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民间借贷案,两起诉讼,如何执行到位50万元的?

1、慕名而来的夫妻与50多岁男子

2018年5月的某天中午,我刚送走一名当事人就收到了一条短信,内容是:“王律师,久仰大名,您有空吗”。类似这样无姓名,不讲事实的短信,已经收到很多,电话都舍不得打一个,我是不予理会的。等我吃完午饭回来,我就接到了该短信显示的电话拨打过来了。

“王律师,我已经到了你法制报社的楼下了,我们就在一楼大厅等您,您在律师事务所吗?”一名女子说到。

一般中午突然来访的当事人,基本就是上午去了别的律师事务所见的律师不满意还需要比较一番,中午正好来到了我这里吧。我不想接待,事前都没有预约,也没有看材料,更不知道什么案件,一点准备工作也没有,这种情况,资深律师基本都不会轻易接待的,需要另行安排时间,毕竟律师不愿意被“白嫖”。看在对方语气比较谦卑礼貌的份上,能拒绝吗?那就安排她上三楼律师事务所接待室吧。

跟我联系的是一名大约50岁左右的女性,高个子瘦瘦的是他老公,还跟着一个男子,说是跟他们一起来的,共计3人。

女子自我介绍,她和她老公从事装修生意的,来昆明大概有20年了,现在经营着一家装修公司。在2016年的时候将130万元分3次借给了一个老板,这个老板是开理财公司和开发房地产的,把钱借出去以后,也给了几个月的利息。以前这个老板还哄着她们,也重新出具了几次借条和还款计划,但都没有兑现。后来该老板也懒得再写借条了,索性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一直失联。该女子说这种情况与我以前的客户是一样一样的,现在很多人都去报案了。

我问报案了没有。她说她是第一个报案的,但是报案已经过去半年了,什么消息也没有,总是让回去等消息,却总是等不来消息。也多次去问了,但是被告知只能去起诉。

我问和她一起来的另一名50多岁的男子是什么事情,她说都是把钱借给了该老板,同一个人,情况差不多,只是他金额比较少。当我提出需要看看该男子材料的时候,该男子说没有带来,手机中也没有照片,但是他确很认真的,把我说的话现场记录下来,我的话有那么值得记录吗?明显是拿着我的观点再去其他律师那里去比较、论证。

这个男子绝对是一个心机男,出门问律师不带材料,却知道记笔记,可能还在录音。我不愿意跟该男子多谈,这不是明显来“白嫖”律师吗?我也不收他咨询费,他怎么就这么有提防之心呢?这样的人是毫无真诚可言的,我也一般不会对他说什么真心话,更不会给他什么建议,三言两语就结束他的谈话。其实在我们接触当事人过程中,遇到很多不同的当事人,不同当事人我们也会不同方法对待,做人一定要真诚,哪怕是咨询律师。

有时候,我接待当事人,有些当事人还会把材料姓名复印的时候故意隐去,你可以说这是隐私信息,但是在律师目前这就是不信任律师,律师会把你这些信息传递出去?不相信律师却又要“白嫖”律师,律师难道比你智商低?一般遇到不真诚的客户,基本就是三言两语快点打发了。

所以这个50岁的男子,我就让他去一楼等,我不让他听了。我的委托人该名女子也察觉了该男子实在不妥,来找律师故意不带材料,还一个劲的记录律师说的话。也让先去一楼等着。

我也是一个有个性的律师,我觉得我的劳动没有被尊重,我说的话无关保密,也不会有承诺和保证,就是一个对客观事实的分析而已,但就是不想跟这种当事人“白嫖”后面还会讲到这个50多岁的男子,他姓马,老马?(未完待续)

2、多而乱、看不懂的《借条》,已经达到目的判决

50岁马姓男子,他等不及,他先回去了。

此时女子和丈夫从包里面拿出来了共计9张借条和还款计划书,小心翼翼地递到我的手中,边递边说这些借条他专门在银行租用了一个保险柜,今天上午才取出来,所以中午才约我面谈。看得出来他们夫妻是细心谨慎的人,每一张借条虽然崭新,但是均被涂涂改改、乱画一通,根本就看不明白,该女子非常耐心地跟我一张张解释,我也听得非常仔细。

该女子,姓张,暂称呼张大姐吧。张大姐说:“原来每次去找他的时候,他很不耐烦就在借条上重新批注日期和说明,有时候自认为批注错了就乱涂乱画,其目的就是想把这笔账搞成一笔糊涂账,涂了就重新写,写了又重新图画”。“他”就是后文的被告。

我仔细看了被涂掉的内容,涂掉的内容又会在下一张借条又补上,补上的内容在下一张借条中又被涂掉。如此反反复复。

涂涂改改的都是借条的核心内容,有时候是划掉本金,有时候是划掉了利息,有时候又是划掉了诉讼费、律师费承担等条款,但是最后一张借条涂改的只剩下了本金,利息没有了,诉讼费、律师费也被涂掉了。

起诉,应该依据最后这张借条,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以前的借条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吗?张大姐还是有朴素的法律意识的,她说:“我家是做小生意的,常年需要保管一些书面合同等票据等等,自己就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是白纸黑字的文件都不会扔,何况这些已经被涂改作废的借条,我也不会扔,不管有没有用都拿过来给律师看看了。”

我咬定,这些借条都是该民间借贷发生过程的证据链,怎么没有用呢?该案是有利息明确约定的,删除的又补上,对删除的利息和律师费等条款是否还有法律效力是本案的焦点问题?

