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太多,忽悠无辜养殖户后果很严重!“国标渔药”治不好“老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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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标渔药”对草鱼的'老三病’也难以有效治疗了?
文/图 华中农业大学 陈昌福,武汉科研时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周鑫军,浙江省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油九菊、夏枫峰
水产养殖从业者也许都知道,进入夏季后,养殖鱼类也就进入了疾病高发季节。譬如由不同种类致病菌引起的养殖草鱼(Ctenopharyngodon idella)细菌性赤皮病、细菌性烂鳃病和细菌性肠炎病,即所谓“老三病”,就是养殖鱼类夏季的多发病之一。
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我国的鱼病学研究者就开始了对草鱼“老三病”致病菌与防控方法进行了比较系统而深入研究。已经先后研究证明了引起草鱼细菌性赤皮病的致病菌为荧光假单胞菌(Pseudomonas fluorescens)、引起草鱼细菌性赤皮病的致病菌为肠型点状假单胞菌(Aeromonas punctata f.intestinalis)和导致草鱼细菌性烂鳃病的致病菌为柱状黄杆菌(Flavobacterium cloumn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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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治疗养殖鱼类细菌性疾病的大量研究与实践结果均已经证明,对于由致病细菌引起的养殖鱼类疾病,选择对致病菌具有良好抑制或者杀灭效果的抗生素类药物,拌和在饲料中投喂,是可以取得良好的药物治疗效果的。我国也有一些抗生素类药物已经被开发为“国标渔药”,可以用于治疗养殖鱼类的各种细菌性疾病。
在国际上,采用抗菌素类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细菌性疾病已经有比较久的时间了,美国和欧洲的一些国家,是从上世纪四十年代就开始采用磺胺类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的细菌病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日本人就开始了采用多种抗生素类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的各种细菌性疾病。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在我国大量采用抗生素类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细菌性疾病开始的时间比较晚,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的。
我国采用抗生素类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疾病的历史虽然比较短,但是,由于在使用抗生素类药物过程中,并没有遵循科学使用抗生素类药物的相关规范,导致我国允许使用的“国标渔药”中的部分抗生素药物,现在的实际使用效果很差,在大多数地方采用“国标渔药”中抗生素类药物治疗养殖鱼类细菌性疾病时,已经难以期待其出现满意的药物治疗效果了。
其实,导致这种结局的原因也是很清楚的。因为致病菌(所有细菌)在与抗生素类药物接触过程中,如果不能被抗生素类药物抑制或者杀死的话,致病菌就一定会对接触到的抗生素类药物产生耐药性(drug resistance),而且致病菌接触某种抗生素的次数越多,产生对这种抗生素的耐药性就越强。因为这是自然规律,所以是不能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采用抗生素类药物控制养殖鱼类各种致病细菌引起的细菌性疾病,存在用药剂量与治疗效果之间的所谓量-效关系,只有在适宜的药物剂量范围内,抗生素类药物才能有效地抑制或者杀灭养殖鱼类体内、外的致病菌。因此,“精准用药”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获得抗生素类药物(其它种类的药物也是同理)良好治疗效果的真实需要。
较长时期以来,我们一直在极力地倡导对水产养殖动物致病生物疾病药物敏感性监测,在掌握各种致病生物对各种药物敏感性变化的基础数据基础上,筛选“质量可控、安全有效”的适宜药物,根据当地致病菌对所选药物的敏感性,只有做到了科学地确定用药剂量,实现“精准用药”才有可能。
最后,再重复地强调一点:各种致病菌对抗生素等药物的耐药性是在不断地变化的,这是人们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而药物与治疗效果之间,存在用药剂量与治疗效果之间的所谓量-效关系,这是人们必须承认的科学事实。如果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防控者,在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诊疗过程中,既不能遵循致病菌对抗生素等药物耐药性不断地变化的自然规律、也不能承认用药剂量与治疗效果之间存在量-效关系的科学现实,而是在对水产养殖动物疾病诊疗过程中,始终满足于当“神仙”,去忽悠无辜的水产养殖业者的话,那么,“为什么'国标渔药’对草鱼的'老三病’也难以有效治疗了?”又还是一个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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