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和帝铲除窦宪集团考论

外戚宦官之祸是东汉政治史上最突出的问题。其中,东汉皇权与外戚矛盾的激化,汉和帝是一个关键时期,这种矛盾的由来、发展及其解决,很值得研究。同时,这也关涉到皇权与宦官政治之间的纠葛。考察和帝铲除窦宪事件,对于准确评价汉和帝以及探究东汉历史转折点,均具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早在传统史学时代,对汉和帝的评价就褒贬不一,对东汉由盛转衰的时间节点也有不同看法。这些分歧可追溯到东汉当朝。元兴元年(105)和帝刘肇死后朝臣议定的谥号曰“和”,《谥法》曰:“不刚不柔曰和。”①这是历史上为时最早的积极评价。官修《东观汉记》的史官褒扬和帝政治:“朝无宠族,政如砥矢”,“外忧庶绩,内勤经艺”,“德教在宽,仁恕并洽,是以黎元宁康,万国协和”。②

至东汉末,朝廷的评价发生了逆转。《续汉书·祭祀志下》记,由蔡邕执笔,董卓领衔,就祭祀制度联名奏疏时提出异议:“初平中,相国董卓、左中郎将蔡邕等以和帝以下,功德无殊,而有过差,不应为宗。及余非宗者追尊三后,皆奏毁之。”另据蔡邕奏疏原文:“自此(指汉章帝)以下,政事多衅,权移臣下……孝和以下,穆宗(即汉和帝)、恭宗(安帝)、敬宗(顺帝)、威宗(桓帝)之号皆宜省去。”③《后汉书·孝献帝纪》载:“有司奏,和、安、顺、桓四帝无功德,不宜称宗。”可知,“功德无殊”即是无功德的委婉说法而已。

显然,评价逆转的焦点,就在于和帝时的外戚宦官问题。“政事多衅,权移臣下”,是为贬低汉和帝的缘由。他们将其视为衰世之君,甚至褫夺其穆宗庙号。在东汉末年的特殊历史语境下,军阀董卓与宦官集团矛盾趋于白热化,他倾力打击宦官,故对和帝依赖宦官来铲除政敌是持批评态度的。

东汉人立场迥异的这两种评价意见,影响深远。后世持肯定意见的史家,有刘宋时的范晔,他在《后汉书》本纪中论曰:“自中兴以后,逮于永元,虽颇有弛张,而俱存不扰,是以齐民岁增,辟土世广。偏师出塞,则漠北地空;都护西指,则通译四万。”但也表示了困惑:“岂其道远三代,术长前世?将服叛去来,自有数也?”④究竟是和帝治国之术比前世高明,抑或边疆民族归附与叛逆自有其规律?范晔也指出了和帝时期的“中官始盛”问题。

当代史家如翦伯赞、林剑呜、何兹全等亦未回避宦官登场始盛的问题,但更多着眼于整个国家治理和边疆战局,将和帝置于东汉安定发展的强盛期。如何兹全认为,东汉两百年,“和、安之际是一分界线”,“安帝开始,进入后期”。⑤

持否定意见的史家则关注戚宦政治问题,将和帝归入东汉后期。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论曰:“及和帝以降,贵戚擅权,嬖幸用事。”吕思勉将和帝划入“后汉衰乱”时期。范文澜认为,“章帝死后,东汉政治便进入黑暗时期”⑥。将和帝到灵帝阶段定为东汉后期。对同一个帝王,后世评价如此大相径庭的,在汉史研究上实属罕见。

鉴于史学界迄今对汉和帝及其时期均缺乏专题性深入研究,⑦故本文从考察汉和帝铲除外戚这一重大事变切入,分析和帝与戚宦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阐明和帝在东汉盛衰转折中的作用和地位。这不仅有利于重新认识东汉政治进程和人物,而且有助于深刻把握东汉历史走势,确认东汉盛世衰变的转折节点。

一 外戚势力渐盛与东汉前期政治

汉和帝刘肇为东汉章帝第四子,生于建初四年(79)。章和二年(88)汉章帝死,年仅十岁的太子刘肇即位,成为东汉第四代皇帝。此时距东汉开国已60余年,经过光武帝、明帝、章帝三代的励精图治,各方面都已经走上正常轨道,出现了盛世局面,但外戚势力也随之渐盛。

如所周知,外戚干政是中古专制政权体制下的固有现象。在实行宗法血缘政治的历史条件下,为了有效巩固皇权,君主必然会任用外戚,然而外戚常常借此机会控权干政,形成对皇权的威胁,然后君主便会抑制外戚。这样,皇权与外戚的矛盾便时常出现并长期存在。

还有一层明显的社会结构问题,便是东汉豪族世家的兴起。这一现象构成皇权与外戚关系背后的时代性背景。何兹全曾指出,“东汉政治舞台上有两种力量并存,一种力量,是集权的皇权,另一种力量是利在权力分散的世家豪族”,东汉前期“皇权是强大的,政治上的这两种势力基本上是平行发展而又相安无事。和帝以后,两者间的矛盾逐渐发展起来”。⑧《剑桥秦汉史》作者也很看重东汉前后期帝党、后党之间的矛盾关系。⑨

一般说来,王朝开国制度即所谓祖宗之法,对后嗣君主的政治发展都有重大约束力。光武帝取鉴意识很强,对西汉外戚干政篡权的教训格外警惕,采取了政治上严厉抑制、经济上妥协的恩威并施政策:

世祖悯伤前世权臣太盛,外戚预政,上浊明主,下危臣子,汉家中兴,惟宣帝取法,至于建武,朝无权臣,外戚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势位不及许、史、王氏之半。⑩

明帝对外戚限制更严:“遵奉建武之政,有加而无损”,后妃外家“无封侯豫朝政者”。(11)马皇后之兄马廖、马光终明帝之世官不过虎贲中郎和黄门侍郎。

但开国以来也存在一些导致外戚势力逐渐增长的政策因素。光武曾采取过一些格外信任并恩宠外戚的做法,一是封侯,如建武十三年(37),“其外戚恩泽封者四十五人”(12)。何焯论曰:“中兴之始,以外戚恩泽封者即有四十五人,所以复有窦、梁之横。”(13)二是授予九卿高官,并让其出任宫省亲近之职,如阴识守执金吾,“帝每巡郡国,识常留镇守京师,委以禁兵”(14)。阴皇后之弟阴兴拜卫尉,后领侍中,“受顾命于云台广室”。光武又“欲以代吴汉为大司马”(15),阴兴固辞乃罢。明帝严切限制外戚干政,但给予外戚大量赏赐,这使其有了交结群臣、发展势力的财力基础。

到章帝时,对外戚格外宽厚,比起前两朝走得更远。他即位之初便提升舅氏马廖、马防、马光的官职:“以廖为卫尉,防为中郎将,光为越骑校尉”。(16)建初四年(79)封他们为列侯。章帝又宠爱窦皇后,对其言听计从。自此窦氏外戚势力兴起,逐渐干预朝政。

