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大规模数据监控的赋权、制衡与挑战

内容提要

2020年的新冠肺炎危机迫使国家采取大规模的监控手段维护安全,再次引起公民对隐私的担忧。不同于生命健康权等其他人权,隐私权本就具备可被减损的特性。处于隐私保护“道德高地”的欧盟,在确认以安全为目的进行大规模监控合法的情况下,要求监控机关的监控合法、合目的,在数据的审查、使用、保留和销毁环节尽足够的注意义务;要求监督机关能够获取所有的相关信息;要求救济机关为任何怀疑自己受到监控的个人提供有效救济途径。这样的隐私保护程序性规定成效斐然,为成员国监控权力的约束提供了范式。欧洲人权法院若能处理好欧盟法与成员国的裁量权关系问题,欧洲法院如进一步明确数据保护的标准,则可将隐私保护水平提升至全新的高度。

关键词

欧盟 大规模监控 数据安全 个人隐私 赋权

图片来源Pixabay

作者简介

廖丽,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师亚楠,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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