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信物 | 停顿的磁带:一句喜欢你,耗尽了所有勇气
在渴望成年又害怕承担的年纪
找到一个兴趣相投的人,花光了我们所有的运气
而一句淡淡的我喜欢你,却耗尽了我们所有的勇气
/
温馨平静的 90 年代,港台流行音乐像星星一样遍布大街小巷,谁要是不能随口哼上一两句就会被同学视为异类。精美的硬壳笔记本里全是自己喜欢并勇于表白的明星,房间里贴满了他们的海报,决定着我们所有的韩流标准。
那时候高级的音乐设备叫随身听,磁带放进去,装上电池就可以随走随听。从拥有了第一台随身听开始我便爱上了音乐,除了上课之外几乎都带着耳机,沉浸其中的时候仿佛整个世界都被隔绝在外,世间的风花雪月沧海桑田通通与我无关。
他说,就是喜欢看你喜欢音乐的样子,恬静温和,像个好女孩!
我并不买帐,我本身就是个好女孩!
从此,他便开始像棉花糖一样粘着我。
我开始注意到班里还有这么一个人,黝黑结实,棱角分明,但牙齿和球鞋很白,整天也是耳机不离身。
每天放学他都会在学校门口等我,我们推着自行车,他在车的右边,我在车的左边,一对耳机线牵着话不多的两个人,他手臂上细细的汗毛会碰到我的,有点痒,撩拨着我的心弦,前方的路像没有尽头,可以走到天荒地老。
每天中午,我们面对面在教室里吃从饭堂打回来的饭菜,下完棋趴在课桌上午休,每次我都比他先睡着,醒来时发现他轻轻地握着我的手。
周末我们会去旧货市场,淘那种进口的被打了缺口的磁带,很便宜,省下来的钱可以去买健力宝汽水。
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 21 天,当习惯已成自然,你好像就会接受他本来就存在的事实,所以你会安于现状,认为一切都理所应当。
临近毕业,有天他神神叨叨地拿出一盒磁带。
送给你的!
给我?
嗯,周华健新出的一张专辑,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张专辑我已经……
你,你一定要听哦!
……
一定,要听完……
他转身跑得飞快,像突然被人拆穿的跳梁小丑。
其实,我想说,这张专辑我已经买了。回到家拿出来听了开头的主打歌,确实跟我买的那张一样。
过了几天,他跑来问我。
听了吗?
听了啊!
好听吗?
嗯。
听完了?
嗯!
他扯了扯干裂的嘴唇,眼里闪过一丝不被察觉的失落。
从此,他再也没在学校门口等过我。偶有交集,也只是露出略尴尬的浅笑。我曾为此困惑过,惆怅过,但很快被毕业的兴奋和憧憬淹没。
毕业聚餐,大家喝得东倒西歪,他跌跌撞撞地走过来对我说:你果然只喜欢音乐呢!
我说,你喝多了……
毕业后,天涯从此,各奔东西。我却越来越怀念,他陪着我听音乐的日子,还有那条似乎永远没有尽头的八一路。
我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这,到底是真的。
搬家后,尽管这时已经出了 CD 碟,但那磁带我仍然没舍得丢。有一天,我偶然翻出了他送我的那张放进机子里,按下了三角键。
还是跟我之前买的专辑一模一样,但倒数第二首歌还没播完就突然停顿了,后面变成了无声的走带,很明显,这是被人洗过了。
大概一两分钟后,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是他的。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你喜欢我吗?”
我整个人弹了起来,心若雷鼓。
……
有些人,会细致入微地在你心上留下印子,成为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
投稿=李晓宁 | 图片=网络 | 美编=阿猫 | 编审=大圣
文章要求:1)文艺且有深度的题材;2)原创,未在任何媒体包括微信公众号发表;3)篇幅1800字;4)附笔名和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