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切磋(160)
原作:
柳绿花开艳,溪边饮彩虹。
天公晴有意,景致趣无穷。
采菜歌山妹,挥鞭唱牧童。
欣游诗画里,若梦入仙宫。
改作:
一踏花开地,心头露彩虹。
天初晴有意,景入趣无穷。
山菜传山妹,牧歌听牧童。
不知诗画里,几个是仙翁。

这诗起于景而止于情,山之所遇心之所想万种齐来,都入眼前笔下,岂如《心经》所言“无智亦无得”乎?执有之心未忘于怀,故而有万法之见,心不空不净,方能见景见色,因此才能“一踏花开地,心头露彩虹”。既为《山行》,便应由“踏”字做起,如此世界,彩虹一片,眼必观之,耳必闻之,然眼不留耳不留只心留而已。唯有“心头露彩虹”五字方将山行本色一齐纳入彀中。原句“柳绿花开艳,溪边饮彩虹”之“绿”“艳”虽有色却过浓重;“彩虹”虽好,却被“溪边”搅拌;“溪边”意浅,眼界亦低。且“饮”字着法过重,入相太深。如今改作“一踏花开地,心头露彩虹”,美景当前,吸之欲入,呼之欲出,平添一片神采。此等亦是想识之法。
如以无心之识观物,哪里有景哪里有趣?只有心有所属,然后才能“天初晴有意,景入趣无穷”。天如人愿,有意放晴,露出彩虹,此等天有知有智;人遂天意,眼能生景,趣可入心,此等人有知有智,此等天人与智识合而为一,使“山行”大放异彩。原句“天公晴有意,景致趣无穷”,一“公”一“致”两字多余,“天晴”可言,“天公晴”却不可言;“景致”可言,“景致趣”却不可言。改作“天初晴有意,景入趣无穷”,变2—3为3—2句式,上句表客体“天”,下句表主体“人”,由天至人,由客至主,次序分明,里外相宜,以为递进之法。
山行之人所到之处,眼可见,心可想,耳必可闻。于是便有“山菜传山妹,牧歌听牧童”,“传”耳闻,“菜”眼见;“歌”耳闻,“牧”眼见。如此见闻亦别开场面。原句“采菜歌山妹,挥鞭唱牧童”,“歌”与“唱”合掌;“采菜”纽音拗口;“挥鞭”做作。改作“山菜传山妹,牧歌听牧童”,以“传”替“歌”,省略宾语“歌声”;以“听”替“唱”,使宾主换位;且用“山”“行”掉字,以增行色。此等亦是倚重之法。
如此之色入眼、之情入心,人岂不忘乎?于是悠哉乐哉,随口唱曰:“不知诗画里,几个是仙翁”。对此美景呼之为快;对此所乐不知有他,如许忘情只是不知所以罢了。原句“欣游诗画里,若梦入仙宫”,“欣游”率直犯重,即言“趣”,何言“欣”?即言“行”,何言“游”?“若梦”板实不真,既在“诗画里”“入仙宫”,何又“若梦”?“若梦”者,矫揉造作,画蛇添足。改作“不知诗画里,几个是仙翁”,将两句合为一句,两处并做一处,,在突出仙翁同时更加张扬了诗画。用“仙翁”结裹,亦是喧宾之法。
朱彦:《诗词月刊》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