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工作忙碌,又有了自己的家庭,而我们身体已不如从前强壮,工作上也即将退休或者已经退休,每天的无所事事也越发明显。此时,如何幸福快乐地养老成为了一个大问题。大连市的王女士是位单身老人,老伴去世多年,子女在外地工作。她的两个好姐妹也遇到类似问题。于是,大家一商量,决定住在一起,共度晚年。生活中,日常采购、厨艺、打扫卫生等三位老人各有分工,费用AA制,一日三餐之外,三位老人一起出去打拳、唱歌、逛街、旅行。类似王女士的这种“同居式”养老,即几个老人各司其职组建“新家庭”的形式,在全国已悄然出现。中国科学院老年科学研究会会长熊必俊认为,同居式养老形式的出现,是对家庭养老中“老来无伴”的现实回应。丧偶、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以及住不惯养老院的老人,他们不仅仅生活上缺少照顾,精神上更缺乏寄托。几个有共同生活意向的老人住在一起,互相照料,不仅可以解决“老来无伴”的困境,更是一味驱除寂寞的良方。结伴养老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促进身心健康,也有利于减轻子女的担忧与负担。而且,相较于养老院等机构养老,结伴养老更自由。德国老人最爱结伴养老。目前,德国各地已经出现了300多个类似的老年公寓,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合伙居住。
德国还对老人原有住宅进行改造,让老人在原地就能结伴养老。这种做法不仅建设周期短、经济,而且使老人们与老邻居、老朋友,在老窝里就能结伴互助。
但这种养老模式也不是十全十美。结伴养老归根究底只是一种生活方式,如果面临突发事件或者一些体力活,单靠几个老人不一定能够处理好;也有可能因为生活习惯的差异,老人之间出现纠纷。因此,结伴养老最好选择有相同兴趣爱好的好朋友,知根知底,最好是相交多年。相处的过程中,彼此应多宽容体谅,避免不必要的摩擦;资金分配上,提前沟通好;必要时,可联系保姆,帮助老人们打扫卫生、做做饭。让“结伴养老”的方式更加科学化。最重要的是,老人“结伴养老”,并不意味着子女对父母就无责任与义务,还应常回家,多些陪伴。养老问题单靠老人之间的互助,是不能完全解决的,毕竟当下“结伴养老”这种生活方式不能形成一种制度。我们还是需要完善养老制度,夯实养老的物质基础。国家可以在“结伴养老”方面有所助力,应该鼓励创办类似的民办养老机构,或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毕竟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备之前,“结伴养老”未尝不是摆脱晚年孤单的好方法。例如德国相当重视建造结伴入住的“老年公寓”,而且在结构设计上,也多方征求老人的意见,尽量做到人性化;有了良好的基础设施,还能带来心灵上的关怀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