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计划项目“赛马制”的国内外做法与启示|赛马|上海市科委

编者按:3月12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通过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第七章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第一节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中,提出“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国内外在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中的一些经验可为当前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提供借鉴。继一文后,本期三思派刊文对科研计划项目“赛马制”国内外具体做法、发展趋势与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可借鉴的经验与启示。

“赛马制”是指在项目部署中,针对同一个任务,经专家论证后有两个以上牵头单位获得立项的,先进行平行立项、后重点聚焦、优中选优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在项目前期,实施平行资助,项目中后期淘汰竞争力不足的承担主体,逐步聚焦优势主体,通过竞争机制,选出“千里马”,实现科研攻关由单一主体向多元化竞争再聚焦优势主体的转变。“赛马制”包含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允许有两个以上牵头单位对同一个研发项目同时进行攻关,后期聚焦优势主体,强化竞争,突出优胜劣汰;二是在经费资助方式上,将单家确定式资助调整为多家优选考核式资助,择优支持,动力与压力并施。项目前期实施分散化、小额度资助;项目期间设置阶段性考核目标,对进展情况良好的项目继续资助,对进展不理想的项目终止资助;项目结束考核通过的,给予剩余经费支持,考核不通过的不予支持,并收回结余资金和孳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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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制”的国内外做法


在国内
,探索采用“赛马制”的做法不少,上海市科委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举办的“创业在上海”国际创新创业大赛,以“赛马”机制汇众智、聚资源,该赛事连续举办7年来,已培育出一批有成长潜力的高新企业,成为上海市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力量。2020年,深圳市提出采用“赛马制”进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治科技攻关,北京市为推动科技成果在疫情一线加速应用,在信息技术和新材料领域也引入了“赛马机制”,浙江省也改革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形成机制,探索采用“赛马制”解决“急难险重”科学问题,还有如云南省、山东省青岛市等也在积极探索。

在国际上,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一直处于美国乃至世界技术史上重大突破技术的核心,他们也采用了“赛马式”资助管理方式。DARPA的项目资助与管理采取资助多个机构、平行竞争和淘汰的方式,在最初阶段小额资助多个团队开展平行竞争,对于进展不力的团队予以淘汰、或资助有更好技术方案的团队和项目。同时资助目标相同但技术路线不同的多个团队,展开竞争性研发,避免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同时,通过平行竞争的方式,还可以促进科学家通过开放合作的方式,拓宽思路,协同创新,加速了技术扩散和升级速度,提高了项目的成功率。例如,DARPA微观系统技术办公室资助的某项目,分三个资助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有参与机构被淘汰或者退出。第一资助阶段为9个月,共有惠普、IBM、Sun Microsystems、MIT等10家公司和大学参与。9个月之后,淘汰2家,共8家进入第二阶段,为期2年。2年之后,只剩下1家公司和1家大学获得第三阶段5年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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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制”的边界范围、特点以及利弊

“赛马制”通过先平行立项、后重点聚焦、优中选优的模式以及设置阶段性考核目标的方式,建立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动态竞争机制,实现了从多个团队中筛选出最优团队承担攻关任务的目的,有效降低了技术选择风险,实现了精准资助,提高了项目成功率和经费利用率(表1)。同时,在前期不同承担主体之间形成了竞争机制,更有利于激发承担主体的创新活力,促进成果产出,是解决应急性、关键性科技攻关任务的非常有效的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当然,多家平行立项的方式也会引起项目初期经费投入略有增大,资源有一定的分散,但作为科学遴选、优中选优,以实现精准资助、激发活力和促进成果产出的有效手段,对提高项目的产出效率仍是较为有利的。

表1 “赛马制”与传统科技计划组织管理模式对比

对比项

传统组织模式

赛马制”

适用项目类型

普通科技项目

应急性、关键性攻关任务

项目目的与目标

目的较分散、目标较宽泛、针对性与结果导向性不十分强

目的明确、目标清晰、针对性与结果导向性强

承担单位数量

1

多个→1个

经费资助方式

单家确定式资助

多家优选考核式资助

总体评价

更适用于支持已有优势创新主体解决探索性、长期性的科技问题

更易于聚焦优势创新主体,实现精准资助,提高项目成功率;利于激发创新活力,促进成果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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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启示

一是探索采用“赛马制”对应急性、关键性科技攻关任务进行项目部署与实施。围绕相关重点领域的“急、难、险、重”关键技术问题,以及公共卫生领域突发事件、城市综合安全问题等,探索采用“赛马制”布局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并结合“揭榜挂帅制”等灵活组织开展,挖掘优势创新主体,深入激发创新活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助力解决制约相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以及城市发展中的相关突发问题,提升科技攻关应急的体系化能力。

二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赛马式”攻关。在阶段性考核完成后:只有一家单位达到考核要求的,作为唯一优势主体继续资助其进行攻关;若有多家单位达到考核要求,且技术路线均较为先进,攻关能力与综合水平又相当的,可对这几家优势主体继续进行单独资助,直至到达验收阶段或项目结束,这不仅能获得更为丰富的成果,也能更好地推动各项技术的发展,增强相关技术路线或方案的储备;若达到考核要求的几家单位的相关技术路线或方案互补,能够各补长短,则可以组织几家单位联合组成团队,形成强强联合,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攻关,以使项目获得最多的成果,收到最好的成效,达到最大的收益。总之,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承担单位实际状况有机调整、灵活处理。

三是建立提前完成任务奖励机制。在项目实施周期截止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的,每提前一段时间,给予一定金额奖励,并设立一定的奖励上限。提前完成任务奖励不纳入项目资助资金内,以深入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激励承担单位加快完成科研攻坚任务,缩短项目周期,提高项目成效。

作者简介: 毛朝梁,上海市科委战略规划处副处长(挂职)、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鹿艺,上海市科委综合发展处(挂职),中国科学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马永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来源于《科技发展研究》2020年第6期。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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