,是否还会记得今日的悲伤;迷宫的终点,终究遮掩不了过往的惆怅。过程,或绚烂或悲凉,也抵不过一句再见的沧桑。再回首,那些曾经的微笑誓言,已于江湖中相忘。


作者简介:

幽灵,泡脚日记编辑,文笔细腻,感情丰沛。


苏小编曰:

《致青春》里有这样一句台词:“我们最终都会成为我们曾经最讨厌的那种人”影片中从前从来不抽烟的陈孝正抽着烟对郑薇说出这句话。

我在北方寒冷的天气里,一边搓手,一边读幽灵的这个故事。人是靠希望活下去的动物。不管是为了家人、爱人,或是朋友,我们总有自己继续前行的理由,不过最好,是为了自己活着,自私一些未尝不可。

可能越长大越懂得“妥协”二字的含义,有些事情可以,但有些事情不行。

不要妄图理解别人做的抉择,祝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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