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股神”谈恋爱?错 这是专挑单身女性下手的新陷阱!

2021年04月14日 16:38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不法分子们有关股市的骗局、套路可谓层出不穷。你可知道,交友软件、婚恋网站上也有“陷阱”?就在你怦然心动的时候,对方却已“磨刀霍霍”。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一起案件,多名被告相互配合,通过在婚恋网站相亲交友的方式,专门寻找单身女性,以恋爱为名设下圈套,诱惑两名受害人高位买入新三板股票合计500余万元,从中收取“提成”近百万元。

  目前,法院一审判定上述被告人为谋取钱财,虚构“内幕信息”,欺骗他人购买新三板股票并从中谋利,已构成诈骗罪,对几名被告分别判处5至10年不等的刑期。不过,二审则撤销了诈骗罪的判决,仅保留非法经营罪,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相应罚金。

  有人被骗近百万

  本案中,韩女士在某婚恋网站认识了一个叫李清明的男性,自称1965年出生,离婚8年,儿子24岁在加拿大读书,自己开公司在北京生活了20多年。

  两人聊天过程中,李清明极力展示自己的炒股能力,令韩女士钦佩不已。

  “5月22日晚上,李清明告诉我他当天买了某某股份的股票,第二天早上我一看发现这只股票一开盘就已涨停了。我赶紧微信联系李清明,说'你可真厉害’。他说自己通过这只股票一天就赚了10%,早上已经卖了。”

  据李清明称,自己炒股厉害是因为有一个发小“在证监会当领导”,能提前获知内幕消息,韩女士对此深信不疑,并主动让他荐股。

  就这样,李清明在获取韩女士信任后,一步步将她引到了新三板。“李清明很快联系我,让我去新三板开户,说他发小那里出来消息了,有一只新三板股票很快要转到主板,并且他能找到内部人保证我能买上。”

  韩女士通过李清明介绍的朋友办理了新三板开户手续,并筹集275万资金打入账户,随后又追加100万全仓买入李清明推荐的股票。但随后李清明就联系不上了,而股票不但亏损严重,并且成交记录也存在问题。韩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是真的被骗了。

  显然,韩女士想邂逅一段爱情,然而现实遭遇的却是“杀猪盘”,即以恋爱交友为引,诱使受害者参与各类投资,进行收割。本案的另一名被害人程某也有相似经历。

  裁判文书曝光了这类骗局的内幕:

  “李清明”其实并无此人,本案被告为王龙云、何阳、贺丹竹、马东东等4人,以湖北远福机电公司为幌子,和新三板股票的上游销售商进行联系,确定好新三板股票的代理价格,再寻找购买者,而婚恋交友网站上的中老年单身女性就是他们“下手”的主要目标。

  被告人通过伪装身份、使用变声软件等手段,以谈恋爱为名取得对方信任后,谎称自己有内幕消息,再欺骗对方从上游销售商手中高价购买新三板股票。事后被告方再从上游销售商处获得返利。

  本案中,主犯王龙云可提成股票交易额的0.5%,从犯何阳提成1%,贺丹竹提成2%,马东东可提成受害人投资额的5%至8%。2018年3月至6月间,程女士被骗购买新三板股票共370余万元,韩女士被骗购买新三板股票共130余万元。4名被告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审撤销诈骗罪判决

  “杀猪盘”屡见不鲜,而当目标对象是渴望爱情的单身男女,则骗局一旦得逞,被害人情财两空的处境更令人同情。

  对于此类案件,法院又是如何审判的呢?

  经法院查明,本案中,王龙云等被告人明知远福机电公司未取得证券主管部门对新三板股票推荐、代理销售的许可,为获取佣金,仍帮助上游经销商推荐新三板股票,涉嫌非法经营。同时,被告人在推荐新三板股票的过程中采取的虚构人物、欺骗感情、夸大宣传转股可能性等手段具有欺诈成分。但是否能就此认定为诈骗罪,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并不一致。

  裁判文书显示,一审法院判定,本案被告人为谋取钱财,虚构有内幕信息,欺骗他人购买新三板股票并从中谋利,已构成诈骗罪,并对几名被告分别判处5至10年不等的刑期。

  不过,二审撤销了诈骗罪的判决,仅判决非法经营罪,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相应罚金。二审法院认为,王龙云等被告在推荐新三板股票过程中采取的手段虽有欺诈成分,但其目的仍是促成投资者与上游经销商之间完成股票交易并从中获取佣金,而非直接占有投资者钱款。

  此外,部分投资者具有股票投资经验,其并非完全基于夸大宣传而陷入错误认识,且其购入的新三板股票也具有一定的市场交易价值。同时,新三板股票有流动性不强、交易量小等特点,无法通过客观、合理的方式确定该新三板股票的实际市场交易价值,不能准确计算本案的诈骗数额,认定诈骗罪存在事实障碍。综上,法院认为,王龙云等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二审法院决定,撤销一审诈骗罪的判决。继续追缴被告人王龙云、何阳、贺丹竹、马东东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主犯王龙云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从犯分别判处2至3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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