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成年,不怕报警”,少年之恶令人恐怖
各位朋友,我是涛声依旧。
看到一则新闻,令人痛心,痛心之余,更令人气愤难平。
四川广元苍溪县一14岁初中生被高中生勒索跳江身亡,施暴者气焰嚣张地说:我未成年,不怕报警。
14岁的小张同学在县里的一所中学读书,父母在外打工。一天下午,张父接到儿子的电话,称被同校的高一学生王某,李某等人要求给四百元钱。张父觉得这不正常,同学之间应该团结有爱,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于是拨打学校班主任电话,老师让家长将孩子接回家,第二天再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张父又打电话给儿子,要勒索者接电话,想在电话里和勒索者交涉,并告诉勒索者准备报警。
张父话还没有说完,勒索者便扬言:我未成年,不怕报警,警察拿我也没办法,我们只要四百元钱去耍!
此时,孩子的母亲劝说还是转账给儿子吧,张先生就转账给了儿子四百元。没多久,张父接到儿子的电话,电话一头儿子痛哭说对不起父母。张先生意识到情况不妙,等他赶到时,儿子已经跳江身亡。
据说,孩子已经多次被勒索,看来是不堪忍受才选择走上了绝路。作为高中生的勒索者在大人介入后,竟然毫不害怕,气焰嚣张到这个程度,令人匪夷所思。
小张的老师是不是也见怪不怪了?要不为何如此不负责任,还说什么先让家长领回,第二天再行处理,为什么不马上赶去,或者马上报警?
这种敲诈勒索者如此嚣张,难道不是和老师的这种态度也有关吗?孩子为什么跳江?这种无助和绝望又是怎么来的?不是太明显了吗?
作为高中老师,如果我的学生中有这样的情况,我相信自己绝对不会如此拖延处理。
“我未成年,不怕报警”,这句话让人感觉是如此恐怖。未成年,竟然成了这个勒索者的保护伞,这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情何以堪啊?
我觉得这句:“我未成年,不怕报警”,应该成为所有教育者、所有家长、所有法律人,乃至整个社会长鸣的警钟。
警钟长鸣,我们应该意识到,在这个庞大的未成年群体中,不仅有大量需要我们保护的弱者,还有一大批如此嚣张的所谓未成年者。
在 2014 年至 2019 年,最高检统计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遭到起诉的排名前六位的罪名,分别是盗窃罪 113077 人、抢劫罪 57845 人、故意伤害罪 47881 人、聚众斗殴罪 39881 人、寻衅滋事罪 39082 人和强奸罪 17690 人,占了全部未成年人起诉人数的 82.28 %。
我们经常说要普法,让更多人懂法,看来,作为高中生的勒索者确实懂法,因为他很明白法律相关规定,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
这又让我们感到了普法的无奈,感受到了法律的局限。不过,国家也已经开始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
鉴于近年来刑事案件犯罪者低龄化的趋势,国家又对刑法进行了修改,这样的修改必须在学校,尤其是初中、高中学校向学生进行大力宣讲。
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们难以理解,有些未成年人(我真的不想称他们为孩子)为什么毫无做人的底线?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敬畏,没有公德,没有善良,没有同情,残忍,冷血,胆大妄为。到底是什么造就了这样的人渣?不用多做分析,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难辞其咎,该负主要责任。
所以,我在此还是要大声疾呼,重视家庭教育,应该成为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都重视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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