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厅:所有师生非必要不出省
近期,国内广东、云南、江苏等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我省成都、绵阳、泸州等地也出现关联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紧迫。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7月29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务必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迅速行动起来、紧张起来,恢复到今年春节时的防控状态,从速从严筑牢疫情防线,确保师生健康平安。
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倡导师生近期减少不必要的流动、不聚集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分级分类防控和科学精准防控要求,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以“快、严、实”的要求严密防控措施,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开展风险排查,对本地本校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异常情况要进行规范处置并及时报告。
——要教育引导师生主动遵守属地防控规定,落实“四早”措施,积极配合流调排查和管理。倡导师生近期减少不必要的流动、不聚集、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当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不得擅自返校。
——要严把校门关,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假期留校师生入校时要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要强化师生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要及早谋划秋季开学工作,细致有序安排老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入学等工作。要严防网络舆情炒作,有效回应热点,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网络氛围。
——要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可能出现的疫情应对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
分级分类做好防控指导
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
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动态掌握暑期离校师生、留校师生、实习实训学生和托管学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家长落实防控措施,关注学生健康。各职业院校要落实实习实训主体责任,妥善安排实践教学,合理调整优化实践教学活动,有序安排学生完成实习实训。高校原则上不集中安排在校生暑期实习实践活动,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实习实践活动,学校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尽可能减少跨省和省内跨市的实习实践。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联防联控的原则,加强对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被列为中风险及以上的地区,学校应停止假期托管服务,应立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同时停止与培训机构有关的所有聚集性活动。
有力有序推动疫苗接种
确保12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通知提出,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对接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制定12至17周岁在校学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共同做好18岁以上师生群体和12至17岁学生接种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做好沟通告知、摸底统计、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要通过家长群、班级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在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家长等监护人作用,引导适龄无禁忌症学生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及早接种,确保12岁以上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
压紧压实各级防控责任
启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和属地要求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一线指挥、全力以赴、守土尽责。学校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师生自律责任、家长监护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把措施细化到具体执行,把任务分解到最小单元,把责任明确到末端岗位,把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人头。
要坚持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及时畅通信息。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跟踪督办,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立即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编辑 |阿之审核 |关关
来源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