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之恩 当索赔相报?

《射雕英雄传》中,杨康中了欧阳锋留在黄蓉软猬甲上的蛇毒变得疯狂,“鬼门龙王”沙通天本欲上前帮忙拽住他,谁知道却被杨康狠狠抓了一把,也中了蛇毒,与他素来交好的彭连虎见情况危急,抽出腰刀,“将沙通天半条臂膀砍了下来”,而沙通天的师弟侯通海却不明所以,还要和彭连虎拼命:“彭连虎,你敢伤我师哥?”还是沙通天忍住疼痛,叫道:“傻子,快站住!彭大哥是为我好!”

沙通天和侯通海可以说都不是什么好人,但在沙通天的手臂被砍断后,也没有与彭连虎继续纠缠,因为他们也明白,与性命相比,一条胳膊算得了什么,他们更没有在事后向彭连虎索赔衣服财物,因为他们虽是坏蛋,但也还知道好歹,明白轻重。

所以,对于发生在武汉那起医生抢救时剪坏患者衣服、“遗失财物”被索赔一事,真的是让人有些无语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人家医生的救命之恩,咋还不得喷个山洪啊?可这家人不是,患者父亲不但声称医生抢救儿子时剪掉了衣裤,导致其裤兜里的50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遗失,哦,对了,还有香烟、数据线等等,要向医生索赔1500元,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参与抢救的医护人员将凑的1000元钱,给了患者家属。

当然我们首先要说,医院方面至少在工作流程方面确有缺失,虽然紧急情况下剪掉衣服没有错,但还是应该将其随身衣物保管好,或者交给家属。医院方面也承认,“这次抢救情况危急,医护人员非常紧张,救治成功后情绪激动,确实存在失误。”但是,从新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病的死亡几率极高,医生能将其从鬼门关上救回,已是莫大的奇迹和值得庆幸的事,就算有所差池,一般人也都能选择谅解。如果真的斤斤计较,能不能就当你涌泉相报时,洒出去了一些水?

这家人的逻辑是,“一码归一码”,患者父亲说,他们救治费也花费了十多万元,自己就算借钱也会交给医院。但是,医院没有把儿子口袋里的财物交给家属,工作中存在失误就应该赔偿。这个在逻辑上来说,看着似乎没毛病,但就像作家慕容雪村说的:“根据经济学原理,这世上没有什么不能交易,交易不成只是价格不对,那么上帝多少钱一斤?妈妈多少钱一斤?”这世间万事的价值,真的都是能用钱来算清的吗?难道家人的性命、医生的救命之恩,身为社会中人应有的感恩之情,都不值一件衣服?不值那1000块钱?

在这其中,警方的调解看似中规中矩,但其实也就是息事宁人逻辑下的“和稀泥”,我们社会上的很多乱象,往往都是因为不问是非、不求真相的“和稀泥”,最后和成了一个泥潭。再联想到之前的榆林产妇事件,医院方面不也因为有着医疗之外的种种担心,而束手束脚,不肯多冒风险,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吗?武汉这起医患事件的调解先例一开,恐怕会让更多的医院和医生,更倾向于明哲保身、裹足不前。这种“和稀泥”式的调解,最终会污染整个社会的水源。

至少,警方应该先弄明白这“声称”的钱物到底有没有?有多少吧?至于厘清责任,如果警方不好界定,也可以让双方走法律程序吧?直接让救人的医生赔钱,警方是省事了,但医生岂不寒心?医院方面尤其是领导的做法也让人不解,即使真要赔偿,能不能医院来赔,而不是让医护人员“凑份子”?或者至少应该给医护人员一个1000元的委屈奖吧?

爱尔兰作家艾丽斯·默多克说:“道德的进步就是视野的进步”,可以说,视野的狭窄在一定程度上是会影响人的道德境界的。一个人如果在钱眼里坐井观天,在道德上也注定会唯利是图。社会上发生的很多道德悲剧或丑剧,往往都是因为当事者只看到钱,而看不到其他更有价值、更美好的东西。马蓉、宋喆与王宝强、翟欣欣与苏享茂,薛之谦与李雨桐之间的种种不堪,也都是因为一钱障目,不见真情。

网上流传一个故事,说是在20世纪末,美国一位年轻人在清理自家的池塘时,发现了一块足有2.7千克重的金子。后来,他在家中找到了爷爷写于50年前的一篇日记,并把它刊登在美国《新闻周刊》上。爷爷在日记里写道:昨天,在溪水里发现了一大块金子。进城卖掉它吗?我想肯定会有成百上千的人拥向这儿来淘金。我和妻子亲手用一根根园木搭建的棚屋、挥洒汗水开垦的菜园和屋后的池塘,还有傍晚的火堆,忠诚的猎狗、美味的炖肉,以及山雀、树木、天空和草原,大自然赐予我们这些美好与自由,将不复存在。我宁愿看到它被扔进池塘溅起的水花,也不愿眼睁睁看着这一切从我眼前消失。

因为网上鸡汤式的故事很多,也难辨真假,但我觉得即使当个寓言来听,也会给我们一些启迪。金钱固然重要、固然美好,但如果我们只是将金钱置于我们的眼前,我们就会看不到更多更重要、更美好的东西:比如爱情、亲情、人情……

郭德纲有个说法,你花500块钱到剧场听相声,你能乐一晚上,你把这500块钱搁家里桌上看,你也乐不出来,你要是乐出来了,你那病500块钱也治不好。我不知道对医生救命之恩以索赔相报的患者家属,拿到这1000块钱是什么心情?如果真觉得心安理得、应该应分,我只想说——

这是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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