章帝时发生过两起窦皇后迫害事件,干预两任太子的人选。先是窦皇后与其母沘阳公主阴谋陷害当时太子刘庆的母亲宋贵人,“外令兄弟求其纤过,内使御者侦伺得失”(17)。诬陷宋贵人“以菟为厌胜之术”,建初七年(82),“遂废太子庆而立皇太子肇”。窦皇后养子刘肇被立,宋贵人姊妹被迫饮药自杀。建初八年(83)窦皇后又诬陷刘肇的生母梁贵人一家,梁贵人忧愁而死,其家属被远徙到九真。

窦皇后铲除了后宫竞争对手,外戚遂得“独擅权场”。马太后一死,章帝又以妻党替舅党,马氏外戚受抑制,窦氏外戚趋盛:

建初二年,女弟立为皇后,拜宪为郎,稍迁侍中、虎贲中郎将;弟笃,为黄门侍郎。兄弟亲幸,并侍宫省,赏赐累积……(18)

虽然有不少大臣上书呼吁抑制窦宪势力,但章帝听之任之。综上可见,造就外戚政治的温床,导致外戚的逐渐坐大,光武和章帝难辞其咎。王夫之认为:“窦宪之横,章帝实使之然矣……托仁厚而溺于床第,终汉之世,颠越于妇家,以进奸雄而陨大命,帝恶能辞其咎哉!”(19)尖锐地揭示出章帝的失误及其应承担的责任,是为切中肯綮之论。

这个阶段外戚势力有所增长,但亦有控制。表现在被擢用的外戚人数不多,权力亦有限。一开始只是皇后兄窦宪、弟窦笃两人,“宪为侍中、虎贲中朗将,弟笃为黄门侍郎,并侍宫省,赏赐累积”(20),权力还是掌握于章帝手中。窦宪虽“恃宫掖声势,自王、主及阴、马诸家莫不畏惮”,但对章帝犹有畏惧。有个典型案例,便是窦宪以贱值夺取沁水公主园田,章帝知道后严厉斥责他“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耳!”窦宪大惧,“皇后为毁服深谢,良久乃得解,使以田还主”。(21)虽然窦宪势力已很盛,但还不敢明目张胆地与皇权作对,皇权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削弱。

章和二年(88)章帝病逝,十岁的太子刘肇即位,窦太后“佐德听政”,大肆培植窦氏势力。追溯窦氏外戚势力特别是窦宪势力扩张,可以分为几个时段来观察。

第一阶段,窦太后临朝,窦氏四兄弟便都得以进入宫省,“窦宪以侍中内干机密,出宣诰命;弟笃为虎贲中郎将,笃弟景、环并为中常侍,兄弟皆在亲要之地”(22)。此时,窦宪为拉拢群臣,至少在表面上表现出谦逊勤政的态度,“始遭大忧,公卿比奏,欲令典干国事,宪深执谦退,固辞盛位,恳恳勤勤,言之深至,天下闻之,莫不说喜”(23)。

紧接着,窦太后、窦宪便进行人事的调整。先是不动声色的安插不妨碍自己专权的官员,“以故太尉邓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录尚书事”(24),因邓彪“仁厚委随”,“在位,修身而已,不能有所匡正”,窦宪便能“其所施为,辄外令彪奏,内白太后,事无不从”。依东汉之制,录尚书事者为事实上的宰相,窦宪通过邓彪便能名正言顺地干预朝政。

窦宪又上书窦太后,令“性和退自守”的经学家桓荣子桓郁为帝师,“授经禁中”(25)。这也是一种政治姿态。清人何焯说:“宪盖知郁不为己患,故荐之授经禁中,非德举也。”(26)明人胡寅评曰:“欲擅者必谦降其势,故不自奏请,则人主以为远权推崇儒旧,则士论以为乐善,使天子亲信而不疑,然后其计得行,是舍其小而得其大者,屈于顷暂而伸于久远。”(27)

总之,在和帝即位之初,窦太后和窦宪控制了中枢权力,实际上褫夺了皇权,但由于和帝尚年幼,也由于窦宪示谦的姿态,皇权与窦氏外戚的矛盾还是潜在的。

窦太后和窦宪采取了排斥同姓诸侯王的举措。窦太后与窦宪控制了宫省之权后,便排斥同姓诸侯王势力,不容许分享。章和二年(88)三月,遣诸侯王就国。《后汉书·和帝纪》:“陈王羡、彭城王恭、乐成王党、下邳王衍、梁王畅始就国。”五位宗室王被遣回各自的封地,表面上是落实章帝遗策,但实际上是为外戚扫除专权障碍。

窦宪压制刘姓宗室,在为章帝发丧期间便杀戮异己,公然遣客刺杀刘畅。《后汉书·窦宪传》:“齐殇王子都乡侯畅来吊国忧,畅素行邪僻,与步兵校尉邓叠亲属数往来京师,因叠母元自通长乐宫,得幸太后,被诏召诣上东门。宪惧见幸,分宫省之权,遣客刺杀畅于屯卫之中,而归罪于畅弟利侯刚。乃使侍御史与青州刺史杂考刚等。”追查的结果,将窦宪暴露出来,“太后怒,闭宪于内宫”(28)。事发后窦太后如何为窦宪解脱,便影响到朝廷政治的走向。

二 征伐北匈奴的争议与战局连环影响

窦宪刺杀刘畅及其败露,成为征伐匈奴的导火索,这便进入了第二阶段。因为征伐事件与和帝铲除窦宪事件密切相关,所以有必要加以考察。

按照史家的记载,征伐匈奴的缘起与窦宪刺杀犯案密切相关。当窦太后竭力回护但苦于难觅解脱窦宪的理由时,适值南匈奴上书请伐北匈奴,窦宪获悉立即“自求”率军征讨,以求立功抵死罪。章和二年(88)冬十月乙亥,侍中窦宪被任命为车骑将军,率部并指挥南匈奴军队讨伐北匈奴。

客观地看,窦宪在谋杀案暴露后企图立功赎罪应属事出偶然。从深层次而论,则是两汉以来民族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北匈奴的侵扰,对中原社会的安宁和发展,带来莫大的威胁。早在汉明帝时耿秉就说:“中国虚费,边陲不宁,其患专在匈奴。”随着汉朝国力的增强,一场征伐北匈奴的军事行动拉开了帷幕,这也是农业民族对抗匈奴统治集团侵扰的主动选择。

窦宪提出的征伐动议,遇到很大的阻力。三公、九卿诣朝堂上书谏,以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功万里,非社稷之计。”书连上,窦太后一概不予回复。太尉宋由惧,遂不敢复署议,而诸卿稍自引止。唯司徒袁安、司空任隗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争,前后且十上,众皆为之危惧,安、隗正色自若。侍御史鲁恭上疏反对开边用兵,尚书令韩稜、骑都尉朱晖、议郎京兆乐恢、侍御史何敞皆上疏谏,太后不听。

为何朝臣几乎一致反对开边用兵呢?鲁恭上疏的主张,颇有代表性。反对派的理由,首先是基于儒家重文轻武的价值观念;其次,值君主权位交替阶段,为保持稳定,不宜过分用兵;第三,乘人之危用兵,有违武德;四是国力不足,不宜兴战事。

