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三个直管市合并成一个地级市目前暂不宜实施

近日有人大代表建议,仙桃、天门、潜江三市合并为地级市,湖北省民政厅明确回复将三个直管市合并成一个地级市目前暂不宜实施。

自1994年被列为省直管市以来,各方面工作取得重大发展。相较于县级格局,直管市通过省级赋权,调动了地方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目前三个直管市GDP总量相加在全省排第4位;减少管理层级,促进行政效能提升,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和工作安排更加快速精准;与地级市同等身份和地位参与对外合作交流,提升了直管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大批重要项目相继落户。但与此同时,受限于体制机制原因,省直管体制也暴露出了一些与当前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

1、行政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直管市管理上类似于地级市,实质上又只是县级市,造成“两不像”问题,处于十分尴尬局面。比如,在立法上,直管市没有立法权,导致三市面临一些立法、执法的盲区;经济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由于多种原因,少数省垂管部门的体制一直没有理顺。比如,市工商银行名为省直管行,而实际上由工行荆州市分行代为管理,导致业务办理链条拉长、管理权限降低。特别是电力部门仍隶属于荆州市管理,在电网改造、用电指标分配等方面明显吃亏,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周边县市。

2、资源配置不相适应。实现省直管体制,减少了行政层级,下放了管理权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在土地资源配置上,限于县级体制制约,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农地转用审批权限仍保留在省一级,而地市州已授权。在财政政策扶持上,省财政仍将直管市作为一般县市,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仅是形式上的直达,总量上并没有实质改变。

建议:进一步完善直管市管理体制。建议跳出直管市范畴,在更大范围、更高起点加快改革和完善直管市管理体制,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从长远发展考虑,将三个直管市合并升格为地级市。建议省政府向中央申请行政区划调整,将三个直管市合并成一个地级市。目前,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汉江消防支队等跨区域机构均已设置,合并成立地级市有利于整合区域资源,提升管理效能。

湖北省民政厅现答复如下:

将三个直管市合并成一个地级市目前暂不宜实施。一是机构编制有严格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1〕22号)规定“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13〕105号)规定“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的精神,如将三个直管市合并升格为地级市,势必增加地级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不符合上述文件精神。二是行政区划变更有严格规定。根据行政区划管理规定,行政区划变更必须征求所涉各方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形成共识。

据了解,目前三个直管市就合并为地级市问题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由此,将三个直管市合并为一个地级市的相关条件还不成熟,暂不宜实施。作为行政区划管理部门,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强直管市管理体制调研,着力探索既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又适合地方发展实际需要的管理体制,促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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