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 论】从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遭遇造假说开去 ■陈 浩

2021年5月26日《书法报》第20期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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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遭遇造假说开去

■陈 浩

  近期,一则关于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获奖作者曾锦溪涉嫌造假的新闻刷屏,各种报道纷纷见诸媒体。5月12日,中国书协发布《通报》指出,因曾锦溪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入展作品《自作诗三首》的文本内容涉嫌抄袭,取消曾锦溪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作品的入选资格,算为此事件画上句号。

  但由此引发的相关热点,并没有因为中国书协的一则《通报》就此平息。比如,作为当事人,曾锦溪既没有发表申诉对中国书协的处理结果表示异议,也没有在中国书协或相关媒体公开道歉,把一个外界高度关注的事实真相消弥于无形。这其实也是考验一个人自我纠错和对诚信的认知问题。另一个问题更值得我们思考关注,中国书协如何进一步从完善制度、强化规则入手加以纠偏?兰亭奖作为国字号的书法评奖,为什么屡屡遭遇涉嫌造假?这说明兰亭奖本身的规则制度设定有漏洞,或者存在先天的缺陷。这好比你为什么会被网络诈骗者骗走钱财,是因为你没有做好自我防范。众所周知,中国书法兰亭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书协主办的中国书法最高奖。规格不可谓不高,组织不可谓不严密。据媒体披露,中国书协为此制定了详细规则,反复修改求证,力争做到严格、严谨,公平、公正……,然而,我们看到的兰亭奖获奖者造假事件却屡有发生,前有金奖公示者王玺的获奖资格被取消,后有曾锦溪的入选资格被取消,这些都是经过中国书协研究决定的,而历届兰亭奖还有没有漏网之鱼混迹其中未被追究,相信大家也有疑问。但这无疑是大大影响兰亭奖作为一个国家级书法大奖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一个书法大奖举办得成功与否、品质高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有人参与造假(事实上很难避免),而是在于有没有防范让造假者登堂入室、攫取荣誉漏洞的纠偏机制,如果让造假者的行为得逞,那就是对所有参赛者的不公,这不但让主办方脸上无光,也让全体兰亭奖的参与者失望,更让广大书法爱好者和热爱中国书法传统文化者情何以堪?

  由此,我想到如何杜绝这种书法创作造假问题,不妨借鉴一下古代的科举考试,来个当场命题创作,凡拟评为兰亭奖金、银、铜奖的获奖作者,都集中到固定的场所参加现场命题测试。设计好若干个考试题目当场抽取,比如:以××场景为题创作诗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法创作,这或许与王羲之当年即兴创作《兰亭序》的难度和高度有很大差距,但至少可以检测一个书家的书法功夫和自身学问修养,更重要的是可以杜绝造假,让那些靠小聪明混迹于书法圈的投机取巧之徒遁形。

  笔者注意到,在第七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的征稿启事中有一句:本届兰亭奖将突出德艺双馨、人书合一的评价标准,把创作水平作为评奖的重要标尺的同时,将综合关注考量投稿作者的文化素养、艺术积累、创新意识、品德操守以及对书法艺术和社会所做出的贡献与成就。所以,从继承传统、弘扬传统文化的高度,本着对国家级书法大奖负责任的态度,兰亭奖评奖规则有进一步改进完善的必要,要真正做到学术艺术并重、人书合一、公平、公正,才称得上是有质量、有分量的中国书法最高奖。

  最近(5月10日),见到四川省政府官网发布《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试行)文件,其第四条明确规定,省政府给予奖励扶持文艺创作资金3亿元,其中对获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奖励50万元、银奖奖励30万元、铜奖奖励20万元,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如果篱笆再不扎紧,必将会被各偷袭者冲得七零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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