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召开,你知道“提案”与“议案”的区别吗?
很多公民对“议案”和“提案”分不清,甚至有个别承办部门在答复代表时,也常出现“认真办理代表提案和议案”的字句,将“议案”和“提案”混为一谈。其实“议案”与“提案”虽一字之差、却有本质之别。通常来讲议案、提案有5个不同。
一是提出的主体不同。一般说来,“提案”专用于人民政协,而“议案”大多用于人大;提出人大议案,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代表团,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的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才有提“议案”权。而对政协提案的主体要求相对较宽,既可以是政协的各专门委员会或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也可以是政协委员个人或联名,人数不受限制。
二是内容要求不同。“议案”内容相对较窄,法律规定:会议期间向人大提交议案,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必须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而政协“提案”除了格式上有具体的要求,其内容上不受限制。
三是通过的方式不同。人大议案须经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后表决通过,然后形成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而政协提案,只要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符合《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便予以立案。
四是时限要求不同。人大代表议案,一般只在大会期间提出,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不受时间限制。
五是法律效力不同。议案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起法律的监督作用,承办单位必须执行;而政协提案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只起民主监督作用。
这样一说大家应该清楚了吧,简言之人大称代表,有权递议案(建议);政协称委员,通常交提案。
资料显示,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言献策,2014年至2018年间,十二届政协共收到提案29378件,从教育、健康、文化、民生等方面建言献策。截至2018年2月,立案的23975件提案,99%已经办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366件,其中绝大部分(97.2%)为立法议案。围绕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共提出建议41353件。这些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
各承办单位充分发挥代表建议的重要参考作用。如交通运输部办理关于治理交通拥堵“城市病”的建议,邀请代表到深圳、上海调研,提出了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规范共享单车发展等解决方案。能源局就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认真研究河北代表团和有关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出台规划文件,投入专项资金支持,降低群众用能成本,加强供暖期大气污染防治。而这些,都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
问题搞明白了,不管是提案或者是议案、建议,希望委员代表们能为退役军发声,没有议案,有个建议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