起诉的时候,我就要求支付2分利息和承担所有律师费用。到了庭审阶段,果然利息和律师费是否应该由被告承担成为了法庭上的争议焦点,双方为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我主张利息和律师费的理由是原始借条中存在利息约定,在后续几张借条中也存在利息明确约定和记载的客观事实,删除行为并不是我的同意和默许,而是被告单方面删除行为,在任何删除地方只有被告一人签名,并没有我委托人张大姐两口子的签字确认,这种单方面损害原告利益的行为也是对方的霸王行为,并不发生免除利息和律师费的法律效力,后来我还举证证明,在签订最后一站借条之后,对方支付了一个月的利息,根据该笔利息可以根据2分事实演算出本案本金,对方虽然一口咬定最后这笔款项是归还的本金,但是我的演算完全又依据,明显具有证据优势,最后法官支持了我的律师意见,支持了2分的利息,没有支持律师费,理由是若再支持律师费就超过了年利率24%的限定性规定。

当然这个判决是完全正确的,在诉讼过程中我就跟张大姐俩口子分析预判过,本金和2分利息会支持,律师费支持性很低,毕竟有关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中有这样的规定,违约金包括利息总违约成本承担不能超过24%限定性规定,只支持一头,不能两头支持。

在法庭上,该案被告极力抗辩说该笔款项应该由理财公司承担,但我们没有告这个空壳公司,毕竟无证据证实该笔款项与公司有关,借条流水都指向被告的,关于资金用途并不影响本案的法律关系和最终被告确定以及责任归属。

该案还有一个争议焦点是,我把被告的配偶也一并起诉了,这个配偶我们会在后面都会讲到的,她是一个小学资深老师,姓张,张老师,不简单的一个人。她聘请的律师当庭抗辩,她已经与被告离婚,该笔款项跟她无关,她也没有共债共签。但是我就是一并起诉了她,她真的不冤的。(未完待续)

3、绝世配偶:假离婚、真逃债的小学女老师

张老师,一名小学优秀老师,我说他不冤!

她是被告的配偶,的确没有一分钱进入她账户,她也没有在借条中签名,特别是在2018年1月18日之后,最新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需要共债共签,没有共债共签的债务,再也告不了了。我起诉张老师,无论是从事实证据上,还是从法律上,我都不占理,但是我却要起诉她,这个诉讼方案不但委托人张大姐两口子看不懂,我律师同仁开始都懵圈,认为没有必要,何必给自己设置较难的诉讼方案呢?

借条有谁名字就起诉谁,这是多么简单的案件,有必要多此一举去告一个已经离婚了的离异配偶吗?

要起诉张老师,我是抓住了两点事实。一、在我起诉时,张老师和被告协议离婚了,离婚日期竟在我与张大姐两口子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当日,就是这么巧!二、被告名下只有公司股权,而张老师名下有1套价值200多万的房,在昆明主城,还有一辆近50万的奔驰车,落户才3个月。普通人都看得出来,一个50多岁的小学女教师开50多万的奔驰,似乎有点高调吧?这车只是落户到女教师名下而已,明摆着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是被告在使用,这个房子明摆着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有必要起诉赵老师吗?不从事执行代理工作的律师,或不是专注于强制执行的律师,设计诉讼方案都会选择怎么简单怎么起诉,多起诉一个人是一个多么麻烦的事情。我直接起诉被告一点错也没有,但是我接受的是全程委托,案件从接单到执行完毕才终止,我要对该案每一个环节负责,不是干半拉子工程。既要考虑诉讼又要考虑执行,既要打赢官司又要执行到位,这是我的终极代理目标。

价值200万的房子和刚刚落户的50万奔驰车全部在张老师名下,我不起诉她,我根本就做不了诉讼保全。等我和盘托出我的方法和目的,这下子委托人张大姐俩口子就大彻大悟了。在这个案件中,张大姐俩口子完全配合我,案件一切决定权全由我自主决定,这就是全权代理,即法律上的特别授权。

保全了张老师的房和车,张老师立即就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奇怪的是他为了拖延我的诉讼进程,恶意不领取传票,却提出了对查封不服的执行异议。她提出执行异议,理由看似很充分,但我的答辩却很简单,答辩理由就是查封依据什么,目的是什么,截至现在并未实质损害张老师权益,若有损害,已经购买了诉讼责任保险由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法院最后支持了我的意见,她的执行异议被驳回。但这个张老师却三番五次跑到执行局去请求解封。

