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无作业”不是家长没有教育责任

张小军

针对“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10日表示,将从健全作业布置机制、提升作业质量、加强日常监管等三个方面落实好作业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布置惩罚性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巩固知识、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老师开展教学评价、精准分析学情和改进教学方法的重要手段。2018年底,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提出,“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进一步指出,“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

在此基础上,各地在规范作业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山西、长沙等对健全学校作业常规管理、作业量统筹、教师试做和面批讲解、学生反馈和评估等做出明确规定;辽宁、河南焦作明确规定,教师若存在不按时亲自批改作业、让家长代批等违规行为,“一律取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

在此背景下,仍有一些家长对作业有意见,且把矛头直指教师工作“不勤”。实际上,影响作业管理的因素很多,如课程设置、教学评价、家长需求、学生差异和教师水平等,把“家长作业”简单归结于教师“不勤”并不全面。按照课程设置方案的规定,小学低年级数学周课时只有4节,如果不允许布置家庭作业,教师要完成教学任务,时间明显不足。另外,一些学生识记能力不强、书写习惯差,学习生字时,不抄写一定次数难以牢记,在此过程中,难免需要家长督促检查。

但是,这些都不是“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理由。作业管理,学校教育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学校和教师不能将作业任务转嫁给家长。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完美的家校关系是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育人。不给家长布置作业,并不意味着把孩子交给学校就万事大吉,家长要与学校密切配合,形成育人合力。

(作者张小军,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蒲公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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