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学:绿色金融理论体系演进的最终归宿
【经岚观察】19018
绿色金融学:绿色金融理论体系演进的最终归宿
文/李志青
《绿色金融概论》一书正式出版,这既是一本面向大专院校经济金融和环境等专业学生的教科书,同时就本书所涉及的范围和讨论的问题而言,这无疑也是一本探索构建绿色金融理论体系的“大作”,可以帮助我们从理论体系的视角来回答当前绿色金融实践发展中的诸多疑惑,值得从事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广大工作者好好阅读。
当前绿色金融的发展如火如荼,某些实践进展速度之快,已经远远超过了目前理论所能解释的范围,比如银行制定绿色标准,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从而在市场上代替政府扮演传统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终极者”角色,这究竟是金融机构的理性行为,还是一种短期的“非理性”行为?又比如当前处在投资风口上的“ESG”(企业环境社会治理)究竟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企业责任框架,还是只是一种带有“奢侈品”性质的特有“市场慈善”行为?针对绿色金融的前沿发展,也不得不承认,理论正在尝试开展某些解释工作,比如围绕ESG,就有研究将ESG表现与股价、与企业经营绩效等挂钩,进行实证分析,姑且不论研究本身是否科学,但也代表了理论研究的某种态度,即在绿色金融的实践面前,理论有必要迅速跟上,否则,失去理论加持,还真很难说绿色金融的实践能走多远。问题是,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绿色金融理论及其背后的理论体系呢?围绕上述问题,《绿色金融概论》一书都做了探讨,归纳起来,该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并回答以下两个重要的绿色金融理论演进问题:绿色金融理论从何而来?又将走向何处?
第一,绿色金融理论究竟源自何处?
尽管理论与实践密不可分,但正如实践不能凭空出现一样,理论也一定是有其渊源的。如果说金融学的理论渊源来自于古典经济学中的“资金要素理论”,那么绿色金融无疑同样也源自于古典经济学中的环境经济思想,比如在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中,生产资料(环境与自然资源)增长速度慢于人口增长速度,进而产生人口陷阱,其中就包含了要对生产资料进行保护利用,平衡生产资料与人口关系的最初环境经济思想,这样的思想对于当前理解和建构绿色金融理论体系尤为重要,只不过,与最初环境经济思想有所不同的是,绿色金融所重视的是如何从资金要素角度出发来平衡环境与经济的关系。
就此而言,随着环境经济思想的不断演变和发展,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理论研究越来越明确,一直到现代环境经济学的产生,基本奠定了绿色金融在整个经济学理论框架中的位置,那就是环境经济学向投融资领域的延伸。根据之前文献,也有学者认为绿色金融是生态学、环境学、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融合,这其实也没有错,只不过,环境经济学本身就已经将上述几个学科融合在一起了,绿色金融是环境经济学与金融学的进一步融合,因此绿色金融也被称为“环境金融”、“可持续金融”。
第二,绿色金融理论体系是否可以汇总为“绿色金融学”的新学科?
按照学科的定义,学科是指一种独立的知识体系,比如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有一套自洽的概念和逻辑框架,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知识体系的独立性又分出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等,金融学就是经济学下面的二级学科。按照这样的划分,绿色金融理论体系显然属于经济学这个一级的知识体系,但却不完全从属于金融学的二级知识体系,就目前而言,在金融学与环境经济学之间存在明显的交叉。那么,绿色金融理论这个知识体系的内涵是否足够丰富,形成一个在环境经济学和金融学之下,自成体系的“绿色金融学”呢?基于《绿色金融概论》给出的体系框架,笔者认为是可以的,理由有这么几个。
其一,最值得“绿色金融学”比较和借鉴的学科对象是“环境经济学。就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来理解和解决环境问题,从第一篇有关环境经济问题的现代经济学论文问世以来,环境经济学就开始形成一整套完整的知识体系,包括概念、逻辑、方法(环境价值评估)、价值判断(可持续发展)和解决方案(环境经济政策工具)等。那么,绿色金融学是否可以同样成立呢?绿色金融学显然可以从环境经济学中借用相关的概念、逻辑和方法,同时将这些概念、逻辑和方法与金融学中的概念、逻辑和方法相融合,也可以形成自身有关金融发展的价值判断(金融社会环境责任等)以及解决方案(环境金融政策工具)。
