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错颅”后成植物人?家属称“索赔300万医院答应赔30万”

患者成为植物人是否手术导致?这是司法鉴定中最大的难点

文 | 辛颖 林孟筠

编辑 | 王小

图/患者弟弟章新进提供

已经昏迷450多天了,躺在景德镇第二人民医院(下称“景德镇二院”)康复科病床上的章新安,经司法鉴定为“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他的家属和医院一直在争议赔偿。

2020年1月1日,57岁的章新安因脑出血进入景德镇二院急诊,CT检测显示,他“头部左侧基底节出血”,需要立即进行脑内血肿清除术。

于是,章新安立即被送入手术室。在经历了两场手术后,章新安陷入持续昏迷。

章新安弟弟章新进认为,“明明是左侧出血,为什么先开右侧。从上午10点多进入手术室到发现开错,已经是下午3点多,这对我哥哥的抢救能没有影响吗?”

景德镇二院医务科副科长黄鑫则告诉《财经》记者,“医院内部已经调查过,先开右颅是由于章新安出血量大,医生紧急调整手术方案,需要开右侧。但与患者家属沟通和手术记录中时出现偏差。”

家属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双方经过数不清的沟通,却始终没有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因为对家属坚称的“医生开错颅”,院方坚决否认,章新安成为植物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左颅出血为何先开右颅?

2020年元旦早上6点多,章新安在村里散步时突然感到头痛、恶心,吐了后就昏迷,一旁的妻子怎么叫他也没有反应,赶紧联系家人送医院。

此时,章新安的儿子章泽已经在景德镇二院规培实习第三年,“有个熟悉的人更放心些。”章新进帮忙联系救护车,直接开向50多公里外的景德镇二院。

两小时后,章新安被送到景德镇二院医院急诊科,检查发现双侧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原本就有高血压病史的他,此时已进入极高危的高血压病3级,头部左侧基底节出血,立刻以“脑出血”转入神经外科,准备手术。

10点40分,章新安被推入手术室时,章泽也陪同进入。为章新安手术的主刀医生是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刘隆茂,第一助理是副主任医师罗云华,也是这次手术的记录者。

根据章新进向《财经》记者提供的手术记录,手术开始后,章新安取右侧卧位,垫头圈,右侧肩部被垫高。取右侧改良问号切口,露出颅骨,给右侧颅骨钻孔5枚,开颅。此时“核定头颅CT,确定脑内血肿在左侧基底节区,立即停止手术”,在请示主任医师宋波后,宋波亲自上手术台,将右脑的骨瓣回纳。

上述记录中还提到,当时医生如实向家属交代了手术情况。当天,医生又将章新安的左颅打开,清除脑内血肿。

黄鑫刚看到这份手术记录时也很困惑,他称,根据医院的内部调查,先开右颅是由于章新安出血量大,医生紧急调整手术方案,需要开右侧。

手术还在继续,但罗云华没有参与接下来的手术,在接下来的“脑内血肿清除术”手术记录中没有他的名字。这份由章新进提供的记录显示,参与医生是宋波、刘隆茂,万新红负责记录:同样是右侧卧位,取头部左侧问好切口,清除左侧基底节血肿约60毫升,止血后观察10分钟仍无出血,回纳骨瓣。

手术结束时,已经是晚上8点40分。章新进在晚上9点多才赶到医院,“手术过程中的沟通都是侄子章泽做的,手术中也没有医生和在家属等候区的嫂子沟通过。手术前,医生说过出血量三、四十毫升,没有那么多。手术中的时候告诉侄子说开错了”。

面对手术记录和患者家属的陈述,黄鑫解释称,当时患者出血量大,有80毫升,这时可以开对侧颅,防止“脑膨出”,这个手术方案院方也向其他专家求证过,这个理论在很多论文中也有体现,并不是开错边了。

“出血量在手术前是可以通过CT片测算的,根据图像和公示预估一个大概的值,基本上还比较准确。”一家脑科三甲医院的脑血管病中心主任在看过患者的CT片和手术记录后对《财经》记者分析,“如果是我来做,肯定会开左侧处理,通常情况下还是开同侧颅。如果颅压很高、脑膨出迹象非常明显的话,会考虑在右颅开一个孔,或释放一些脑脊液。”