这个诉讼案件,还真被她拖了很久,最终按照公告期限开的庭,公告期满,她还聘请了律师准时到庭应诉,这个律师也是被告一起请的。抗辩的理由就是没有共债共签,不认识我方张大姐俩口子,不认可该笔债务,与她有关,依据司法解释应该驳回。

判决的结果跟我庭前的分析完全一致,张老师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但是该案的基本目标,我达到了,一是顺利查封保全到了夫妻共同财产,二是本金、利息都得到了支持。委托人张大姐俩口子对一审结果很满意。张大姐两口子最担心的是房屋一旦被解封,再也找不到财产,可能面临执行落空的世纪难题。

张老师没有消停,她拿着一审判决书又去找执行局理论,她说她已经胜诉了,该笔债务与她无关,不应该继续查封她的房子和车,要求解封,她在上诉期内去了几次执行局提出了几次解封申请,后来还指派律师去执行局沟通解封事情。因为上诉期15日,履行期30日,我不上诉等启动强制执行期满要等一个半月,只要过了15天上诉期,该车和房,很可能会被解封。因为只要张老师拿着一审生效法律文书就会被解封。我应该怎么办?(未完待续)

4、穷追不舍,撤销离婚协议书中条款,继续起诉配偶

上诉期15天一过,我的判决就生效了,张老师就能够顺利解封,一旦解封,完全可以在短短几日内就可以转卖掉房屋或者说是转移产权登记,若真的那样我的执行可能就落空。在30天履行期内,我是没有权利提起强制执行的,在昆明启动强制执行还必须开具生效证明,拿着生效证明去立案,立案庭会严格审查履行期是否过了,没有过的话,是无法执行立案的。

我带着我的疑惑,我去咨询执行局,执行局答复我,现在无法确认我查封的房子和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执行局也不会冒然执行在别人名下的房子和车,只要被告配偶不承认这房子是被告的或者说被告有所有权份额,执行局就不会执行,一切难题只能交给申请执行人自己去解决。

如何证明他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只有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了被告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已经明确载明该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于夫妻共同存续期间,但是被告将房屋通过一纸离婚协议分割给了女方,即本案的张老师。

我立即启动第二个案件,要求撤销这份离婚协议书中的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内容。这种案件,我有成功的案例,我撤销过别人的离婚协议书,遇到同样的问题,其实很好操作。但是委托人张大姐俩口子,她们觉得还要打官司太累了,简直是折磨,时间有点长,关键对方还很会钻空子,特别喜欢拖延时间。一直问我有没有更简便的方法,我也打算直接进入强制执行要求处置该房屋。但是针对存在共有人的房屋,这个共有人还没有登记在红本本上,执行局不会进行司法处理的,因为需要产权确权,取得执行依据。我把法律、利害关系跟委托人张大姐两口子一讲,我获得他们的支持,立即启动了第二个诉讼,即撤销离婚协议书有关财产分割条款。

打这个官司有那么容易吗?输赢不说,立案就不容易。我去立案的时候,该案一直很不顺利,工作人员说自己从来就没有立过这样的案件,也没有遇到过撤销离婚协议书的。该案沟通了一个多星期终于立案了。为什么能够立案,我是把我以前办理的一个完全一样的案件直接当做证据提交了。后来开庭,对方律师说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不要提交一份与本案无关的判决书,恰恰就是这份类案判决书,让我成功立案和胜诉。

我又起诉了张老师,张老师抓狂了,打来电话质问我:“你怎么又要起诉我,我不欠某某的钱”总之抱怨不断,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我说:“你去法院领取传票不就知道了我为什么起诉你了。”但是她又故伎重演,偏偏不去领取传票,哪怕法官去上门贴传票也不领取,因为他已经知道《起诉状》内容了,她那个前夫,也是本案被告的前夫已经领取了,她不知道起诉事实?

这个官司跟上面是一个样的,公告期满之日,张老师带着两个律师一起出庭了,这次官司她没有十足的把握,她在法庭上非常努力地证明被告债务与她无关,证明离婚理由是什么,不是假离婚,证明前夫有资产,证明离婚协议书是公平分割财产没有侵犯任何人利益等等,她的举证似乎很有冲击力,差不多要把我的证据彻底摧毁。

从庭审举证来看,她的确为想打赢这个官司付出了努力,但是她的证据明显不具有压倒式优势。证据上双方看似势均力敌,但是我讲起了本案现状和相关法理,法理就是在明知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将唯一巨额财产标的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无偿转让给属于配偶的另一方,降低了被告偿债能力,被告任意性处理资产行为,客观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被告虽然分割到了公司股权,但是该股权不是上市公司股权,价值具有不确定性。股权虽属于财产性权益,但被告无法证明该股权具有流通变现的可能,与货真价实的房屋不具可比性,女方认为股权价值大于房屋价值,女方有权另案起诉分割而不是在本案中作为抗辩理由。

该案庭审只是一方面,张老师和被告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也是绞尽脑汁,不惜铤而走险,她是怎么做的呢?(未完待续)

5、虚假诉讼?铤而走险被告俩口子

在我们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我又申请查封了一次房屋,上一次查封3年期限没有到,但为了万无一失,在这个案件起诉中,我还是在申请查封了一次,这次查封的目的就是表明,绝不可解封,我多次向执行局表明这个态度。但是我在查封之后再去查询房屋情况,发现在我之后又有一个查封,这个查封是另外一家法院的查封,我记下了案号,打电话到该法院查询得知,查封申请人是老马。

他就是第一次来我律师事务所,不带材料蹭咨询的老马,后来我把他请了出去,我没有接待他。他怎么起诉了?