这场战争的必要性应该如何看?从后世的立场看,匈奴长期构成汉朝威胁,在具备彻底击垮的条件下,战争手段是最上乘的抉择。但从朝议可以看出,对于承平年代来说,这是一个两难问题。笔者认为,窦宪主战尽管有私心,但击垮北匈奴的战事,客观上顺应了中原民族保卫农业文明的历史需求,应给予积极评价。持反对立场的朝臣集团受到儒家和平主义取向的影响太深,而且从事态推测,可能也有不希望造就军事强人的深层忧虑,但史料没有显现直接的证据。

永元元年(89)六月,窦宪首次告捷。《后汉书·南匈奴列传》:“以秉为征西将军,与车骑将军窦宪率骑八千,与度辽兵及南单于众三万骑,出朔方击北虏,大破之。北单于奔走,首虏二十余万人。”各部于稽落山一战大败北匈奴,窦宪“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29),同年九月,窦宪提升为大将军。

永元二年(90)夏季,朝廷“遣副校尉阎磐讨北匈奴,取伊吾卢地”(30)。秋七月窦宪出屯凉州,九月“北匈奴遣使称臣”。是年冬季,窦宪“遣左谷蠡王师子出鸡鹿塞,击北匈奴于河云北,大破之”(31)。

次年,窦宪发动消灭北匈奴的金微山之战,“二月,大将军窦宪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围北单于于金微山,大破之,获其母阏氏”(32)。北匈奴遁逃中亚,“不知所在”(33)。

这场战争取胜的根本原因何在?匈奴史专家林幹认为,汉章帝后期以来“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所造成的局面,使北匈奴的社会危机充分暴露出来。这正好为汉朝北征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而北匈奴这次之所以不堪一击,主要原因也在于社会危机十分深刻”。(34)林干使用了“统一战争”来界定用兵性质。

战争胜利带来统一的新局面。东汉恢复了西域行政机构,永元三年(91)“十二月,复置西域都护、骑都尉、戊己校尉官”(35)。西域都护府自王莽改制以来已无法立足,光武帝时仍未能光复,从东汉开国至此已60余年,复置西域都护可视为中原政权控制西域的里程碑式事件。范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命窦宪、耿夔之徒,前后并进,皆用果谲,设奇数,异道同会,究掩其窟穴,蹑北追奔三千余里,遂破龙祠,焚罽幕,坑十角,梏阏氏,铭功封石,倡呼而还。单于震慑屏气,蒙氈遁走于乌孙之地,而漠北空矣。(36)

匈奴史家指出,“从公元前209年冒顿单于建立政权起算,匈奴在大漠南北活跃,至此整整三百年”,这次征讨的战果,使“匈奴奴隶制政权全部瓦解。从此匈奴退出了漠北地区”。(37)事态显示,窦宪具有较为成熟的用兵战略和指挥能力,当然他也深知此战对于自己赎罪、固权的意义。窦宪用兵对东汉解决边疆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范晔公正地赞扬了窦宪功绩,以为与卫青等相比,“列其功庸,兼茂于前多矣”,“后世莫称者,章末衅以降其实也”(38);但又表示了困惑:匈奴“将服叛去来,自有数也”(39)?怀疑边疆民族归附与叛逆是否自有其规律,而未必归功于窦宪征伐。这种怀疑今天看来是没有道理的。从人物评价角度看,有的学者将驱除北匈奴的功劳简单地记到了汉和帝账上,现在看来也是不公允的。当时决策者是窦太后和窦宪,汉和帝没有亲政,是政治傀儡,不应因批评窦宪专权而避谈其解决匈奴问题的贡献。

永元四年(92),北匈奴驱除后,朝廷上又发生了围绕关于拜单于的争议。此事缘起,是窦宪拟遣使拜北单于弟於除某鞬为北匈奴部单于。司徒袁安认为,在保持与南单于修好情况下,更立新降北匈奴,“失信于所养,建立于无功”,而且依惯例,“供给南单于费直岁一亿九十余万”,“今北庭弥远,其费过倍,是乃空尽天下,而非建策之要也”。(40)但窦宪强势通过,留下了后患。

历史进程是由多元利益主体从不同方向施加的合力所驱动的,对匈战争胜利带来的另一个不虞性结果,便是窦宪捞足了政治资本,威名大盛,赢得朝野的敬畏,其势力急剧膨胀,加速了朝廷内权力矛盾和较量的进程,催化了一系列连锁反应。

在初战告捷后,窦宪的势力随着战事的推进急剧膨胀。永元元年(89)六月,稽落山之战取胜,七月,和帝颁诏书表彰。九月,窦宪升任大将军。和帝慑于窦太后,先是对其加官晋爵,“诏使中郎将持节即五原拜宪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然后专门为其提高级别,“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置官署依太尉。宪威权震朝廷,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继而对大将军府中吏职相应提高待遇并增加编制,“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41),自此,前罪再也无人提起。窦宪辞却封侯,但从此以大将军身份典守兵权,权力大增,与皇权的矛盾日趋激化。

窦宪提拔家族成员,控制朝廷权力,“窦氏父子兄弟并居列位,充满朝廷。叔父霸为城门校尉,霸弟褒将作大匠,褒弟嘉少府,其为侍中、将、大夫、郎吏十余人”(42)。

窦宪一方面结党营私,拉拢控制朝内外的官员;另一方面排斥异己,谋害“拥君派”士大夫,对不附己者极尽打击之能事。这被史家胡寅总结为“奏免三公,刺杀宗侯,仗钺出征,诛两仆射,逐一尚书”(43)。

“奏免三公”。早在汉章帝时,窦宪曾奏免太尉郑弘,将其陷害,遂致病死。

“刺杀宗侯”。汉章帝去世后随即谋害齐殇王子都乡侯刘畅。

“诛两仆射”。对匈奴作战期间,窦宪打击迫害两任尚书仆射郅寿、乐恢。两人均因上书指斥窦氏而获罪,被逼自杀。

“逐一尚书”。尚书何敞多次指斥窦宪势力,窦宪将其逐出京师。

即便是身边的幕僚,劝谏者也遭到贬斥。主簿崔骃数谏窦宪抑权,“宪不能容,稍疏之,因察骃高第,出为长岑长。骃自以远去,遂不之官而归,卒于家”(44)。

还有对谒者韩纡家族的报复:“永平时,谒者韩纡尝考劾父勋狱,宪遂令客斩纡子,以首祭勋冢。”(45)曾随同窦宪出征匈奴的军司马梁讽,因“坐失宪意,髡输武威,武威太守承旨杀之”(46)。

窦宪在无情打击异己的同时,组建了亲信班底:“以耿夔、任尚等为爪牙,邓叠、郭璜为心腹,班固、傅毅之徒典文章,刺史、守令多出其门,赋敛吏民,共为赂遗。”(47)窦宪掌控了朝廷任命地方官的人事权,“宪、景等日益横,尽树其亲党宾客于名都大郡”(48)。据永元四年(92)司徒丁鸿举奏:“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两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背王室,向私门,此乃上威损,下权盛也。”(49)朝廷内外许多政客如司隶校尉郑据、河南尹蔡嵩(50),尚书张林、洛阳令杨光(51)、洛阳令李阜(52)等,都卖身投靠或一味攀附。河南尹王调、汉阳太守朱敞、南阳太守满殷、高丹等皆其宾客出身。(53)汉阳郡太守马棱、故蜀郡太守廉范也是其亲信。(54)军队中也有一批“窦党”,如征西将军、副车骑将军耿秉等。(55)

