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务法: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
很多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不知道如何维权,往往错过了维权的最佳时间,拿不到应得的赔偿金。
1、工伤发生30日内,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局申报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不申报工伤,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局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向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
4、需要向劳动局提供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对用人单位的惩罚: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注意事项:
1、问题: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案:可以。劳动合同不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唯一依据,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流水、工作服、工牌、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问题: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案:可以。对于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所发生的工伤,仍然可以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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