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恶的商品房预售 不止是空手套白狼(上)

看到多省在提议取消商品房预售,不禁拍手叫好!作为一名房产律师,看到了太多开发商空手套白狼。

更令人气愤的是,空手套了白狼以后,不少的开发商还用套来的钱不干人事。不仅不用来开发购房人付款买的房子,还挪作他用,最终让许多投入三代心血的购房人房财两失!

我在日照有一个案子,业主们在2008年就付了钱,但是拖了十年还没竣工!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给儿子结婚,现在儿子的儿子都七岁了,还没住进新房!

究其原因是开发商挪用了购房款在青岛开发了一个更大,逼格更高的楼盘,导致这个楼盘烂尾。问题是,青岛楼盘的房款又去哪里了呢?

房子烂尾,开发商依旧活得很潇洒。但是,苦了那些盼星星盼月亮盼新房的购房人!

也许,商品房预售的出发点是好的,相关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了,预售的房款必须用于开发房产,不得挪作他用,甚至还规定了严格资金监管制度。但是遗憾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在我曾经办的静海团泊湖某项目烂尾楼案里,施工单位起诉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时候,拿出了一份和开发商合作套取监管资金的协议,表示当年付的大几千万资金并不是工程款,而是配合开发商走账,套取房款挪作他用。挪来挪去,开发商没钱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了;挪来挪去,开发商破产了;挪来挪去,楼盘烂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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