窦氏势力的专权,导致其家族的腐败和扰民,甚至影响到边防用兵。“窦宪纳妻,天下郡国皆有礼庆。”(56)窦宪已俨然凌驾于皇帝之上。执金吾窦景“奴客缇骑强夺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商贾闭塞,如避寇雠”(57)。《后汉书·袁安传》:“景又擅使乘驿施檄缘边诸郡,发突骑及善骑射有才力者”,令上谷等“三郡各遣吏将送诣景第”。窦太后又厚待亲族,大肆为外祖伯父中山简王发丧,扰民尤甚。(58)可见窦氏豪族集团凭靠专权为非作歹,压榨百姓,已越过了汉家民本政治传统的底线,这也是范晔等后世史家极力贬低外戚势力的道德原因之一。

在此期间,还发生了一件议礼仪之事。永元三年(91)十月,和帝行幸长安,祭祀前汉列祖,窦宪亦前往。官员商议迎接窦宪礼仪时,竟然“议欲拜之,伏称万岁”(59),被尚书韩棱奏止。窦氏肆无忌惮地挑战君主权威,无疑加剧了汉和帝的清除决心。皇权与窦氏势力的矛盾逐渐发展到白热化的程度。

三 铲除窦氏事件的性质及其条件分析

和帝谋划铲除窦宪,面临极大的困难。早在章帝时朝臣郑弘打击窦氏外戚,被收监不得善终。至当朝,窦宪兵权在握,党羽耳目已布满朝廷内外,要想不惊动其党羽,确保计谋的私密性,是很难做到的。

从中外朝制度看,东汉初年实行的尚书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和帝与内外臣僚的接触。史载,“及光武亲总吏职,天下事皆上尚书,与人主参决,乃下三府”(60)。因此,君主与三公等外朝官“莫由亲接”,逐渐疏远。窦太后临朝,又以明哲保身的邓彪为太傅,并录尚书事。《后汉书·宦者列传》:“和帝即祚幼弱,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内外臣僚,莫由亲接,所与居者,唯阉宦而已。故郑众得专谋禁中,终除大憝。”王夫之曾分析道:

(光武)崇三公之位而削其权,大臣不相亲也;授尚书以政,而卑其秩,近臣不自固也。故窦宪缘之制和帝,不得与内外臣僚相亲,而唯与阉宦居。非宪能创锢蔽之法以钳天子与大臣也,其家法有旧矣。(61)后世论史者每每批评和帝不与三公谋划,这些批评者缺乏对后汉制度的深切了解,识见犹逊于王夫之。(62)

再看刘姓宗室。东汉诸王经光武、明帝严厉的打击后,终日纵情于犬马声色,不敢过问政事。诸王大多被遣回封国,新封的诸王虽在京师,但年龄尚幼小。诸侯王群体发挥不了拱卫王室的作用,所以和帝很难得到来自诸侯王的援手。

从宫城宿卫军体制看,宫中管理近卫军的主要官职大多被窦氏势力占据,如窦宪叔父窦霸为城门校尉,“掌洛阳城门十二所”(63);窦宪党羽邓磊为步兵校尉,女婿郭举为射声校尉,都“掌宿卫兵”(64),东汉统辖近卫军的五个校尉中,有三个岗位被窦宪亲信占据,和帝要想调动近卫军也要颇费一番周折。

当然,有利于和帝谋诛计划的因素也是存在的。当时朝臣的政治立场分野很明显,在追随窦宪的“拥窦派”之外,从明、章帝两朝留下了不少忠君大臣,可称之为“拥君派”。他们不畏强御,敢于批评窦宪兄弟弄权跋扈,多次向窦太后与和帝进谏。朝臣中有司徒袁安、司空任隗(65)、太常丁鸿、侍御史鲁恭、尚书令韩棱、尚书仆射郅寿、乐恢、尚书何敞、尚书陈宠、司徒掾周荣等;地方官员如司隶校尉宋意(66)、冀州刺史应顺(67)、张掖太守李恂(68)等。这些人士通过奏疏、议政对窦宪及其亲信展开强烈抨击,如尚书仆射郅寿朝会时讥刺窦宪专权,“厉音正色,辞旨甚切”(69),司徒丁鸿呼吁“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权门,倾覆谄谀,以求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诛”(70),形成一种抑制外戚的舆论声势。

值得注意的是,朝臣在整个事变中并非是无足轻重的。据应劭所记,汉末彭城相袁元服的曾祖袁安为司徒,对和帝曾有过重要的帮助:

忠蹙匪躬,尽诚事国,启发和帝,诛讨窦氏。中兴以来,最为名宰。(71)

查《后汉书·袁安传》,知其在事发之前数月已去世,如何“启发”呢?本传载,“安以天子幼弱,外戚擅权,每朝会进见,及与公卿言国家事,未尝不噫呜流涕。自天子及大臣皆恃赖之。四年春,薨,朝廷痛惜焉”。可知袁安忠诚于皇权,敢于揭露朝廷问题,激愤抨击外戚乱政,应是其“启发和帝”的方式。假定范晔所述不误的话,惮于外戚窦宪“专总权威”,少年和帝与“内外臣僚,莫由亲接”,三公之臣参与程度大概也就停留在这个层次。

和帝利用手中权力,提拔反对窦宪专权的拥君派大臣。史载,“及窦宪为大将军征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国无不遣吏子弟奉献遗者,而(陈)宠与中山相汝南张郴、东平相应顺守正不阿。后和帝闻之,擢宠为大司农,郴太仆,顺左冯翊”(72)。另有司徒丁鸿则担任更直接的重任,“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这是直接指挥近卫军的职务。

拥君派还尽力抑制窦氏势力。司徒袁安、司空任隗举奏那些依附窦宪、赋敛吏民的二千石地方官,“又它所连及,贬秩免官四十余人”(73)。其中,敢于抨击外戚弄权的尚书令韩棱引人注意。尚书令韩棱与仆射郅寿、尚书陈宠,同时俱以才能称。早在汉章帝治丧期间,主持调查刘畅被杀案件,排除窦太后干扰,顶住压力办案,最终挖出真凶窦宪。兵事初起时,他又鲜明反对出兵北匈奴:“宪惶恐,白太后求出击北匈奴以赎罪。棱复上疏谏,太后不从。”他还敢于举奏来清除窦宪党羽,永元三年(91)“尚书左丞王龙私奏记,上牛酒于宪”,韩棱举奏王龙行贿,王龙被“论为城旦”。同年,韩棱制止群臣谀称万岁的动议,“议者皆惭而止”。从调查刘畅案件到弹劾王龙,再到奏止群臣谀称,这一系列反击值得玩味。作为尚书台主官,韩棱能够摆脱以“录尚书事”身份统管尚书台的亲窦派邓彪,如愿以偿,说明朝廷正气尚在,外戚尚不敢冒天下大不韪将事情做绝,舆论环境还是有利于抑制外戚势力的。明人王志坚对此有所察觉,认为“盖当时风俗犹朴,大权犹未旁落也”(74)。