我的委托人张大姐案件起诉遭遇时间上的拖延,官司程序走得很心累,此时又听说老马的钱全部拿回来了。老马钱不多,大概也就15来万元本金,没有经过起诉,凭自己的能力拿回来了,这是张大姐告诉我的。张大家得知老马拿回钱了之后,就有点后悔不应该起诉的,应该跟老马一样去讨账,说不定也拿回来了。现在还在诉讼过程中,越来越着急。

打官司的还没有拿回一分钱,不打官司的把钱拿回来了,谁还不质疑法律手段呢?我非常理解张大姐俩口子心情。我让张大姐去找一趟老马,让老马把还款的银行流水打印一份提交给我。

老马拿到了钱,虽然对张大姐俩口子冷嘲热讽还到处吹嘘,但是张大姐把他借条的复印件和流水也要来了一份,我一直保存在手机里。

一个无心之举,日后真的排上了大用途。

获知老马的钱已经还清了,老马怎么还去查封张老师的房子呢?老马怎么知道去查封张老师的房子?房屋具体坐落信息,他一个公民身份根据就无法获取,毕竟不可以以人查房的。

我立即核实,老马债权到底是不是15万元,我翻看借条和查看流水信息,本金最多15万元,不可能超出15万元。我随后让张大姐去找老马核实,让老马说实话,老马开始不说实话,说被告找过他,希望帮忙就还钱,不帮忙一分钱都还不了。原来老马被利用,被收买,可能也是利诱威胁等等。

老马为了拿回自己的钱,跟被告有制造虚假诉讼的可能性。

我们是首封申请人,因为我们的查封有被解封的可能,只要我们解封了,老马的轮候查封就排在了首封位置,谁首封谁就拥有了资产处置权。

老马一直没有明着说是什么原因去查封,但是我知道这就是被告串通好了的,我虽然有合理怀疑,但是没有充足的证据。我亲自给老马发了一份《温馨提示函》,是以短信的内容发给他的,内容就是提醒他在债务已经结清的情况下,还向法院申请保全起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我们会立即向警方提出控告等告知相关法律后果。短信发出不到2分钟,我就收到了回复消息:“王律师,我不照办,他们不还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随后,老马把他与被告之间所有微信聊天记录都发过来,说自己不是有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拿钱,不想触犯法律。我让老马写了一个《情况说明》材料,我一直保留着。

那刻,我觉得我拿到了一份足以威慑被告以及配偶的一份“黑材料”,足以击溃这对负隅顽抗的夫妻档。

在我的要求下,老马立即就撤回了查封申请,他还没有起诉也就停止了罪恶的下一步。老马已经拿回了自己的钱,为什么还要听命于被告指挥呢?后来我才知道,老马的老婆与张老师竟是发小关系,老婆跟老婆之间算是老闺蜜了。这个情况,张大姐俩口子根本就不知道。

张大姐突然恍然大悟,老马为什么能够拿回钱了,也明白老马为什么帮他们查封了。幸亏第一天接待张大姐老马3人的时候,我没有接待老马,原来老马是“间谍”。我拿到了涉嫌虚假诉讼的材料,我不会就此轻易放过被告们的。(未完待续)

6、拒执罪和虚假诉讼罪,我该如何抉择?

老马,在这个案件中,算是帮了我们。我没有把握虚假诉讼一定能够控告成功,我们的终极目标是帮助张大姐拿回全部本金和利息以及诉讼费用。我们所有的付出和努力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进行。

张大姐俩口子又来到我的律师事务所,再次授权,由我代为进行刑事控告。我觉得虚假诉讼证据是充足的,虽未完成,但是行为已经发生了,查封保全行为已经完成,从刑法的角度算是着手实施了,只不过被我发现了,我有点后悔干嘛叫老马收手呢!让起诉开庭了,那不是更好吗?

