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备案!河北纳入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霍相博)记者从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月1日起,河北省作为全国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个人账户和普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试点,已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26个省(区、市),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病、特种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河北省参保人在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省内外试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
作为全国第一批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1年2月1日,河北共有16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其中省本级(石家庄市)12家,承德市3家,张家口市4家,秦皇岛市7家,唐山市12家,廊坊市24家,保定市78家(含雄安新区8家),沧州市4家,衡水市5家,邢台市3家,邯郸市11家,定州市3家,辛集市1家。以上试点医疗机构及外省(区、市)试点医疗机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线查询。
据介绍,河北省参保人在省内外试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无需备案。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2019年以来,河北省不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依照国家与省相关要求,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认真谋划,积极推动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与北京、天津医保密切联络,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工作原则,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同时纳入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范围,同时有序扩大试点市和试点医疗机构范围。2020年,河北省14个统筹区跨省(京津冀)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全部上线运行。
在推进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工作中,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攻坚克难,坚持点面指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接口规范,推动系统接口改造,对省内各统筹区进行一对一指导,指导各地在改造职工和居民医保系统的同时,同步指导试点医疗机构开展系统改造,保证了各统筹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同时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同时,与外省市医保部门同向发力开展跨省联调测试,各试点统筹区按计划上线试运行后,积极与各地医保部门联络沟通、密切配合,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分别进行多次双向实卡测试,对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有力保障了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试运行工作顺畅开展;此外,加强督导规范试点运行工作,要求省内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试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医保有关规定,主动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与本市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
下一步,河北省将继续推进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积极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化服务,增强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