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拆迁户为什么宁愿做钉子户受折磨也不签字呢?

经常关注我们文章的朋友不难发现,我们更新的内容中关于“钉子户”的文章少之又少,但是一旦有关“钉子户”的文章绝对就是一篇爆文,不管浏览量还是评论量都是一路飙升位居前列,为什么大家都喜欢阅读评论关于“钉子户”的文章呢?

通过我们调查发现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经常为了压缩拆迁成本又能实现快速拆迁的目的,经常对拆迁户使用各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形成了博弈状态,“钉子户”的身份就产生了。

作为广大网友更是喜欢了解拆迁方使用了哪些手段拆迁户又如何应对的,如同电视剧中的两军对垒查看双方如何排兵布阵,今天征地拆迁刘可心律师针对钉子户”的话题提醒“钉子户”和即将成为“钉子户”的拆迁户,应当做一个合理合法的“钉子户”,如果对补偿不满意的应当如何应对。

拆迁开始代表证据收集开始

一名合格的“钉子户”不代表只是拒签,在拆迁初期就应当收集保存收到的每一份文件,通过网络或其他平台学习征地拆迁领域的知识,可以自己判断出拆迁方的违法点自行提起救济途径,即使不提起途径在谈判中也可以利用违法点占据主动。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可团结的力量

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拆迁户应当抱团取暖,通过团体的形式和拆迁方协商或者从拆迁开始就以团体的形式,团体的影响力往往要比个人大很多,即使已经做了“钉子户”也应当团结其他可团结的”钉子户“。

一个人的异议不被重视两个人的异议也许也不会被重视,当随着人数的不断增加影响力也在变大,“钉子户”之所以成为钉子大多因为补偿的不合理,当一群因补偿不合理变成的“钉子户”团结一致时很多问题变得更好解决。

多协商 多沟通 做“钉子户”是缓兵之计,不是一直拒签

很多拆迁户表示不理解,正是因为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才导致自己当的“钉子户”,为什么还要协商呢,虽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解决拆迁纠纷问题,但是在可谈判、可协商的情况下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不管对谁都是最好的选择,维权途径相比协商要浪费更多的时间、精力。

如果拆迁户不协商、不沟通一直拒签,拆迁方也可以选择不和拆迁户沟通,根据法律程序双方对补偿不能达成一致将作出《补偿决定》,此时拆迁户仍然摆出不协商、不沟通的态度,那么就会遭遇司法强拆。

遭遇违法强拆申请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能低于合理补偿的标准

◆ 2021年最新四川省(成都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川府函【2020】185号

没有公告就拆迁的一定是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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