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智轨快运系统、公交专用道“立规矩” 私家车何时能借用公交专用道?

2021-04-09 09:16株洲

▲3月30日,株洲公交快速廊道正式启用,智轨电车A2线同步进入试运营阶段。 记者 刘震 摄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廖明 通讯员/夏四亮) 4月8日,市交通运输局就《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株洲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试行)》召开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10名代表参与听证,有关部门在听证会上听取各方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文健康介绍,智轨兼具轨道交通与地面道路交通的双重属性,目前在地方层面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暂属空白。为确保智轨电车规范有序、安全高效地运行,我市结合实际和智轨自身特点,参照武汉、珠海等城市有轨电车专项管理办法,起草了上述两个《办法》。

会上,听证代表就两个《办法》的一些细节,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其中,听证代表王广胜就《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智轨电车驾驶人资格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异议,他认为《办法》规定智轨电车驾驶人需“取得大型客车A1准驾资格五年以上,并具有城市公交车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且年龄在31周岁至55周岁之间”的要求相对过高,建议适当放宽标准。

听证代表李虹指出,《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智轨电车运行过程中的视频信息仅保存7天,时间太短,建议参考其他行业相关视频信息至少保留90天的规定。

文健康表示,将充分考虑和吸收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两个《办法》的相关内容,待修订送审之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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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能进入公交专用道吗?

《株洲市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第十至十二条有明确要求。

第十条规定,公共交通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行驶时,应当遵守——

(一)按照交通信号指示行驶,有交警指挥的,服从交警指挥;

(二)按照通行顺序行驶和停靠、驶离站台,不得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不得在站台外停车上下乘客;

(三)公共交通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前方遇有障碍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借用相邻车道,超越障碍后应在确认安全情况下驶回公交专用车道;

(四)一般专用道限速40千米/小时,快速专用道限速60千米/小时。

道路上设置有路侧式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社会车辆右转弯时允许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入右转车道,并避让规定的公共交通车辆。道路沿线单位、居住区的车辆可以在出入口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出,但不得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市政施工养护、环卫清扫、园林施工养护、灯饰施工养护车辆作业时;

(二)公共交通运营保障车辆在实施施救和保障任务时;

(三)遇到交通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交通协管人员的疏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第十二条规定:除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内一律不得驶入公交专用车道,不得临时停靠或停放。

乘坐智轨电车有哪些行为规范?

《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第三十一条明确,乘客不得有以下影响智轨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或者列车内使用平衡车、自行车;

(二)在运行的站台、闸机门上倚靠挡板;

(三)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

(四)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五)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六)随地吐痰、便溺、乱涂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趟卧或踩踏座位。

当智轨电车驾驶员要具备哪些条件?

《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第十八条明确,智轨电车驾驶人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大型客车A1准驾资格五年以上,并具有城市公交车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且年龄在31周岁至55周岁之间。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以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为准。

(7)智轨电车生产制造单位对智轨电车驾驶人的培训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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