其二,绿色金融学之所以能成立的另一个理由是知识体系的深度和广度,如果说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等都只是一种金融业的形态,那么绿色金融(环境金融)其实并不是金融业向环境领域延伸的新兴形态,我们显然不能将绿色金融直观地理解为金融对绿色经济产业的支持,绿色金融(环境金融)其实是在引导社会经济形成一种新的经济金融机制,这个机制是足以对生产和消费等经济行为和行为主体进行全覆盖的,正如“绿色发展”对国民经济方方面面的全覆盖一样,绿色金融其实是可以从微观行为延伸到宏观政策,甚至向货币、财政等领域延伸。
其三,绿色金融学能成立的理由还在于知识体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绿色金融概率》一书的框架体系表明,就目前理论界对绿色金融的认知来看,就已经涵盖了从微观金融出发的绿色公司金融(如企业ESG、环境信息披露等)、绿色消费金融,绿色行为金融(包括环境风险管理)、绿色投融资(包括基金、PPP、信托、融资租赁)、绿色保险、绿色资产定价、绿色金融科技、绿色供应链金融等,以及从宏观金融出发的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市场(包括信贷、债券、证券、环境权益等)、绿色财政(包括财税)、绿色货币、绿色金融法律、绿色银行、绿色关税(包括国际收支)以及绿色货币(如碳币、绿色货币政策、环境风险压力等),就此而言,绿色金融学枝繁叶茂,显然已经足以自成体系。基于《绿色金融概论》,我们有理由认为,绿色金融学必将是当前绿色金融理论演进的最终归宿。
第三,为什么绿色金融理论体系迟迟未能出现?
从以上绿色金融体系的基本构成来看,中西方学术界其实早就已经开始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早则可以追溯到美国“超级基金法”的出台,晚则也可以追溯至2004年左右国际赤道银行原则的设立,但总体上却并没有推动绿色金融学的面世,更不要说占据经济金融学科的一席之位。反之,环境经济学的出现却顺风顺水,在环境问题得到重视后短短几十年里就成功融入到经济学中,并成为了经济学中的一门“显学”,不仅有系列的环境经济学著名期刊,有专门的环境经济学学科门类,而且有无数版本的环境经济学教材以及以环境经济命名的政策工具等等。
造成如此反差的可能原因之一是,绿色金融学遭到了金融学的“抵制”,这种抵制并非人为的,而在于目标的不一致。原则上来讲,金融学致力于“资本要素”的市场配置研究,这种配置并不会直接面对“环境污染”之类的市场失灵,金融领域最为重要的市场失灵之处在于金融市场风险,但经济学则不然,它要直接面对环境污染的市场失灵,为此担负“责任”。从资本配置到企业生产,再到环境污染,既然资本并不直接面对环境污染,自然也就不用承担环境污染的任何责任。这在实践中也有所体现,历史上,银行等金融机构甚少为环境污染买单,为环境污染买单的主要还是企业本身。既然如此,那么金融学也就没有必要在资本配置中单设门类来开展专门的研究。
只不过,时至今日,情况已经发生变化,最大的变化在于,高度全球化背景下,在穷尽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环境保护职责之后,社会经济仍然在面临源源不断的环境问题,体现在企业主体身上的环境外部性内部化已经对环境保护不再有效,这就必须再往前追溯环境责任主体,这个主体无疑就是资本市场中的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制度。《绿色金融概论》中专门有一章就是“绿色金融法律制度”,除了近期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的各种绿色金融相关法律规章之外,有关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法律责任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在2018年,国内就曾出现第一起环保NGO起诉银行环保责任的诉讼,尽管这一诉讼最后并未正式上庭,但由于涉及到贷款人的环境责任,对于现有的环境司法规范提出了很多值得探索的问题,引起广泛关注。这说明,在未来,随着绿色发展的进一步深入,金融机构和金融制度本身将不可避免地承担越来越多的绿色发展责任,进而可能从根本上影响金融学的学科基础,为绿色(环境)金融学的出现创造条件。
《绿色金融概论》一书有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以案例的形式引入了最新的绿色金融实践,可以看到,在绿色金融的鲜活实践面前,我们的绿色金融理论显然是“苍白的”,但本书对于探索绿色金融的理论体系无疑是开了一个很好的头,相信未来理论界将快马加鞭,继续完善绿色金融的理论体系,为全球的绿色发展事业做出贡献。
(李志青 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参考文献:
《绿色金融概论》,陈诗一、李志青,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12.(京东、当当等有售,也可留言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