但那样走下去,可能只是老马个人涉及虚假诉讼,毕竟被告在该案中还是被告,就凭微信内容似乎证据不足,这个虚假诉讼基本只针对原告方为主,可能遭罪的是老马,而不是被告俩口子。

若我一定要控告虚假诉讼罪,肯定要把老马一起控告了,但老马事出有因,算是老马拿回钱的“策略和计谋”,老马有点冤枉,我就放弃了提出虚假诉讼罪的控告。

但是这些行为特征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我把全部材料整理好了,也向公安提出了控告,遗憾的是公安总是在初查。我们等不及初查结果。

我也向法院直接起诉,这个起诉当然又要面临难题,结果竟是不予受理,立案庭理由就是这是公安应该办理的案件,我无权提出自诉,我说司法解释都说了可以自诉,总之沟通不了。

提起拒执罪也是这么的难,我坚决自诉,把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的情况也告知了,但依然还是不予受理。

民事官司想刑事控告真的很难很难的,我也能够理解了哪些所谓的集资诈骗犯罪去报案是多么的难,多么的无助感!

两个罪名都走不通,我没有必要再坚持,我要换思路,我要重新回到案件本身,继续坚持我的诉讼和强制执行。

我们在提起两罪控告的过程中,其实被告们已经知道了,我也接到了对方律师打来的电话,其实都是缓兵之计,探探我们的底而已。在这个节骨眼上,对方提出用一套房子给我们抵债,其实这个房子也是被告从别人手上拿过来的,就是一个位于东川的烂尾楼,还没有完工,肯定是不能要的。委托人张大姐跟我说,她们想去看看,我明确告诉张大姐两口子,这个房子所有情况我已经查清楚了,房地产开发商欠被告的钱,他们之间的案件已经判决进入强制执行,但是达成了执行和解,被告拿到了20多套烂尾楼房子,根本办不了产权,这样的房子拿来毫无意义。我提出只要昆明主城无争议产权明确的房子,对方说没有,又提出拿一套远在西双版纳某县城的房子给我们抵债,那更不能要,这房子被昆明中院查封了。

这是第一次出来跟我们谈具体还款计划,就是因为我们准备提出刑事控告了,对方多少有点着急了。

对方想用这些烂资产跟我们谈和解,那是毫无诚意地行为,就是探探而已,缓兵之计。

提出控告不成,久久没有下文,这是普遍现象,也没有必要在此纠缠下去,后续还要进行。

撤销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书下来了,对方败诉,对方当然是不服的,张老师立即就提起了二审,被告没有提出二审。我们的强制执行还在继续,并没有停止。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查封了被告所有账户,向其他法院等相关单位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但还是有失策的时候。

被告作为原告在另一家法院起诉了一个案件,也是和解了,执行局承办人帮我调取到了该案所有情况,承办人取得上述材料后立即说:“这就是老赖,王律师你不用再跑了,也不用费心思了,这个构成拒执罪了,我们移送公安”。

凭借委托人自己的力量提起拒执罪是很难,一旦移送了就不一样了。我们就开始等消息。(未完待续)

7、拘留还是刑拘?老赖求饶

撤销权官司,一审我们赢了,被告配偶张老师提出了二审上诉,等到开庭的时候,拒执罪案件材料已经全部移送到公安机关,只是没有消息。

二审开庭的前几天,我就去执行局沟通,希望执行局在二审开庭当日承办人能够带着法警去传唤和拘留被告,承办人开始肯定是向我推辞,说到:“你能够确定被告到庭?”其实我是不能确定的,我只是说:“不能确定,但是不放过唯一的机会,万一去了怎么办?”承办人只是说到时候再说吧,只要人去了,被告肯定跑不掉的,发现到了再打电话。

这个承办人,在我案件过程中也付出很多,多次前往被告住处都没有找到被告,电话也是不接的,办他也是真的,不是说说而已,虽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是承办人还是在积极作为。

开庭前一天,我就做好了拘留被告的打算,只要被告出现,绝不可以让他走掉。我安排张大姐去执行局守着承办人,只要被告出现我就会通知张大姐和承办人,让张大姐带着承办人去中院拘留人,安排张大姐老公守在大门口观察,只要被告出现,第一时间告诉我,我还安排律师伙伴去协调中院法官安排法警到庭,所有准备工作全部做好,只要被告出现,开完庭就拘留他。

我觉得被告出现的可能性不高,毕竟一审就只是安排律师出庭了,二审又没有提出上诉,上诉的是张老师,张老师肯定会出席二审法庭,但他不是我的被执行人,不可能对她采取什么措施的。

那天,我预测不准,9;30开庭,被告8;50就到了安检大门,正好与我碰到了,我不动声色地给张大姐发消息,张大姐此时已经到了执行局,承办人确定被告到庭了,早上放下所有事情,请示之后立即带着两名法警,带着张大姐赶往中院。10;40二审开完庭,承办人和法警已经早早的等在了法庭门口,那天被告就没有走出法庭,更别说走出法院大门了。

其实,被告根本就没有想到,开庭当日就是他的被执行大限之日。二审法官刚宣布休庭,核对笔录签字,还没有等签笔录,承办人就出现在法庭,向被告宣布拘留带回执行局。

被告懵了,但不知所措,随后向旁边的3个律师求助,律师也只是说先配合回执行局一趟,被告签完字带着手铐就上了车。

我还没有签完笔录,被告就被带走了。但是此时的被告之配偶,张老师已经不淡定了。“不就是差钱吗?凭什么抓人?”还不断质问我,为什么叫执行局来抓人。随后就是喋喋不休,被严厉的女书记员呵斥才停止。

抓的又不是她,她凭什么这么激动?她当场就要求3个律师陪同她驱车前往执行局一探究竟,可是3个律师都说自己有事先走了。

张老师就开始到处打电话找人,想办法营救被告,可是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说不了一分钟就被挂了,看来他们人品也不怎么样,出手相救的人根本就没有。再说谁有能力去帮助呢?躲还来不及呢!

