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清楚一件事的能力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讲了老半天,对方仍然不清楚讲的是什么”的情况。很头疼,低效的交谈或者讲授,在工作中,我还经常遇到。
讲话讲得多了,越发觉得,用越少的话、越短的时间把一件事情讲清楚,是一种很重要的能力。
我针对我以及我遇到的“讲清楚”做一个总结提升。
首先是讲者,说话的那个人,要先酝酿一下,摸清楚听者是什么样子的,这个“摸”字我很喜欢。举个例子,作为律师,我不太喜欢当事人和我讲什么政治口号、宣传性的话语,我通常会打断这类不能“就事论事”的发言。我也天天看新闻的,我微信、微博里讲政治生态的大神级人物很多很多,哪些政治话语具有可操作性,我大概是知道的。
不可否认,很多情况下,不是没讲清楚,而是听者的问题,他就不听或者听不进去。用我老师批评我的一句话表达就是“拒绝说教”。
至于怎么打断,怎么拉回到应该谈的事情上,那大家看着办,有些聊天是计时收费的,对方想说,那就说吧,反正给钱了,有的还给了很多很多钱。
讲清楚一件事情,是要有铺垫的,这个铺垫分两层,第一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听者,要把听者拉到交谈的氛围里,聚焦在某个具体的事情上,泛泛而谈大环境、政治口号之类的,都是无效的。
第二层铺垫在我看来就类似于记叙文了,时间地点人物,发生了何事,有哪些是非、利害、造成了什么影响,需要怎样去面对,采取什么措施比较有效。
听了铺垫的“记叙文”后,大概也就知道一件事情的梗概了,这个时候我会学习法官的做法——“提炼争议焦点”,有很多信息是无关的、不重要的,只有和争议焦点有关的事,才应当是接下来交流的重点,围绕着焦点、重点有针对性地讲,才是有效率的。
我讲一下我自己的风格,我习惯性地会考虑可操作性、是否有效、有哪些利害得失,而且真假、是非、利害是有逻辑顺序的。
作为律师,我不会强硬地要求对方讲隐私、讲真话,不想讲的那就别讲,说假话我也不是很在乎,我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被提出的问题而已。
这里我还可以腹黑的讲一下:任何事实,都会被剪裁、解读,实事求是地讲当然是最保险的、最安心的态度,但是,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己能自圆其说,甚至还能拿出证据佐证,谁在乎你说的是不是事实呢。
倒不是我坏,而是法律上确实可能存在竞合,再说了,什么是真相什么是完整的事实,天晓得。
当然,大家都要做好孩子,不能说谎,不能瞎说。