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鼠”新诠
姚永铭
《醒世姻缘传》第六回《小珍哥在寓私奴晁大舍赴京纳粟》云:“这猫逼鼠是不必说的;但有这猫的去处,周围十里之内,老鼠去的远远的,要个老鼠星儿看看也是没有的。”(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研究资料丛书》本页八五)黄秋肃先生校注云:“逼——同避。”
今案:黄先生所注实误。若释“逼”为“避”,于情理不合。卖猫者正可谓“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竭力推崇其猫。如果说自己的猫见了鼠退避三舍,那这猫谁个会买?
实际上,“逼”字当与下“鼠”字连读,“逼鼠”乃是一俗语词,意即善捕老鼠。据笔者调查,浙江北部桐乡县一带尚存此语,其地谓猫之善捕鼠者为“逼鼠”,“偎灶猫”不善捕鼠,称为“弗逼鼠”。引申之,凡物之管用、灵光,均可称作“逼鼠”,如“这把锁蛮逼鼠嘛!”“这根拉链蛮逼鼠嘛!”此文正极言其猫之善捕鼠,故下文有云:“但有这猫的去处,周围十里之内,老鼠去的远远的,要个老鼠星儿看看也是没有的。”若作“猫避鼠”解,则与此语相龃龉,此可证黄注之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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