签完笔录,我带着张大姐俩口子赶往执行局,到执行局已经到下班时间了,被告被带到一个会议室,由法警看守着,承办人在做笔录。

被告看我到了,立即向我求情:“王律师,给我一次机会怎么样?”造成今日困局都是他自找的,只要还钱一切都好谈。我提出了执行和解方案,要求有担保人,最好是张老师担保,他开始不同意,随后又说需要跟张老师协商一下。

其实,他又在拖延时间,毕竟中午了,所有陪着他的人都没有吃饭,以为可以拖一拖,承办人没有耐心就会放了他,他失算了。他手机被暂扣了,身上钥匙等硬物都被暂扣了。他要打电话,我在争得承办人同意后,让他打电话给张老师,没有想到被告竟把电话打到了律师那里,开始咨询起了法律问题。又打给了几个人,不是接不通或者接通了没有说几句就被挂了。但是他始终不拨打给他前妻张老师,不拨打给有用的人,他这明摆着就是拖时间嘛。

其实我们已经给了被告足足近1个小时的时间去联系和沟通,最后他在耗时间而已。到了中午1点,承办人、法警都没有吃饭,我们也一直陪着没有喝一口水。承办人宣告先行拘留,带走。

被告又开始求情了,说再等等。可是我们已经等他一个多小时了,该打的电话都打了,也没有任何效果,根本就没有人来帮助他。

被告因为涉嫌拒执罪,已经被移送公安了,已经启动程序,我向承办人提出先行拘留,拘留期满移交公安刑事拘留,承办人也答应会与公安对接。

被告听到了我与承办人的对话内容,真心开始着急了,因为拘留15天,他有点无所谓的态度,听到拘留期满后要移送刑事拘留,他开始心慌了,又一次开始求情说最后再打一个电话。承办人已经不让他再打电话了,也不让我借他手机打电话了,让他配合去医院体检,随后送看守所。(未完待续)

8、带上警车,被告装病,完全不配合,想碰瓷

我借给被告电话,也是希望能够达成还款目的,希望有人能够出来替他还款,并不是一定要拘留被告,我们没有必要跟谁赌气,非要治别人怎么样,这不是我的想法和目的。虽然承办人已经不让我借他手机打电话了,他也被警告不要再打电话了。

我总感觉他有一个电话始终没有拨打,而这个电话也许是最有用的电话,但被告偏偏没有打,被告一直把电话打给那些无关紧要的人,看样子就是当着我们的面演戏而已。

被告带着手铐上了车直接去医院体检,我也全程陪同,一个法官,两个法警看押着被告,车里非常安静,车外的警笛特别刺耳,不知道情况的车辆都以为车里是什么重要刑事犯呢,就是一个老赖而已。

我打破了车里的安静,我对被告说;你怎么不打给你前妻,我现在可以申请你打一个电话给你前妻,但只可以说一分钟。法官还是说不用打了,我会通知他前妻的。法官让我拨通她前妻电话,告诉他前夫被拘留了。

拨通了电话,前妻在电话里不断求情说自己老公这次真的认识到了错误,希望不要拘留,自己现在就去筹钱履行判决义务。没有想到被告这个时候还硬气起来了,几次求情场面都忘记了。说:“不要筹钱了,关就关”。

电话那头的张老师,也听到了警笛声,问这是要把他老公拉到哪里去?告诉法官他老公高血压等等各种疾病情况。戏精的被告,听到前妻的警告,立即就说自己现在血压飙高了,自己难受了,要下车,立刻就倒在车里面。

承办人可能第一次遇到这种不配合的情况,毕竟这是昆明二环上,根本就停不了车,让再坚持坚持下,被告说自己现在很难受。我就对被告说:“这车里都有实时监控,没有一个人碰你一下,更不存在有人虐待你了,你说你难受,我们现在不就是把你往医院送吗?又没有把你丢下车,现在二环上也不能停车啊。”被告就安静了,什么事也没有。

承办人就说幸亏我今天全程陪同了,不然被老赖反咬一口都不好说了。不到几分钟,警车就到医院了,被告装病不下车,承办人法警也不敢碰他,法警全程把执法记录仪都打开对着被告,可是被告就是不下车。承办人不得不先去联系护士和医生来给他量一下血压,正常。医生护士说,他正常,什么事也没有,可以接受检查。

