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注释(二十六)
【原文】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译文】由真实无妄而内心通明,叫做性;明乎至善而返归真实无妄,叫做教。真实无妄则自然通明,明乎至善则能真实无妄。
【注释】
① 总说
唐·孔颖达《礼记注疏》:“此一经,显天性至诚,或学而能。两者虽异,功用则相通。”
清·康熙《日讲四书解义》:“此一章书,是子思承上章‘天道’、‘人道’之意,欲人由教返性,尽人以合天也。”
卫湜《礼记集说》:蔡氏曰:“自‘哀公问政’,至‘明则诚矣’,盖夫子之言而子思述之,上以结修道与教,与达德达道之事,下以起圣人君子、天人之道而备论之也。”
宋·钱时《融堂四书管见》(卷十三):“固有之善,自然无蔽,生而知之者也,故曰‘性’。其次必须知至,方能意诚,学而知之者也,故曰‘教’。诚则自明矣,明则进于诚矣。质虽不同,及其知之,一也。曰‘性’,曰‘教’,正合首章之旨。承上章‘诚者’、‘诚之者’而发此义。”
②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
郑玄《注》:“由至诚而有明德,是圣人之性者也。由明德而有至诚,是贤人学以诚之也。”
朱熹《章句》:“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
宋·卫湜《礼记集说》:河南程氏曰:“自其外者学之而得于内者,谓之明。自其内者得之而兼于外者,谓之诚。诚与明一也。”“君子之学,必先明诸心,知所往,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诚也。故学必尽其心。尽其心,则知其性。知其性,则反而诚之,圣人也。”蓝田吕氏曰:“自诚明,性之者也。自明诚,反之者也。”延平杨氏曰:“自诚而明,天之道也,故谓之性。自明而诚,人之道也,故谓之教。天人一道,而心之所至有差焉,其归则无二致也。故曰:‘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兼山郭氏曰:“自诚明谓之性,由性以诚也。自明诚谓之教,由教以诚也。本乎性,故有生知。由乎教,故非学则不得也。率性之谓道,自诚而言之也。不明乎善,不诚乎身,自明而言之也。明之与诚,及其成功一也。”新定顾氏曰:“所谓体乎天理,无一毫之伪,诚之谓也。知乎天理,无一毫之蔽,明之谓也。由诚而明,资禀至粹,人伪不萌,则于天下之事理,自无不知,此圣人之事,出乎天理之本然者也。尧舜性之,此之谓也。由明而诚,讲学既精,灼见此理,私欲克除,复乎天理之真,此贤人之事,出乎教习之使然者也。汤武反之,盖其人也。”
③ 诚则明矣,明则诚矣。
郑玄《注》:“有至诚则必有明德;有明德则必有至诚。”
朱熹《章句》:“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
卫湜《礼记集说》:蓝田吕氏曰:“天下之理,如目睹耳闻,不虑而知,不言而喻,此之谓诚则明。志学者致知以穷天下之理,则天下之理皆得,卒亦至于实然不易之地,至简至易,行其所无事,此之谓明则诚。”建安游氏曰:“诚者因性,故无不明。明者致曲,故能有诚。学不可以已,加之诚意而已,其诚不息,则虽愚必明,况其本智乎?虽柔必强,况其本刚乎?及其成功一也,岂不信哉?”高要谭氏曰:“自诚而明者,性合天道,自然开廓明达,如人安居本舍,坐观庶事,故曰:‘诚则明矣。’自明而诚者,先明乎善,然后反身而诚,如人出外复归,先须辨认本舍,然后入而居之,故曰:‘明则诚矣。’谓之性者,圣人之事;谓之教者,学以成圣之事。唯能自明而诚,即能自诚而明矣。此相终始之说也。”新定顾氏曰:“诚则明矣,譬如太虚,纤翳不生,万象呈露。明则诚矣,晨光既升,阴邪屏息,大虚湛然。”
宋·杨时《龟山集·辨一·神宗日录辨》(卷六):“能不以外物累其心者,诚也。诚则于物无所蔽,于物无所蔽则明矣。能学先王之道以解其心之蔽者,明也。明则外物不能累其心,外物不能累其心则诚矣。人之所以不明者,以其有利欲以昏之,如能不为利欲所昏,则未有不明也。明者,性之所有也。”
【解读】“诚明”、“明诚”、“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本篇解释的依据来自朱熹《章句》。《章句》的解释则源自吕大临:“谓之性者,生之所固有以得之。谓之教者,由学以复之成德者,至于实然不易之地,理义皆由此出也。天下之理,如目睹耳闻,不虑而知,不言而喻,此之谓诚则明。志学者致知以穷天下之理,则天下之理皆得,卒亦至于实然不易之地,至简至易,行其所无事,此之谓明则诚。”
“自诚明”、“自明诚”句,宋儒程颐与张载的解读存在分歧。程氏以为“诚即明也”。张载则曰:“先尽性以至于穷理也,谓先自性理会来,以至于理。”朱熹在《中庸或问》中总结了二人的不足:“程子诸说,皆学者所传录,其以内外道行为诚明,似不亲切,唯‘先明诸心’一条,以知语明,以行语诚,为得其训,乃颜子好学论中语,而夫子之手笔也,亦可以见彼记录者之不能无失矣。张子盖以‘性’、‘教’分为学之两涂,而不以论圣贤之品第,故有‘由诚至明’语。程子之辨,虽已得之,然未究其立言本意之所以失也,其曰‘诚即明也’,恐亦不能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