正是迫于舆论的声势,窦太后于永元四年(92)罢免了“篡取罪人”、“妻略妇女”、“擅发边兵”的执金吾窦景。(75)执金吾“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及主兵器”(76),窦氏失掉这一重要官职,降低了和帝调动宫中宿卫军的难度。

需要指出的是,窦宪一直在关注北匈奴问题,数年率兵在外,很大一部分精力被匈奴战争所牵制。同时,汉和帝的年龄因素也起到麻痹政敌的作用,窦宪对少年皇帝的轻视心态,在客观上有利于和帝的策划和反击。

四 和帝发难:权力角逐的最终摊牌

从事态逻辑上推测,和帝对外戚势力危害的认识,应该是随着形势的发展逐渐明晰的。章和二年(88)即位到永元三年(91)初,这期间和帝可能还未萌生铲除窦党意图,但应已意识到皇权面临的危机。永元三年二月窦宪灭北匈奴,势力鼎盛,十月窦宪朝见和帝时,朝臣竟然“议欲拜之,伏称万岁”。推测此时的和帝应已有铲除的意图,遂着手寻找帮助者。

汉和帝首先寻找的助手是清河王刘庆。永元四年(92),和帝借讲经的机会,征调比自己长一岁的清河王刘庆“入省宿止”(77),方便与其谋划,此为计划的第一步。但要策划铲除行动,在朝臣较为疏远的情况下,和帝必然要依靠宦官的参与,中常侍郑众“独一心王室,不事豪党,帝亲信焉”,最终选择了郑众,开始秘密谋划除掉窦宪及其势力。

永元四年(92)初,和帝赏赐军功,策封窦宪党羽、尚在武威屯卫的邓叠为穰侯,显示出屈服于外戚势力的姿态。

三月,司徒袁安死,和帝委任拥君派大臣、时任太常的丁鸿为司徒。

不久,事态急剧升级。据史载,窦宪党羽邓磊的母亲元及窦宪女婿郭举图谋杀害和帝。《后汉书·窦宪传》:

四年,封邓叠为穰侯。叠与其弟步兵校尉磊及母元,又宪女婿射声校尉郭举,举父长乐少府璜,皆相交结。元、举并出入禁中,举得幸太后,遂共图为杀害。帝阴知其谋,乃与近幸中常侍郑众定议诛之,以宪在外,虑其惧祸为乱,忍而未发。(78)另据《后汉书·张酺传》记载:

及窦氏败,酺乃上疏曰:“……方宪等宠贵,群臣阿附唯恐不及,皆言宪受顾命之托,怀伊、吕之忠,至乃复比邓夫人于文母。

李贤注:“邓夫人即穰侯邓叠母元也。元出入宫掖,共窦宪女婿郭举父子同谋杀害,与窦氏同诛,语见宪传,故张酺论宪兼及其党。”(79)

和帝“阴知其谋”,这应是刺激其决断并导致事变的直接导火索。和帝加紧了策划的步伐,主动借鉴西汉历史经验,辗转借阅《外戚传》并了解前朝故事:“帝将诛窦氏,欲得《外戚传》,惧左右不敢使,乃令庆私从千乘王求,夜独内之;又令庆传语中常侍郑众求索故事。”(80)故事乃指西汉铲除外戚的前朝案例。

和帝与郑众之间其实远不止于“传语”沟通的方式,据《后汉纪·孝和皇帝纪》:“因与中官郑众密谋之,众劝上亟行其诛。上曰:'宪在外,恐变生,不可。’”可知郑众事实上是与和帝当面密谋的。考虑到窦宪在京师外领兵,和帝惧其拥兵叛乱,暂时没有采取镇压行动。(81)值得注意的是,郑众还有一个关键的举措,同上书载,“众白太后,帝当谨护玺绶”。汉制,天子有六玺,其中“皇帝信玺”用于发兵。郑众建议应具有深意,这为后来事变时调遣近卫军做了重要的准备。

四月,《后汉书·和帝纪》:“大将军窦宪还至京师。”《后汉书·窦宪传》:“宪及邓叠班师还京师”,和帝“诏使大鸿胪持节郊迎,赐军吏各有差”(82),以此麻痹对方。

六月,司徒丁鸿借戊戌(初一)日食上书,揭露群臣攀附窦宪的情形。“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83),呼吁强固王权。

“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84)据此,可知时间应在六月十五日前后。这是和帝在人事方面为调动近卫军、用武力解决外戚势力的关键部署。(85)

六月庚申日(二十三日)(86),和帝亲自到北宫,“庚申,执金吾、五校尉兵屯卫南北宫,闭城门”(87),分头逮捕主要党羽郭璜、郭举、邓叠、邓磊,下狱处死,又派谒者仆射收缴窦宪的大将军印绶,“更封为冠军侯,宪及笃、景、环皆遣就国”(88)。和帝出于对窦太后的顾忌,没有直接处死窦氏兄弟,而是“为选严能相督察之,宪、笃、景到国,皆迫令自杀,宗族、宾客以宪为官者,皆免归本郡”。(89)

窦宪这位曾经决战西北、驱逐匈奴的军事强权人物,最后却栽倒在一位年仅十四岁的少年皇帝手中。和帝发动了一场极为罕见的成功政变。

和帝能够成功诛除政敌的原因,除了前面提到的一些有利条件外,其主观努力和谋划起到重要作用。用人得当、组织严密、措施谨慎是重要原因。和帝选择刘庆,刘庆比和帝年长一岁,不易引起怀疑。刘庆受过窦太后的迫害,与和帝过从亲密;选择郑众是因其“谨敏有心几,不事豪党”。指挥近卫军的丁鸿系拥君派,其他如执金吾、五校尉部属也应该是可以信赖的。(90)整个计划十分严密,起事后在京城内先分头逮捕主要对手,避免了京师动乱。

前人对此给予了很高评价。宋人胡寅认为,和帝“幼冲威断”,魄力实过于章帝。此事可与汉昭帝诛除上官桀相提并论,可谓“远继孝昭之烈”。(91)明人范光宙亦看重和帝“贵察而断”的品格,亦将其与汉昭帝相比,以为“夫帝固冲主也,而即位之初遽能去奸而进贤,夫睿谋雄断岂下孝昭哉!”并为其依托宦官的问题辩护,“或议帝诛宪而谋及郑众,以梯十常侍之祸。噫,冲主而责其不逆观于未然,亦苛论矣哉”(92)。

和帝在铲除窦宪、窦笃、窦景之后,又致力于肃清窦氏势力的依附分子。“窦氏宗族、宾客以宪为官者,皆免归故郡”,“凡交通者,皆坐免官”。太尉宋由依附窦宪而被免,自杀。太傅邓彪也以老病上还枢机职。

