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尊严地死去
昨天刚写了活着,今天却要写死去,只是因为昨晚从朋友那里听到了一个略感悲伤的消息:高中时隔壁班的一个同学去世了。虽说与他并不相识,但毕竟是自己的同龄人,才五十出头。生命无常,天不假年,呜乎哀哉!
然而人谁不死?只要你来到这个世界,你就拥有了一个字:生;你离开这个世界,那么就拥抱了另一个字:死。
生与死,就像魔法师随意点出的两个标点符号:“:”和“。”,中间的内容交由我们自己填充。老树写文章,可以自由控制哪里用冒号,哪里用句号,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可我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固然不能控制哪里用冒号,就连哪里是句号也不能自主,除非你自己结束生命,但那就不是句号,而应该是省略号。因为自杀者抢了死神的生意,乱了阎王的计划,虽一了却并未百了,后面的无穷痛苦却要由至亲的生者来承担,岂不是那一连串无奈的省略号?而每年数量非常庞大的死于非命者也同样为世间留下了一串串忧郁沉重的省略号,就像那些无名的武汉亡魂……
既然作为人类的我们不能选择何时生,也不能选择何时死,我们只好卑微地希望:快乐能多些再多些,死亡能迟些再迟些,甚至还奢侈地希望能够“活到死”。
其实,每种不同的死亡都是“活到死”。因为在死亡来临的一刹那之前,你都是活着的。活的质量如何、快乐多少那倒真是“一了百了”了,谁还会在乎呢?死去者自己当然也不会在乎了,因为他早就去了另一个地方,现实世界再也与他无关,现实中只有“亲戚或余悲”,然而“他人亦已歌”了!
我们不能从造物的魔法师那里借来魔力决定何时死亡,但我们却可以自己制造一种文明的力量,让死者有尊严地离去。
这种力量其实先民们早就掌握,并且传承下来了。
跟我们一样,除了那些罪大恶极而该杀者,先民们并没有能力决定任何人何时死亡,于是就创造了“寿终正寝”一词来寄予一种美好的希望,就是自然死,老死,死得其所,也就是今天说的“活到死”。正寝亦称路寝,乃天子或诸侯国君斋戒、疾病才居住的寝室,平时则生活在旁边的“燕寝”中,所以能死在正寝实在是很幸福的事,因为这至少表示对死亡早作了准备。可放眼春秋,总共12位鲁国君主中,有些死于非命,有些死于异国,很多人才活了三四十岁就去世了,真正能做到“寿终正寝”的只有三位。国君如此,其他人则可想而知。可见生命权无分贵贱,是平等的!
既然寿终正寝那么困难,先民们只好在丧礼和祭礼上做文章。一部《礼记》,一部《仪礼》,近一半文字在强调丧祭的重要,叙述丧祭的过程。先民们试图通过那些繁复到一般人不大记得住的丧祭礼仪,让人们加深对死者的印象,留下对死者的回忆。而对一个死者的祭祀甚至可以延长到三代、五代,直至这个死去的人成为一个模糊的符号为止。
而在这么多仪式中,停灵时间恐怕是现在的人们难以想象的。摘录《左传》的一段文字:
天子要停灵7个月,诸侯国君停灵5个月,大夫停灵3个月,士停灵超过1个月。
大可不必担心这么长时间尸体会腐烂,先民们每年冬天采集冰块以便次年使用,而用途最大的地方莫过于保存尸体了。当然,冰块的数量是随着级别降低而减少的。庶民们无冰块可用,那就只有尽快下葬。好在先秦时期“礼不下庶人”的。
如此繁复的丧礼在今天早已简化,停灵时间也已大幅缩短了。
而其实在春秋时期,人们就已经尝试着简化丧礼,那时很少有天子7个月下葬,也很少有诸侯国君5个月下葬的。
或许这是被孔子批评为“礼崩乐坏”的一个方面?但孔子又说过一句似乎自相矛盾的话:
意思是:就丧礼而言,与其铺张浪费,宁可悲哀过度。
孔子是个语言大师,短短7个字就体现出了很完整的意思,那就是:丧礼可以不用办得很隆重(但也要办得像样),内心的悲戚是对死者的最好祭奠。
是啊,对于死者的真正尊重而产生的悲戚,才是让死者体面离世的所有繁复丧仪祭礼的核心,缺乏了这个基本要素,也就缺乏了灵魂,最终就显得虚情假意了。
而不幸的是,孔子所要竭力避免的现象在现今却到处上演着。比方农村的很多丧事,热热闹闹,风风光光,然而又有多少对于死者的尊重和悲戚呢?就连农村人自己都在说:那不就是做给活人看的吗?某人儿子为他老爹的丧礼花了几十万块,又有五七、七七,又有一周年三周年甚至十周年,加起来的费用可不少啊!多么孝顺啊!那么,你二十万我就三十万,他就四十万,丧事规格越来越高。
而当所有人的着眼点都放在规格和金钱之上时,有谁还会在乎内心的悲痛呢?有谁还在在乎死者的感受呢(假如他真泉下有知)?
还有,又有谁还记得枉死于新冠肺炎者的名字呢?他们无非就是若干个编号,若干个符号,在这庚子年的寒冷春风中凄凄惶惶地匆匆流逝,不知所往。谁又能够给予他们生命的最后尊严?
愿逝者安息。
愿缺失已久的尊严早日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