这个时候,其中一个高个子法警对被告严厉呵斥,希望他配合,不要没病装病,有病这里是医院就治病。在严厉的法警面前,被告就乖乖下车了。

做完了几项基本检查,我是全程陪同,我给被告买水买面包等吃的,但他赌气不吃不喝。我知道他就是想把自己血压弄高栽赃别人不给他吃喝造成的,我给他水喝给他面包,法警全程都有执法记录仪记录,没有人不给他吃喝,也没有人不让他上厕所等等,我其实一直在照顾他,医院里到处是监控的,想碰瓷我和法警法官们,没有那么容易的。

这个被告50多岁了,前妻说血压高,我是相信的,毕竟50多岁的人了,血压一下子高了也正常,但今天这个时候真的没有必要因为血压原因拘留不了。但是,被告还是在继续作,下楼梯的时候,又坐到地上不走了,说自己血压高。

不是刚刚量完血压吗?已经是第二次血压监测都是正常的,两次血压监测不到半个小时。他既然要坐,我们就陪同他坐一坐吧,不能剥夺他坐一坐的权利吧?!楼梯间来来往往的人都围观他,他不好意思的就站起来走了。检查项目很多的,我突然就接到了被告前妻打来的电话。这个张老师想干嘛?(未完待续)

9、替夫还钱,老赖返聘我代理强制执行

   “王律师,能否放掉我老公”张老师在电话中向我说到到。

“不是我抓了你老公,我也没有权利抓你老公,你去找法官”我说。

“法官说找你协商”张老师怼我了。

“不还钱,我如何向委托人交代?”我在电话里跟张老师说到。

张老师开始就说没有钱,要去筹钱,我也跟张老师说了,在电话中明确告诉她:“我们之间的通话是有录音的,没有人恐吓你利诱你”。并且说:“在本案强制执行中,你不是被执行人,你不是债务人,你没有还款义务,也不会找你还款,你根本不欠我委托人的债务。你不需要违心地替被告还钱,但是你若替被告还钱,必须自愿,我们表示欢迎,绝不强求你替被告还钱,不要还了钱就反咬一口说被人逼迫威胁了,那样你没有必要还钱,全凭自愿”我还告诉她,我跟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录音。替被告还款完全要出于自愿,一旦款项进入执行局账户,那肯定拿不回去了。我都警告、提醒过。张老师说:“我完全清楚,我是自愿的。”

我出于好奇,问张老师为什么要替被告还款,张老师用一言难尽来回复我。

打完电话,张老师就去执行局打款去了,50万元,这个数字可不小,哪用筹款,张老师自己账户里就有这么多。

被告知道自己前妻去执行局打款了,立即表示自己愿意坐牢,不再装病了,请求赶快送他坐牢去,反正就是不能还钱。

这个时候他想被拘留也是真实想法,开始以为只要装病,看守所可能不收他,他电话咨询过装病,也许能够蒙混过关,多少清楚点看守所不收病人,甚至高血压的病人。

但是现在他前妻真的要替他还债了,他宁愿拘留也不想还钱。看样子,被告还真是一个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

15天的自由,哪能赚来50万元?想想都是肉疼,亏本的生意,凭本事借的钱,这一下子就乖乖吐出去了,还是去坐牢吧。被告就是这么会算计。

“你以为你还了钱,就可以不拘留你吗?你涉嫌拒执罪已经移送公安了,就算我们不追究了,公安不追究吗?”执行承办人对被告说到。

被告又是开始求情,求完我,再求法官。其实我,现在关心的不是被告拘留、拒执罪问题,只要他前妻50万元到账,我立即申请不对被告实施拘留,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结案了。

被告前妻张老师去执行局打款了,被告还在继续做各种检查,检查还没有做完,执行局那边已经通知,50万元到账了,问我什么意见。我哪有什么意见,我要求立即将款项支付到我委托人处,申请结案。

款进了执行局账户,终于踏实了。可是被告此刻懊悔不已,开始了抱怨:“我自己打官司这么多年,别人欠他几千万,法院都判决进入强制执行了也执行不了一分钱回来,我轻松就被执行了50万元,执行我怎么这么容易?王律师,你太有能耐了,你怎么让执行局都围着你一个人案件转?”

此时,他就开始要吃要喝了,说自己饿了,但是还是跟我赌气,依然不吃我递给他的食物和水,可是只有我手里有食物和水。我把食物和水先交给法警,法警递给他,他才接住,这被告还是有点个性。

执行款都到账了,我也没有必要坚持拘留了,当然承办人也不会拘留他了。我们原路返回执行局,这个时候,车子氛围就不一样了,承办人高兴了,我也高兴了,被告也开始吹牛起来了。说自己有1个亿的资产,不是那个人随便执行得到的,还说执行局也查不到他资产。50万到位了,法官也听他吹牛,反正可以结案了,爱吹就吹吧!

不过法官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今日关你,你一点都不冤枉,不是50万到账了,你现在去看守所的路上,不是回执行局做笔录。”

“我钱都还清了,你什么时候把我案件也执行到位?”被告问我案件承办法官。承办人一愣,说:“你有案件在我这里执行?”