除掉窦氏势力,肃清窦党,使濒危的皇权重新加强,稳定了东汉政权,这是汉和帝对东汉发展作出的贡献。事变始末充分体现了和帝的善谋、机智和明断。自此,汉和帝开始亲政。

但在肃清窦氏势力过程中,和帝打击政敌党羽的范围过宽,手段过严。《后汉书·韩棱传》载“及窦氏败,棱典案其事,深竟党与,数月不休沐。帝以为忧国忘家,赐布三百匹”。又如多次上谏而被窦宪出为济南太傅的何敞,“及窦氏败,有司奏敞子与夏阳侯环厚善,坐免官”(93)。再如被洛阳令下狱最后死于狱中的史学家班固。王夫之曾批评过和帝深治窦党的做法:“朋党之兴,其始于窦宪之诛乎……尽举其(窦宪)宗族宾客名之以党,收捕考治之,党之名立,而党祸遂延之于后世。”(94)这些都似乎重蹈了明帝兴楚王之狱的故辙。到了汉末,朝廷再度罗织党人的罪名,无情镇压清流士大夫。

五 汉政之转折:和帝治国及其与戚宦政治的关系

今天,当人们超越了传统正统观的狭隘眼界来看待这场事变,就应该以汉和帝亲政后的施政效果,来判断这场权力角逐的是非曲直。换言之,汉和帝掌权后的社会治理如何,其治国政策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趋势,这应是评价的最终着眼点。

我们知道,汉和帝时恰值历史时期的气候变动阶段,导致了东汉中期自然灾害频发,小农经济遭受到很大的破坏;国家又刚经历过征伐北匈奴战争和窦氏外戚的贪腐政治,财政耗费巨大,农业生产也受到很大影响。面对这些不利因素,汉和帝沿用章帝以来的宽厚政治,推动了小农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这里引用几个关键数据。到和帝末年的元兴元年(105),国家控制下的户口数达9237112户,人口数53256229,接近西汉的最高峰值;垦田数732170顷,达到东汉的最高峰值。(95)这几组数字,反映出东汉经济在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仍有可观的发展。

东汉综合国力在和帝时臻于极盛。具体表现有两点,首先是国家赢得统一局面和对外交往扩大。窦宪于永元三年(91)击溃北匈奴,和帝又平定了南匈奴的叛乱;辽东有辽东太守耿夔镇守;西域有班超经营,西域五十国全部归附。永元九年(97)班超又派遣甘英出使大秦,远抵波斯湾,扩展了对外交流。其次,国家文化繁盛,科技进步。和帝时宦官蔡伦改进了造纸术,又在朝廷帮助下得以推广,对中外文化发展贡献甚大;在儒家经学文化鼎盛的氛围下,许慎完成语言巨著《说文解字》。凡此可见和帝时期朝野欣欣向荣的景象。范晔论曰:“自中兴以后,逮于永元,虽颇有弛张,而俱存不扰,是以齐民岁增,辟土世广。偏师出塞,则漠北地空;都护西指,则通译四万。”(96)翦伯赞论曰:“东汉的政权到汉和帝时便发展到全盛时期的顶点。当此之时,帝国的光辉,正如日中天,照射瀛寰……当时助长了国内外诸种族之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的交流,从而使中国历史再前进一步。”(97)汉和帝重振皇权,使东汉持续了盛世。其治国举措,表明他不愧为有为之君。再看以下三则传统史家的评论:

《东观汉记·穆宗孝和皇帝》:“朝无宠族,政如砥矢。外忧庶绩,内勤经艺。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德教在宽,仁恕并洽,是以黎元宁康,万国协和。”

《东观汉记·穆宗孝和皇帝·序》:“穆宗之嗣世,正身履道,以奉大业。宾礼耆艾,动式旧典。宫无嫔嫱郑卫之,囿无槊乐游畋之豫。躬履至德,虚静自损。是以屡获丰年,远近承风云尔。”(98)

司马彪《续汉书·汉和帝纪》:“孝和年十四,能折外戚骄横之权,即昭帝毙上官之类矣。朝政遂一,民安职业,勤恤本务,苑囿希幸,远夷稽服,西域开泰,郡国言符瑞八十余品,咸惧虚妄,抑而不宣云尔。”(99)

《东观汉记》言“朝无宠族”,不尽切合史实,《东观汉记·序》也有溢美之嫌。但总的看来,所论大体近乎事实。可见和帝继承了光武明章之治,“德教在宽,仁恕并洽”(100),宽和的养民政策使小农经济得以发展,东汉继续维系了强盛局面。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将汉和帝视为有为皇帝,肯定其镇压窦宪外戚势力的政变。那种武断地将和帝视为衰世君主,将和帝时期划归东汉衰落时期的意见不符合历史真实,也是有失公允的。

当然,历史现象是复杂的,和帝政治也存在受到后人诟病的两大失误。

首先,和帝开启了后来宦官专政的趋势。当初值窦氏专权,和帝身陷重围,面临失位被弑之虞时,和帝依靠宦官郑众策划是无可厚非的,如王夫之所说:“微郑众,帝其危矣。”(101)在除掉窦氏后,和帝不仅亲近宦官有加,而且提升郑众为大长秋,使得宦官得与政事:

《续汉书·五行志四》:“是时和帝与中常侍郑众谋夺窦氏权,德之,因任用之,及幸常侍蔡伦,二人始并用权。”

《后汉书·周章传》:“……是时中常侍郑众,蔡伦等皆秉势豫政。”

“始并用权”与“秉势豫政”等说法,反映为宦官参与朝政打开方便之门。

被非议的还有和帝封郑众为“鄛乡侯”,“食邑千五百户”(102),宦官封侯亦开了一个恶例,后世因之,遂使宦官势力一发不可收拾。

如追溯宦官势力被器重的起点,那要从明、章帝时说起。《后汉书·儒林列传》:“(明帝)经传有疑,辄遣小黄门就(高诩)舍即问。”《后汉书·曹褒传》:“(章帝)章和二年,令小黄门持班固所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褒。”小黄门等宦官权力渐增,实际上超过了《续汉书·百官志》中所说的职掌。(103)

除重用郑众、蔡伦外,和帝经常派遣宦官代表他看望高官。《后汉书·张酺传》载,永元五年(93),和帝任张酺为太尉,张酺以疾病为由上书推辞,“帝不许,使中黄门问病,加以珍馐,赐钱三十万”。宦官代表皇帝对朝官进行指责和训导。如张酺子张蕃当时“以郎侍讲”,“帝因令小黄门蕃”。宦官可代表皇帝受理朝臣的奏疏。《后汉书·张奋传》载,张奋因连年旱灾上疏,疏中言“愿对中常侍疏奏”。

对于敢于批评任用宦官的官员,和帝竟将其问罪免职。《后汉书·李法传》载,李法永元九年(97)为侍中、光禄大夫,“岁余,上疏以为……宦官权盛,椒房宠盛”,“坐失旨,下有司,免为庶人。”李法的遭遇反映出和帝对宦官的倚重和心理亲近感。

史家认为,和帝“拒一虎而进一狼”(104),“开宦官用权之渐,生十常侍亡汉之阶”(105),重用宦官是严重失误。虽然宦官不一定都是腐朽黑恶势力,但是由于他们靠近皇帝,接近权力中枢,他们的强大常常反映皇权的衰弱,而在封建专制时代,皇权的衰弱常常代表着这个王朝的衰落趋势。虽然汉和帝尚能控制宦官,在其掌政期间没有出现宦官为害的情况,但积之既久,后来终成大患。对和帝的不当做法,朝臣中仅有李法出面异议,不复见到当年袁安、丁鸿等群臣犯颜强谏的情势了。

