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野:培养规则意识和遵守具体规则不能混为一谈
虹野:培养规则意识和遵守具体规则不能混为一谈
文/虹野
10月12日下午,湖南湘钢三校教育集团和平校区开展了低年级课堂常规竞赛。此次比赛面向一二年级,所有参赛班级均在指定的10分钟时间内展示了学生的课堂纪律、班级口号、学具摆放、师生问好、课堂口令、读书和写字姿势、下节课的课前准备提示、课间操排队等常规项目。
有人认为此举可以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课堂教学的有效开展;有人则认为这是搞形式主义,而且在强化整齐划一,对学生成长不利。
在判断低年级课堂常规竞赛的利弊的时候,我们需要知道低年级学生行为习惯是如何养成的,需要厘清规则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关系。
关于行为习惯的养成,行为主义理论在这方面研究颇多。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他们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条件反射”,儿童会根据身体的内部刺激和外部环境的刺激做出反应。我们的学校领导者和老师,总喜欢看到儿童整齐的坐姿,如果儿童坐的不端正,就会去“纠正”孩子的行为,会用“批评”、“训斥”甚至“体罚”和“变相体罚”来培养孩子们的“良好行为习惯”。教师的这种外部“刺激”往往会取得不错的“效果”,所以教育界尤其是一线教师和某些家长要求归还教师“惩罚权”。这种通过各种“刺激”来强化孩子的“行为习惯”,行为主义者们,校长、老师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家长、老师们看到了“规规矩矩”的孩子,认为这样的孩子就是“遵守规则”、有“良好行为习惯”的好孩子。其实,孩子们只是在这种“情境”下的“条件反射”而已,他们的所谓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只是这种“情境”下的指令的反应,也就是说这些孩子们遵守的仅仅是这个“情境”中发号指令的人的“规则”。我们见过太多在学校“规规矩矩”的孩子在外面宛若“混世小魔王”,我们也很少见到孩子在家里像在学校一样“端坐”,也很少看到孩子写作业的时候使用课堂常规竞赛中的坐姿。即便是低年级的学生给老师问好,更多的是“条件反射”,这和发自内心的尊重老师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另外低年级的肌肉、骨骼都还在成长中,很难长时间的保持一个固定的状态,所谓的“良好的行为习惯”,其中很多给孩子们带来的是“痛苦”的体验。课堂常规比赛则可能会要求低年级儿童长时间保持一些固定的姿势不变化,甚至会因为这些“习惯”受到惩罚。这种因比赛营造的“类高压”情境可能会让低年级某些儿童处于“恐惧”之中,导致不敢有任何“逾越规则”的行为,按照行为主义理论,这种状态会使得因孩子缺乏足够多的“刺激”而导致智力低下。
根据经验,低年级的课堂常规下形成的行为习惯,到了高年级之后还能够遵守的学生就不多了,就会被新的“课堂常规”替代。到了大学之后,连最基本课堂“起立”向老师问好这种行为习惯都没有了。可见,这种基础教育阶段营造的让学生具有“良好行为习惯”的情境,并不能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所谓的“听话”、“守规矩”、“端庄”……只是这种情境下的反应,离开了这种情境,“听话”、“守规矩”就不存在了。
这种情境下的行为习惯更是和培养“规则意识”没有什么关系,甚至对“规则意识”的形成有副作用。按照行为主义理论,学校或者班级营造的“情境”让学生遵守班规班纪,是儿童根据老师的“指令”进行的反应,所谓的遵守“规则”,并不是遵守普遍意义的“规则”,而是遵守某些人的“规则”。当学生通过不同的年级和教师的“规则”强化之后,学生就会意识到“规则”是会“变”的,在遵守“规则”之前要先看给他们发“指令”的人是谁。这也是为何“闯红灯”现象如此普遍难以杜绝的原因,因为“禁止闯红灯”的规则并不是公众制定的,也没有人对我们“闯红灯”的行为有任何的“指令”。
当然,教育培养学生遵守社会规则是最基本的任务,但是这种“规则”不是特殊的“规则”而是普遍性的。在培养规则意识的时候,要让学生理解规则制定、遵守的各个环节,让学生对规则的遵守能够迁移到不同的“情境中”,而不是仅仅把特殊情境下的“遵守规则”当做培养“规则意识”的方式。
虹野 中华教育改进社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