原来,被告也起诉了别人,在其他案件中,他是原告,已经进入强制执行了,刚刚进入,分配到了我案件承办人执行团队,承办人还没有拿到案件。这下子就尴尬了。

我开玩笑说:“要不要换承办人”,

被告说:“不用换人,我要换律师,王律师我现在把案件交给你来代理,你看怎么样?”

坐在警车里,我们前一分钟还是对抗双方,现在就开始跟我谈起了委托代理换律师了。现在想想还是奇葩事一件。

我直接拒绝了被告所提,不过被告说:“我不是说着玩玩的,我真心聘请你的,你跟我打了几场官司,你庭上口才很好,办事挺负责,我心里有数,只不过你不是我律师,现在案子结了,不影响你代理嘛”。

我当场就拒绝了,我实在过不去这个坎,前一个小时我们还激烈对抗,我递给他水都不喝的,下一秒要聘请我代理他的执行案件,他可以转换这么快,我却转不过来。结案了,其实没有利益冲突,但是我感觉怪怪的,我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下的委托。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接受被告聘请,几年前遇到同样的事情,我跟令一被告庭上对抗几年,对方说不打不相识,该被告跑到我律师事务所两次来聘请我作为他的律师代理一起标的千万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我找了借口一直没有见。(未完待续)

10、结案后的坦诚,原来的预测都是真相

回到执行局,我就遇到了在执行局等待的张老师,也就是被告的前妻。她迎上来跟我套近乎,说我像她很多年前的一个学生,又要找我要名片,感谢我没有继续提出要拘留被告。

我知道这些只是客套而已,不能当真。

我没有给她名片,反而刻意离她远点。因为我清楚,纠缠诉讼多年,一下子就认怂拿出了50万元来结案,心里能好受吗?只能说她心里素质好,内心太强大。

张老师一个人自言自语说了很多,承办法官也夸张老师重情重义等等,感谢张老师支持他们的执行工作。总之相互客套了许久。毕竟结案了,都轻松了,各自角色不再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了。

张老师就开始说起了自己的经历,说自己被离婚的,自己不想离婚,而是被告提出离婚不离家,为了就是希望以后家里的账务全部由男方一个人承担,反正房子在女方一个人名下,谁也拿不走,干脆就给女方,只能离婚才可以对外一人承担债务,这是被告两口子的想法。

并且说到,自从我将她的房子查封了之后,她已经咨询了很多律师了,都说不符合查封规定等等,完全符合解封条件,但是至今还是没有被解封,还续封了一次,问我是怎么做到的。

她说为了保住房子,被告想了很多办法,最后不得已请可靠的债权人老马去轮候查封了自己的房子一次,没有想到被我揭穿了,控诉老马胆子小、很狡猾,拿到钱就过河拆桥。

随后又控诉自己的律师是半路出家不专业,没有教他在离婚的时候就把房子转移,因为离婚协议书还是律师起草的,更没有想到自己的离婚协议书还能被撤销,自己的离婚协议书成了圈子里人的笑话,律师怎么起草了一份可以被撤销的离婚协议。他们家聘请的律师可是跟着被告打了七八年官司的老律师了,总之张老师不认可。说离婚协议书被撤销是个笑话,太打脸了。

说到最后,张老师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老师,对被告在外的经营情况都不过问,即使过问被告也没有实话,自己50多岁了,马上就退休了,哪个愿意离婚?

我问被告资产上亿元,为什么不尽快还债。张老师说恐怕还不止这么多,法院判决下来的就有6000多万元,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还有矿上的资产。当我问到债务的时候,她说债务就真不清楚,只有判决的才知道,但是很多债务根据现在的法律跟她无关,又说自己还是会帮他檫屁股。

签完笔录,我们一起走出了法院,被告俩口子开着奔驰离开了。我的委托人张大姐俩口子那天中午就回去等消息了,全程我一人处理该案。

后来几天,我还真接到了被告电话,问我可不可接他的执行案件,什么都好谈。我拒绝了。又过了几天,我接到了一个自称张老师弟弟,也就是被告小舅子电话,说想委托我代理一起案件需要与我面谈,我还是拒绝了。也他们是真诚委托,但我还是无情拒绝。在庭审对抗中,看中对方律师的,似乎也很正常。

一个案件抓住了重点就抓住了要害。通过诉讼技巧查封了隐匿在一方名下的资产,强制执行阶段控制住了被执行人,所有难题都解决了。当然不同案件处理是不同的,本案唯一幸运的是被告自称资产上亿,好像没有吹牛。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区区50万元真不是难事。

该案件的办理,这就是全过程。打了两个官司,查封了两次房屋,趁机抓了一次人,总之步步切中了要害。这就是一起简单而值得用文字记录的案件。有用,就用心多看几遍,没用请划过。不定期分享律师办案的故事。

作者王汉政昆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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