《财经》记者拿到的一份手术安全核查表上,对章新安的手术部位做过两次核实,分别是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但手术医师没有在表上签字。

对手术部位的复核,各医院有严格的流程。一位三甲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向《财经》记者介绍,在手术前要有四次核对,“术前,送手术的护士核对信息;进入手术室前,手术医生还要标记好手术的边侧;到手术室以后,在麻醉前还有一个三方的核对,由麻醉师、手术护士和手术医生执行;消毒后、做手术以前还要再核对一次”。

罗云华在2020年7月离开了景德镇二院。黄鑫介绍,是因家人生病离开,与这次手术无关。

无法推进的司法鉴定

经过十小时的大手术后,章新安的病情并没有稳定下来。第二天,1月2日中午11:39分,章新安的头部引流管再次出现血性液。根据当日病程记录,主任医师宋波在看过CT片后,判断术区出血量大,需要再次做脑内血肿清除术。

这次请来了南昌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江志群主刀,手术中章新安是平卧,头偏向右侧,露出左侧的头皮手术切口。手术后,章新安的脑出血稳住了,但是一直没有清醒过来。

“是否可以从植物状态苏醒,术后一两个月是关键时期。”上述三甲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分析,错过关键期后再醒的可能性就很低了,尤其是高血压脑出血的老年人,恢复力较差,长期昏迷的恢复几率更小。

术后的几天,章新安每天都要做一次脑CT,观察恢复情况。为了能够帮助章新安恢复,住院16天后,景德镇二院提出了转院治疗的建议。

“医生说这里的高压氧舱不行,帮忙联系了条件更好的杭州明州脑康医院”,2020年1月17日中午,景德镇二院提供救护车,派医生陪同到杭州,办转院手续。

在杭州治疗四个多月,章新安还是没有醒过来。章新进和家人商量后认为,“景德镇二院是有责任的,如果一直在外地也治不好,医院的责任就更说不清了”,于是在2020年5月,自己找了救护车,带着章新安回到景德镇二院。

这一次,医院没有同意他们再回到神经外科,而是安排在康复科住院。双方开始了漫长的沟通。

“景德镇二院在手术中究竟有没有过失,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只能由司法鉴定机构确认。想要启动司法鉴定,前提条件是医患双方同意,委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或者提起诉讼,由法院委托鉴定。”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医疗律师艾清对《财经》记者说。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团通常会由3位—5位法医、临床专家组成,且为了避免利益关联,一些鉴定机构不承接本省的鉴定业务。不过,各地规定不同,比如江苏规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临床医生比例要超过一半,且所有鉴定人员都会匿名。

章新进也咨询过律师,但最终没有选择上述两种方案,“我不是不想走法律程序,现在医院不承认有错,调解和诉讼都没有意义。我希望能尽快送哥哥去大城市治疗,打官司医院也还会找其他接口推脱责任,还不知道要拖几年”。

景德镇二院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医院内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手术中可能是存在瑕疵的,所以我们也积极跟患者沟通,但是没有第三方鉴定,医院到底有没有错还不清楚,不能随便认定医务人员的过错,也不能随便定一个赔偿金额。”黄鑫说。

艾清分析,无论手术是否存在瑕疵,医疗责任鉴定最大的难点,还是确定医院的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如果进入司法鉴定程序,手术记录法律效力其实是大于双方的口述效力。鉴定前也会举行听证会,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与答辩,最终由鉴定机构的专家团给出意见。

《财经》记者根据现有资料询问多位专家,发现他们的意见并不都一致。

上述脑科医院心脑血管主任分析,患者的病情完全符合开颅手术的条件,即便医院开错了,也不能说是导致患者昏迷的原因。从CT看,患者脑部出血量比较大,出血的位置也是功能区,“术后二次出血,我认为这些可能是导致他术后恢复情况不理想的原因”。

至于先开右颅是否会耽误治疗时机,上述三甲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指出,“脑出血手术术前有较长延误时间,手术后病情恶化短期内又再出血的,可能会导致高血压脑出血预后很差。”