其次,汉和帝也没有成为外戚政治的终结者。铲除窦宪之后,他反而扶持了东汉历史上最为强势、危害也最烈的梁氏集团,导致外戚强权政治愈演愈烈。

永元九年(97),窦太后死,和帝始知身世,于是大封梁氏外戚,“追封谥皇太后父竦为褒亲愍侯,遣使迎其丧,葬于恭怀皇后陵旁。征还竦妻子;封子棠为乐平侯,棠弟雍为乘氏侯,雍弟翟为单父侯,位皆特进,赏赐以巨万计,宠遇光于当世,梁氏自此盛矣”(106)。和帝本来是从窦氏外戚手中夺回的皇权,却又大封梁氏外戚,可见他并未真正汲取外戚干政的惨痛教训。梁氏虽在和帝之世没有为患,但势力逐渐增长,致使出现东汉历史上罕见的梁冀之祸。

其三,由于和帝没有立太子,生前没有安排好继承人,直接导致死后邓皇后称制控权:

长子平原王有疾,而诸皇子夭没,前后十数,后生者辄隐秘养于人间。殇帝生始百日,后乃迎立之。尊后为皇太后,太后临朝。(107)

和帝于永元十七年(105)去世。邓皇后以太后身份临朝专政,邓后以女主临政,“委用刑人,寄之国命”,宦者“手握王爵,口含天宪”。(108)邓后又大力提携邓氏家族。外戚与宦官出现暂时性妥协,两种势力均已壮大而形成气候。邓太后专政的权力远盛于和帝初年的窦太后,宦官势力也比和帝时强大,朝政走向衰落,是为汉和帝死后王朝的基本趋势。从此东汉史便陷入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的中衰阶段,再也没有重现前期的兴盛气象。

综上,汉和帝成功铲除外戚势力,改写了东汉的历史,实现了皇权的再度振作,延续了光武明章时代的盛世态势,故应将其定位为东汉有为君主。但我们也要正视和帝政治中酝酿着东汉由盛趋衰的转折因素,恰如前人所论,他同时也是“东汉祸基之主”(109),对东汉政治的衰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是和帝政治的两面性。

【注释】

①《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李贤注,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65页。今按,《史记正义·谥法解》所录谥号中无“和”字,李贤所据《谥法》今亡佚。

②《东观汉记》卷二《穆宗孝和皇帝》,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电子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

③[晋]袁山松:《后汉书·祭祀志》,载汪文台辑《七家后汉书》,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76页。又见《续汉书·祭祀志下》注。

④《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95页。

⑤翦伯赞:“东汉的政权,到和帝时便发展到全盛时代的顶点”,见氏著《秦汉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446页。持类似看法的有林剑鸣《秦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05页)、王云度《东汉史分期刍议》(《南都学坛》1991年第1期)。

⑥吕思勉:《秦汉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范文澜《中国通史》第2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182页。孟祥才也认为东汉“从和帝开始即步入它的衰败期”,氏著《秦汉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437页。

⑦历年发表的东汉史论文中,尚未见专题研讨汉和帝的成果,可知史学界对汉和帝及其时期的研究尚欠深入。

⑧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第406页。

⑨[英]崔瑞德、鲁唯一等编:《剑桥秦汉史》,杨品泉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3章第4节“后汉”。

⑩《东观汉记》卷二《显宗孝明皇帝》。

(11)《东观汉记》卷二《显宗孝明皇帝》。

(12)《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第62页。

(13)[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二,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电子版,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

(14)《后汉书》卷三二《阴识传》,第1130页。

(15)《后汉书》卷三二《阴识传》,第1131页。

(16)《资治通鉴》卷四五,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1470页。

(17)《后汉书》卷五五《章帝八王列传》,第1799页。

(18)《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2页。

(19)[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七《后汉章帝》,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20)《资治通鉴》卷四六,第1492页。

(21)《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2页。

(22)《资治通鉴》卷四七,第1513页。

(23)《资治通鉴》卷四七,永元元年尚书何敞上书,第1523页。

(24)《资治通鉴》卷四七,第1514页。

(25)《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3页。

(26)[清]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二一。

(27)[宋]胡寅:《读史管见》卷一,《续修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81册。

(28)内宫指南宫。王先谦注:“谓太后闭之南宫,欲诛之日也。”《后汉书集解》卷一三《窦融传》。

(29)《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第168页。

(30)《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第170页。

(31)《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第171页。

(32)《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第171—172页。

(33)《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8页。

(34)林幹:《匈奴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7页。

(35)《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第173页。

(36)《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列传》,第2967页。

(37)林幹:《匈奴史》,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8页。

(38)《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20—821页。

(39)《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

(40)《后汉书》卷四五《袁安传》,第1521页。

(41)《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8页。

(42)《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9页。

(43)[宋]胡寅:《读史管见》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281册。

(44)《后汉书》卷五二《崔骃传》,第1722页。

(45)《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3页。

(46)《后汉书》卷四七《梁慬传》,第1591页。

(47)《资治通鉴》卷四七,第1527页。

(48)《后汉书》卷四五《袁安传》,第1520页。

(49)《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第1266页。

(50)《后汉书》卷四五《袁安传》,第1520页,见李贤注文。

(51)《后汉书》卷三三《郑弘传》。第1156页。

(52)《后汉书》卷三三《乐恢传》,第1478页。

(53)《后汉书》卷四五《袁安传》注引袁山松《后汉书》,第1520页。

(54)《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窦宪西屯武威,(马)棱多奉军费,侵赋百姓。”第862页。同书卷三一《廉范传》:“然(廉范)依倚大将军窦宪,以此为讥。”第1104页。

(55)《后汉书》卷一九《耿弇传》,第718页。

(56)《后汉书》卷三七《方术列传》第2718页。

(57)《资治通鉴》卷四七《汉纪》四○,第1522页。

(58)《后汉书》卷四二《光武十王传》。窦宪的外祖父为东海王刘强,中山简王刘焉系刘强的同胞兄弟。故窦氏家族为简王大肆发丧:“加赙钱一亿。诏济南、东海二王皆会。大为修頉茔,开神道,平夷吏人頉墓以千数,作者万余人。发常山、钜鹿、涿郡柏黄肠杂木,三郡不能备,复调余州郡工徒及送致者数千人。凡征发摇动六州十八郡,制度余国莫及。”见第1450页。

(59)《后汉书》卷四五《韩棱传》,第1535页。

(60)李林甫等撰:《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条,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

(61)《读通鉴论》卷七《和帝》。

(62)如明代杨一奇以为,“帝年方十四,乃能选用秘臣,勒兵收捕……惜时袁安、任隗居三公,而帝不与谋,令众得以成功,开宦官用权之门,启十常侍亡汉之祸,君子所以悲之也”。《史谈补》卷三,《四库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2004年。

(63)《续汉书》志二七《百官志四》,第3610页。

(64)《续汉书》志二七《百官志四》,第3612页。另外,史料中关于窦党控制军事要职的记载有较大出入,邓叠也可能担任过卫尉一职。参见《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第173页。