而上述脑科医院心脑血管主任则认为,脑出血的抢救时机是不同的,如果病人已经出现脑疝的症状、瞳孔散大,这就必须争分夺秒,手术越早越好,但如果仅仅是出血就不一定了,以前也有一种理论,脑出血6小时内不主张急诊开颅,要等平稳之后再开颅。

章新进也曾寻求其他的解决,景德镇市卫健委于2020年11月4日受理了他们的信访事项。接待章新进的一位邵姓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根据《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我们能建议的解决方案只有三种,双方协商、调解并委托司法鉴定、法律诉讼。对医院的调查由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负责。”

《财经》记者致电景德镇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回应称“这件事直接由科长负责”。截至发稿,医政医管科尚未答复调查进展。

赔300万还是30万?

章新安和妻子都是农民,此前以种地为生,有时间还去景德镇的瓷器店帮忙做点零活,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章新安的兄弟姐妹都不在村里,所以在家中90多岁的母亲也一直由章新安照顾,儿子章泽在2020年刚刚考上医学研究生,现在广东读书。

章新安陷入昏迷后,妻子要在医院照顾,家中一下断了生活来源。“在医院,每天请一个护工是220元,有时照顾不过来还需要2个护工。虽然医院承担了八、九万元的护理费,但根本不够开销的。按中国人均寿命,我哥还能活20多年,医院之前说过免医药费,赔30万元。那后续怎么治疗办?”章新进说。

2020年12月底,章新进决定给章新安做伤残等级鉴定,作为要求医院赔偿的依据之一。

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吴慧文来到医院时,感觉章新安的妻子已经很疲惫了,请了两个护工帮忙。“伤残等级鉴定,由当事人委托即可,不需要医院同意。鉴定过程中,所有的住院、手术记录我们都检查过原件,保留复印件后,再返还给当事人。”吴慧文告诉《财经》记者。

最终,江西景德镇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确认章新安脑损伤并遗留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评定为一级伤残。同时,他当前的护理等级为完全护理依赖,后续仍需约4万元的颅骨修补费用和两年内每月1500元的康复费用。

图/患者弟弟章新进提供

章新进向医院提出了300万元的索赔要求,但并没有告诉《财经》记者具体的算法。

根据江西省人才损害赔偿标准,结合鉴定结果,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章李估算了章新安的总赔偿金额可能超过200万,其中包括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级伤残赔偿金、生活护理费、后续康复费、颅骨修补费用和精神抚慰金。

“根据他的具体情况会有调整,但这是满打满算的赔偿额,最终要看医疗责任司法鉴定结果,确定医院承担责任的比例,乘以这个系数才是最终的赔偿金额的意见。”章李说。

“患者家属在不断的试探,已经从300万降到100多万元了。医院没有给出过具体的赔偿方案,因为患者家属不配合走法律程序。”黄鑫说。

纠纷迟迟不能解决,景德镇二院垫付的费用也越来越多。黄鑫告诉《财经》记者,从章新安住院开始就没有结算费用,照顾他职工家属,一直是打欠条,已经欠了60多万元,包括在杭州治疗时的10万元。但现在章泽已经毕业了,医院不能一直垫付。他们反而找媒体影响舆论,这是'软医闹’。”

“我没有提过100万的赔偿要求,也不是医闹,一次都没有去医院闹过事、吵过架,每次都是去谈解决方案的。该付的住院费会付,我要钱是给哥哥去看病,我也不是一定要这么多,但医院得先承认错误。”章新进说。

黄鑫希望能够进行医疗纠纷调解或者法律诉讼,由第三方裁定医院有没有责任,多大的责任,赔偿多少金额。

据黄鑫介绍,景德镇市卫健委、市委政法委都在关注这件事,如果患者一直不配合走法律程序,“那医院就要以拖欠60多万元医药费为由起诉患者家属了,通过这种方式走到法律途径上来。”

双方对“责任”都有自己的一本账,但这本账能否在司法鉴定中转化成现实还不能确定。

(文中章泽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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