(65)《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载,司空任隗“独与司徒袁安同心毕力,持重处正,鲠言直议,无所回隐”,第754页。

(66)《后汉书》卷四一《宋均传》:“(宋)意随违举奏,无所回避,由是与窦氏有隙”,第1416页。

(67)《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载冀州刺史应顺事迹,“时窦宪出屯河西,刺史、二千石皆遣子弟奉赂遗宪,宪败后成被绳黜,顺独不在其中,由是显名”,第1607页。

(68)《后汉书》卷五一《李恂传》。

(69)《后汉书》卷二九《郅寿传》,第1033页。

(70)《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第1267页。

(71)应劭:《风俗通义》,吴树平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5页。

(72)《后汉书》卷四六《陈宠传》,第1554页。

(73)《后汉书》卷四五《袁安传》,第1520页。

(74)[明]王志坚:《读史商语》卷一,《四库存目丛书》,济南,齐鲁书社,2004年。

(75)《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9页。

(76)《续汉书》志二七《百官志四》,第3605页。

(77)《后汉书》卷五五《章帝八王传·清河孝王庆》,第1800页。

(78)关于郭举密谋败露的时间问题,史料记载有矛盾。《续汉书·天文志中》:“郭举为侍中、射声校尉,与卫尉邓叠母元俱出入宫中,谋为不轨。至四年六月丙(寅)[辰]发觉。”据《后汉书·窦宪传》云:“帝阴知其谋,乃与近幸中常侍郑众定议诛之,以宪在外,虑其惧祸为乱,忍而未发。”《后汉书·和帝纪》云:“夏四月丙辰,大将军窦宪还至京师。”可知谋害计划被和帝获悉,当在四月丙辰之前。《续汉书·天文志中》所记比这个时间点晚了两个月,不合情理,六月应为四月之误。

(79)李慈铭曾对窦宪和郭举的罪名提出怀疑,他针对《后汉书·孝和帝纪》“窦宪潜图弑逆”的记载,提出:“窦宪无逆谋,《马光传》注引《东观汉记》可证。《后汉书·窦宪传》亦仅云举等共图为杀害,未知所图者为何人,盖亦当时文致之词也。”(见氏著《后汉书札记》,载《越缦堂读书札记全编》,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但不论其是否参与谋弑,和帝除掉他都要借助这个罪名。李慈铭疑郭举等“图为杀害”也是罗织罪名,但联系梁冀的作为来看,在缺乏有力旁证的情况下,其谋弑和帝的可能性尚无法否认。

(80)见《后汉书》卷五五《章帝八王传》,第1801页。李贤注故事云:“谓文帝诛薄昭,武帝诛窦婴故事。”

(81)《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永元二年,大将军窦宪将兵镇武威。”《后汉书》卷四五《袁安传》:“时窦宪复出屯武威。明年,北单于为耿夔所破,遁走乌孙,塞北地空,余部不知所属。”可知窦宪出屯武威郡。

(82)《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19页。

(83)《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第1265页。

(84)《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第1267页。

(85)此时实际的太尉为窦宪党羽宋由,故和帝任命丁鸿为代理太尉,行使军权。袁宏《后汉纪·孝和皇帝上》提到此时太尉为任隗,误。

(86)关于事态日程,《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夏四月丙辰,大将军窦宪还至京师。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国十三地震。窦宪潜图弑逆。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续汉书·五行志四》:“和帝永元四年六月丙辰(十九日)地震。《春秋汉含孳》曰:女主盛,臣制命,则地动坼,畔震起,山崩沦。”是时,窦太后摄政,兄窦宪专权,将以是受祸也。后五日(二十三日),诏收宪印绶,兄弟就国,逼迫皆自杀。据李贤注云:“案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是二十三日。”《续汉书·五行志六》:“和帝永元……四年六月戊戌朔(初一),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日行近轩辕,在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可知和帝发难的日期有两说:一是丙辰日(十九日),一是庚申日(二十三日)。比较起来,《后汉书·孝和帝纪》与《五行志四》一致,庚申日(二十三日)是可信的,《五行志六》所记有误。

(87)据《续汉书》志二七《百官志四》,北军五校尉为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此时步兵校尉为邓磊,射声校尉为郭举,都是要抓捕的窦党骨干,和帝任用的可能是其副职,诛除窦宪后才升为校尉,或是临时行校尉之职权,故史书仍记载为“五校尉”。

(88)《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20页。

(89)《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第820页。另据《后汉书》卷三三《周章传》记载:“时大将军窦宪免,封冠军侯就国。章从太守行春到冠军,太守犹欲谒之。章进谏曰:'今日公行春,岂可越仪私交。且宪椒房之亲,势倾王室,而退就藩国,祸福难量。明府剖符大臣,千里重任,举止进退,其可轻乎?’太守不听,遂便升车。章前拔佩刀绝马鞅,于是乃止。及宪被诛,公卿以下多以交关得罪,太守幸免。”据此可知,窦宪回归封邑到被迫令自杀,中间有一段短暂时间。

(90)有学者认为,汉和帝是借助于中常侍郑众所掌握的部分禁军武力铲除外戚势力的。见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4卷,第412页。今按,《后汉书·宦者列传》所记,郑众“永平中,初给事太子家。肃宗即位,拜小黄门,迁中常侍。和帝初,加位钩盾令”。考中常侍之职,没有执掌禁军的职能。《续汉书·百官志》:“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给事。”东汉中常侍有具体职掌,本无员数,明帝时定为四人。章帝、和帝时,郑众、蔡伦都从小黄门迁为中常侍。此后员数也从四人增加到十人,东汉末增加到十二人。郑众当时又加官钩盾令,《续汉书·百官志三》:“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圃游观之处。”可知钩盾令为汉少府属官,由宦者任。掌管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汉书·百官公卿表》谓所属有五丞二尉,不言其详。上引《续汉书》列举永安丞、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及濯龙监、直里监,二监当即《汉书》所云之尉。可见该官职权未涉及执掌禁军。

(91)[宋]胡寅:《读史管见》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448册。

(92)[明]范光宙:《史评》卷五,《四库存目丛书》,第281册。

(93)《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第1487页。

(94)[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七《和帝》。

(95)《续汉书》志二三《郡国志五》注。

(96)《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第195页。

(97)翦伯赞:《秦汉史》第10章,第482页。

(98)《东观汉记》卷二《穆宗孝和皇帝·序》。

(99)[晋]司马彪:《续汉书·和帝纪》,见《太平御览》卷九一。

(100)《东观汉记》卷二《穆宗孝和皇帝》。

(101)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七。

(102)《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列传》,第2512页。

(103)《续汉志·百官志》:“小黄门,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以下众事,诸公主及王大妃等有疾苦,则使问之。”

(104)[明]范光宙:《史评》卷五,《四库存目丛书》,第448册。

(105)[宋]胡寅:《读史管见》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281册。

(106)《资治通鉴》卷四八《汉纪》四○,第1547页。

(107)《后汉书》卷一○《皇后纪上》,第421页。

(108)《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列传》,第2509页。

(109)[明]范光宙:《史评》卷五,《四库存目丛书》,第448册。

来源:《中国史研究》201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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